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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 构
1981年12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宏伟和有关委员、人民代表及少数专家根据
《地方组织法》对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职权的规定,为给市人大常委会对城市建设工作进行
监督当好参谋提出咨询意见,组成城市建设咨询委员会筹备小组,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
《关于建立城市建设咨询委员会的初步意见》报告。1982年1月4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会议就报告进行了讨论,同意建立,先作试行,摸索经验。4月3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
次会议作出《关于建立城市建设委员会的决定》。确定该委员会为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的咨
询性质的机构。王宏伟为主任委员,赵绍宗、李向珍、高宗义为副主任委员,王焕文、胡逸
民、屠大燕等9人为委员。它的任务是:对城市建设方面重大问题或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
出建议;协助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城市建设方面规划、条例、办法的拟定和实施情况。
1984年3月31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参照七届人大常委会建立城市建设委
员会的经验,决定在本届人大常委会设法制、财政经济、科技文教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建立市人大常委会法制、财政经济、科技文教、城市建设委员会的方案》。设
立的委员会均属市人大常委会咨询(参谋)性质的机构,任务是:对主管方面的重要问题和
议案进行调查研究,为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一些重大事项提供参考意见;
对市人大常委会准备批准的地方性管理规章、条例、办法等草案和通过的重要决议、决定草
案进行讨论研究,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重大决议、决定
的实施进行调查了解并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临时交办事
项,并报告办理结果。会上通过法制、财政经济、科技文教、城市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二、工 作
1984年法制委员会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讨论研究了刘光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
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严格依法办事议案》,向市
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议案审议报告》。财经委员会就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改革方面的决议执
行情况,组成工交、财经、农业等小组,进行了调查。科技文教委员会调查了中小学师资质
量、办学条件等教育工作现状,以及计划生育工作中薄弱环节,城市环境卫生情况。城市建
设委员会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规划条例》进行了讨论研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1985年法制委员会调查了道里、道外和万家劳教所、背荫河劳改农场等地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和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刑事犯罪工作情况。财经委员会深入到一些局和工厂企业调查了
解《会计法》贯彻执行情况。科技文教委员会讨论研究了王竞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龄
前儿童智力开发,发展托幼事业的议案》。城市建设委员会讨论研究了人民代表提出的《关
于组织家务服务公司议案》和《关于组织全市人民参加城市建设与管理的议案》,并参加了
市统一组织的检查团,调查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各委员会在调查了解过程中针对存在的突出
问题及时地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调查报告。
1986年法制委员会赴道里、道外等5个区和呼兰县,调查了解一些企业、事业单位和农
村普及法律知识的情况。财经委员会调查了新发、松浦等地蔬菜生产计划落实情况,以及哈
尔滨市印染厂扭转连年亏损局面的情况。科技文教委员会深入到肉类、糕点、乳制品厂、饭
店、副食品商店和农贸市场,调查了《食品卫生法》执行情况,讨论研究了秦月芳等代表提
出的《深入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生猪及其肉制品检疫、检查工作,防止危害人民身体
健康的议案》。还深入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调查了《义务教育法》贯彻
情况,并对科委、教委、体委等6个部门贯彻执行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
调查。城市建设委员会调查了市内道桥建设、危房改造、低温供热和秋林公司门前人行道工
程情况。在《土地管理法》即将颁布实施时,赴黎明、幸福、群力、跃进4个乡,调查了郊
区土地占用和管理的情况。
1987年法制委员会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议》,
对公、检、法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财经委员会深入到郊区、呼兰县、阿城
市,察看了农田防护林、护路林、护屯林,调查《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并调查了靠河寨
畜牧业生产、长岭湖渔业生产情况。科技文教委员会讨论研究了王立疆等代表提出的《贯彻
〈食品卫生法〉加强鲜奶卫生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议案》和王竞等代表提出的《关于
制定哈尔滨市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若干规定的议案》,并到文物管理部门调查了
《文物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城市建设委员会深入到城市建设系统的委、办、局了解市八
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还就城市重点设施建设“12468”工程进展情况,听取副市
长专题汇报后,深入到有关局和工程现场,进行调查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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