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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政权》
 
 
第一篇 地方权力机关
 
 
第二章 哈尔滨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二节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历届会议
 
 
  一、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49年10月1—8日,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在市人民政府礼堂举行。出席
代表248人,因事因病缺席5人,列席人员52人。会议推选饶斌、王一伦、张观、张修竹、周
子亭、王学增、徐芝仁、刘玉兰、隋国隆、李刘氏、曹延坡、司汉民、张云清、朱立民、郭
永泽、郭霁云、周维斌、马荣选、唐忠恕、王绍先、赵宝琦、杜光预、刘芝、张润生、朱
老太太共25人组成大会主席团。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贯彻“发展生产、劳资两利”政策问题。
市长饶斌传达了东北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议与东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中共哈尔滨市委副书
记王一伦作了劳资关系处理要点(草案)的报告。中共松江省委书记张策、省政府副主席李
范五讲了话。会上代表提出提案747件。经过讨论,通过了提案审查委员会的报告和《劳资
关系处理决议》。会议期间,全体代表在以饶斌市长为首的市级领导同志率领下参加了庆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国际和平斗争日大会的群众游行。代表还分别利用影院、剧场、广播
电台或街头集会等形式,进行宣传活动。会议闭幕后,职工、农民、学联、工商业等代表团,
从10月12日开始,分别传达会议精神。
  11月28—30日,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在市政府礼堂举行。会议除人民代
表参加外,还邀请呼兰、穆棱等14个县的22名农民代表列席会议。会议中心议题是城乡结合、
城乡互助问题。与会代表听取了市工商局局长刘明夫作的《关于城乡结合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作的《关于反贪污浪费,开展创造新记录运动情况的报告》和总工会负
责人作的《关于针织业及铁工木材业签订劳资集体合同情况的报告》。经过讨论,会议作出
了《关于减少农民进城困难的决议》、《关于对大车店、粮食代理店管理的决议》、《关于
市郊农民进城拉粪的决议》、《关于推销农副产品的决议》、《关于组织医疗队下乡的决议》、
《关于筹备哈尔滨市农副产品展览会的决议》。会上,选出以饶斌为主席的市第一届各界人
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简称“市协商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王一伦等11人组成监察委
员会。
  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市各界人
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简称《组织通则》)。按照《组织通则》规定,哈尔滨市各界人民
代表会议,在未经批准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以前,为市人民政府传达政策、联系群众的协
议机关。其主要职权是:听取市政府关于施政方针、政策、计划及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进行
讨论,提出批评建议;向市政府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建议有关市政兴革事宜;向人民传
达解释并协助市政府动员人民群众推行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议。
  1950年3月7日,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三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09人。会
议中心议题是发行生产建设公债,动员完成认购任务。中共哈尔滨市委副书记王一伦就发行
生产建设折实公债的目的、意义作了报告。大会秘书长马开印作了《关于一届二次各界人民
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坚决完成订购283万分生产建设公债的
决议》。会议选出30名代表,出席当月下旬召开的松江省人民代表会议。王一伦作了会议总
结。
  二、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0年5月,市人民政府政务会议讨论研究召开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有关问题。5
月20日市协商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进一步讨论研究代表名额、会议内容、日期等问题,
并向各界人民群众团体和有关部门部署选举事宜。经过各人民群众团体的协商和选举,第二
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共369人,其中:各人民群众团体选出的代表342人,市政府市长、
副市长和委员会委员17人,政府聘请的代表10人。
  6月,松江省政府批准,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从二届一次会议开始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
权,主要是听取与审议市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决定市的施政方针和政策;审议通过市人民
政府预决算;建议与决议有关市政的兴革事宜;向人民群众传达并解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
决议案;选举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委员。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召开。
  6月8—11日,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在医药联合会礼堂举行,出席会议代
表349人,因病因事缺席20人。会议中心议题是加工订货、私营企业生产方向和税收问题。
会议由大会秘书长马开印报告第二届人民代表会议筹备经过,推选饶斌、陈一凡、王一伦、
吴宏毅、贺义祥、吴限、刘芝、郭霁云等29人为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副市长陈一凡作
《1949年工作总结和1950年工作任务的报告》。经过讨论,会议通过了《哈尔滨市各界人民代
表会议组织条例》、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事项和《哈尔滨市关于制
定加工订货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选举饶斌为市长,陈一凡为副市长,王一伦等27人为市人
民政府委员会委员。市长饶斌在闭幕会上讲了话。
  10月27—29日,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在市人民政府礼堂举行。会议增补
3名代表,出席会议的代表372人。会议中心议题是关于开展反对美帝国主义侵略战争的时事
宣传和职工业余教育问题。会议听取了中共哈尔滨市委副书记王一伦作的《本次会议主要任
务和二届一次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市长饶斌作的《时事政治与任务的报告》,市文
教局副局长陈振球作的《哈尔滨市职工业余教育发展情况与存在问题的报告》。会议讨论了
饶斌作的时事报告,通过了《哈尔滨市职工业余教育实施方案》。选出了市第二届各界人民
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组成人员,李常青为主席,王一伦、吴宏毅、刘芝为副主席,饶斌、
陈一凡、王化成等27人为委员。选举王一伦、赵尚朴、李式楷等11人为监察委员会委员。会
议通过了成立哈尔滨市时事与任务宣传委员会、开展职工业余教育、为皖北和苏北等地灾胞
募集寒衣等3项决议。会上还奖励了开展职工教育的模范单位和职工教育工作模范。
  1951年2月26—28日,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三次会议在市人民政府礼堂举行。会
议中心议题是关于合理负担抗美援朝战勤任务、镇压反革命问题。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
陈一凡作的《关于哈尔滨市战勤负担的实施办法(草案)的报告》,市公安局局长王化成作
的《关于镇压反革命工作的汇报》,市民政局局长马开印作的《关于新年春节开展拥军优属
运动的汇报》,奖励了34名军烈属、6名荣军模范、5个拥军优属模范单位。会上,市总工会
代表就哈尔滨市还残存有封建把头制度,向大会提出应予废除的临时性动议。经大会主席团
研究,市劳动局局长代表政府当场采纳,并表示会后要妥善处理。会议通过了《哈尔滨市战
勤负担办法》和致中国人民志愿军的慰问电以及反对美帝国主义单独对日媾和、武装日本的
抗议书。
  4月28—29日,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四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61人。会议
中心议题是关于深入开展抗美援朝爱国主义教育和进一步贯彻镇压反革命条例问题。会议听
取了哈尔滨市抗美援朝分会主席郑依平作的《关于深入开展抗美援朝爱国教育的报告》,市
公安局局长王化成作的《关于坚决镇压反革命的报告》。会议通过了继续深入进行抗美援朝
爱国主义教育、拥护人民政府镇压反革命、拥护世界和平理事会关于五国和平公约宣言和以
和平方式解决日本问题、号召全市人民积极参加“五·一”大示威游行4项决议。会后,全
体代表参加了“五一”反对美帝国主义侵略,保卫世界和平大示威游行。
  三、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1年7月31日,市政府委员会和市协商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了《市三届各
界人民代表会议名额分配方案》和代表产生办法等。经过各人民群众团体的协商、选举,产
生代表431人,其中,政府委员代表占4%,邀请的代表占3%。代表总数较一届增加70%,
较二届增加16.8%,主要是增加了民主党派、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
  9月10—14日,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在马迭尔电影院举行。出席会议的
代表386人,因病因事缺席45人。列席人员125人。会议中心议题是审议政府一年来的工作和
今后任务,选举本届市人民政府委员会和协商委员会组成人员。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陈
一凡作的《关于人民政府一年来基本工作情况和今后任务》及《关于房产管理问题的报告》,
市防汛指挥部副主任李子敬作的《关于水灾情况与政府抢救措施的报告》。会议收到提案571
件,通过了《关于陈一凡副市长一年来工作基本情况与今后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房产
管理问题的决议》、《关于发动社会力量组成救灾委员会救济灾民的决议》。选举王一伦、
陈一凡、郭林军等33人为市政府委员,王一伦当选为市长,陈一凡、郭林军当选为副市长。
选举李常青等53人为市协商委员会委员,李常青为市协商委员会主席,王一伦、吴宏毅、刘
芝为副主席。
  1952年1月20日,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在马迭尔电影院召开。出席会议
的代表和列席人员870人。会议中心议题是进行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以下简称
“三反”)和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偷工减料、反盗骗国家财产、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以
下简称“五反”)的宣传和开展斗争问题。市委书记、市协商委员会主席李常青在会上作开
展“三反”、“五反”运动的报告,市长王一伦代表市人民政府宣布了运动中的有关政策,
限定违法工商业者在7天内向政府坦白。会议决定在全市职工和市民中大张旗鼓地进行“三
反”宣传教育,在工商界中开展“五反”斗争。会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入开展反贪污、反
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的决议》。会期一天,李常青致闭幕词。
  8月10日,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中心议题是在全市开展禁毒
运动。会议作出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禁毒运动的决议》。
  11月3—4日,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中心议题是动员全市人民
参加“中苏友好月”活动和劳动就业、爱国卫生、推广速成识字法扫除文盲等问题。会议听
取了中苏友好协会会长郑依平作的《关于开展“中苏友好月”活动的报告》、市劳动就业委
员会副主任胡传经作的劳动就业的报告、市文教局局长史文生作的扫除文盲的报告、市卫生
局副局长李亚非作的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上述报告的决议。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三届四次会议之后,应进行换届选举,1952年末已开始筹备,并定
于1953年2月召开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通过并公
布了《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市政府和市协商委员
会联席会议决定,一面进行普选筹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一面在第三届次内继续召开会议。
  3月3—5日,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五次会议召开。中心议题是贯彻1953年工作任
务和开展宣传贯彻《婚姻法》。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郭林军作的《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一
九五二年工作总结报告》、代市长吕其恩作的《关于哈尔滨市一九五三年工作任务》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张屏作的《关于加强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的报告、市宣传贯彻婚姻法
委员会副主任郭霁云作的《宣传贯彻婚姻法》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市人民政府一九五
二年工作报告和一九五三年工作任务的决议》、《关于拥护中央人民政府召开全国及地方各
级人民代表大会和选举法的决议》、《关于开展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的决议》、《关于开展
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决议》。会上,市委副书记王鹤峰还就反对官僚主义问题讲了话,副市
长王化成作了会议总结。会议要求,政府各部门工作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把经济建设摆
在首位的方针,加强协作,保证国家生产计划的完成。
  6月18—19日,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六次会议召开。中心议题是学习讨论人民代
表大会选举法。会议听取了市长吕其恩关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和普选问题的讲话,学习讨论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通过了《关于开
展哈尔滨市基层选举工作的决议》。会后,成立了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开展工作。
  10月13—14日,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七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和列席人员
共470人。中心议题是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做好生产救灾和整顿市容。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
长吕其恩作的《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增产节约竞赛,超额完成国家计划的报告》、副市长王化
成作的《关于生产救灾工作和整顿市容的报告》、市政府秘书长张屏作的《关于防汛工作总
结》、市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马开印作的《关于基层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就上
述报告分别作出决议。
  1954年4月16—17日,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八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和列
席人员共600余人。会议中心议题是学习贯彻国家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会议听取和
审议了副市长王化成作的《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一九五四年工作要点》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
冯炳炎作的《关于一九五三年财政开支和工商附加税的报告》、市卫生局副局长李亚非作的
《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报告》。与会代表在讨论中,着重学习了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
线。市长吕其恩作了会议总结。
  7月8日,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九次会议在大众电影院(今马迭尔国际俱乐部)召
开。出席会议的代表和列席人员共500余人。中心议题是学习贯彻《宪法》。会议听取和审
议了副市长、市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副主任王化成作的《关于宪法草案基本精神和意义的报
告》、市教育局副局长李松涛作的《关于高中、初中毕业生学习、劳动问题的报告》。会议
通过了《关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和在全市开展讨论的决议》。市长吕其恩作了会
议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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