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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制定出台《哈尔滨市1996年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于5月23日召开全市房改工作会议。公积金覆盖面不断扩大,到年末,全市有87.4万职工进行公积金登记开户,占全市职工总数的86.7%,当年归集公积金1.08亿元。加大租金改革力度,出台新的住房租金标准,从5月1日起公有住房租金由全市平均每平方米使用面积O.672元,提高到1.2元,提高78.6%,年末全市提租面达到96%。当年组织出售公有住房131.4万平方米。组织集资、合作建房51万平方米,当年竣工25万平方米,解决了11 086户职工、居民住房。当年归集可融通房改资金1.28亿元。制定出台《哈尔滨市职工购买住房抵押贷款办法》、《关于认真落实老干部住房租金超支减免补政策的通知》、《关于集资建房、合作建房、解困住房产权登记发证的通知》等房改配套政簸。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委会决策、资金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体制,理顺房改资金管理体制。自1992年《哈尔滨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实施以来,全市已归集可融通房改资金4.7亿元。当年发放住宅建设专项贷款2.5994亿元。其中,安居工程贷款1.335亿元,为新机制红旗试点小区建设贷款6 000万元,为1 663户购买新机制住房的危房区居民提供政策性抵押贷款3 644万元,为大方里小区建设贷款3 000万元。哈尔滨市被评为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先进城市。(张 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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