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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初,中央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并颁布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
要求全国各地在1953年内召开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的乡、县、省(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并在这一基础上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哈尔滨市于5月18日成立了选举委员会,通过了基
层选举工作计划,开展了普选工作。8月以后,各区相继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在各区
人民代表大会和驻哈部队军人代表大会上分别选出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1954年8月7—11日,哈尔滨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文化电影院(今兆麟电
影院)举行。出席会议代表340人,列席人员200人。
会议选举李常青、任仲夷、吕其恩、王化成、郑依平、高云帆等39人组成大会主席团。
中共哈尔滨市委第二书记任仲夷代表大会主席团致开幕词;中共黑龙江省委第二书记、省长
韩光代表中共黑龙江省委和省人民政府致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吕其恩作的《哈尔滨市
人民政府几年来的工作情况及当前任务的报告》、副市长王化成作的《关于宣传、讨论中华
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副市长高云帆作的《贯彻〈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大区一级
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的报告》,并通过了就三个报告作出的决议。会议
还听取了市选举委员会关于普选和各区选举市人大代表等有关工作的报告。
会议遵照《选举法》的规定,选举于毅夫、郭明秋、车向忱、白希清、任仲夷、李昌、
褚应璜、苏长有、杨茂林、王逊慈、石增荣、刘 芝12人为出席全国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
代表;选举欧阳钦、韩光、李常青、杨易辰、吕其恩等60人为出席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
代表。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003件,通过了提案审查委员会的报告。市委第一书记李常青代表大
会主席团致闭幕词。
1955年1月18—22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市劳动人民文化宫(今话剧
院)举行。出席代表312人。市委第二书记任仲夷致开幕词。
会议听取副市长王化成传达周恩来副主席在第二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上作的
政治报告,市长吕其恩作的《哈尔滨市人民政府1955年主要工作任务的报告》,副市长高云
帆作的《推销1955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的报告》,市卫生局局长张柏岩作的《关于开展春季
爱国卫生运动的报告》。
经讨论,会议作出了《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的决议》、《关于拥护周恩来外交部长〈关于美蒋共同防御条约声明〉的决议》、
《关于推销1955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的决议》和《关于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决议》。会
议还发出《给浙江前线陆海空军部队的贺电》、《给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哈部队全体指战员、
休养员的慰问信》和《给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和复员建设军人同志们的慰问信》。
会议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一条规定,经讨论通过,决定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改为哈尔滨
市人民委员会。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吕其恩为哈尔滨市市长,王化成、赵振华、高云帆、张柏
岩为副市长;王立疆、王锡海、史文生、任仲夷、李昌、李坚、沈国华、林成、周子恩、武
百祥、胡尹奎、胡传经、马开印、马骥、郭永泽、张怀民、程云川、程鹏九、贾民新、傅钟
英、邹奎文、赵硕颀、黎伟、刘作田、刘恢先、刘 芝26人为市人民委员会委员;选举于华
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长吕其恩致闭幕词。
1955年12月17—21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中苏友谊宫举行。出席会议
代表258人。
会议听取市长吕其恩作的《动员全市人民为实现我市在国家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
划中的任务而奋斗》的报告,副市长高云帆作的《关于哈尔滨市1954年度财政决算和1955年
度财政预算》的报告,市人民委员会第八办公室主任马开印作的《关于哈尔滨市对资本主义
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报告,副市长赵振华作的《为在我市郊区实现农业合作化,进
一步支援国家工业建设而奋斗》的报告,副市长张柏岩作的《为进一步改善环境卫生,努力
消灭疫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而奋斗》的报告。会议就5个报告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收
到代表提案235件。
1956年5月23—25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中苏友谊宫举行。调离哈尔
滨市的代表33人,请假的70人。出席会议代表237人,列席人员217人。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长吕其恩作的《关于哈尔滨市当前工作任务的报告》和市中级人民法
院副院长高霄云作的《关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年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了
《关于哈尔滨市当前工作任务报告的决议》和《关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年来工作情况
报告的决议》。市长吕其恩致闭慕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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