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市志  
 
 
《哈尔滨市志 政权》
 
 
第二篇 地方行政机关
 
 
 
 
第二篇 地方行政机关
 
 
  在中国近代史上,哈尔滨是行政建置较晚的城市。顺治元年(1644年),清廷定都北京
后,在东北地区废除明朝的都司卫所制。顺治元年八月,在盛京(今沈阳)置驻防内大臣。
顺治三年(1646年)五月,改称奉天昂邦章京,统辖东北全境。顺治十年五月九日(1653年
6月4日),分设盛京昂邦章京和宁古塔昂邦章京(乾隆二十二年二月即1657年3月,宁古塔
昂邦章京改称镇守吉林等处地方将军,简称吉林将军),哈尔滨为宁古塔将军辖境。雍正二
年(1724年)二月,设阿勒楚喀协领衙门(设于今阿城市),辖有哈尔滨地区。乾隆二十一
年(1756年)添设阿勒楚喀副都统,下辖阿勒楚喀、拉林、双城堡协领署,哈尔滨松花江南
岸地区为阿勒楚喀和双城堡协领衙门属境;松花江北岸地区则为黑龙江将军(康熙二十二年
即1683年增设)属下呼兰副都统所辖。
  道光二十年(1840年)中英鸦片战争后,俄国以军事威逼和武装侵占强迫清廷签订一系
列不平等条约,割去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以及中国西部共150万平方公里土地。光绪
二十二年(1896年),俄政府又迫使清廷签订《中俄秘约》,攫取在中国境内修筑东清铁路
的特权。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俄政府确定以哈尔滨为修筑中东铁路的中心。光绪二十
九年(1903年)中东铁路竣工通车后,哈尔滨逐步发展成为东北北部地区最大的水陆交通枢
纽和商埠。鉴于中外交涉与关税日益增多,清廷于光绪三十一年九月七日(1905年10月31日)
批准,翌年四月十八日(1906年5月11日)于哈尔滨傅家店正式设置滨江关道,隶属吉林将
军。光绪三十三年三月(1907年4月)又增设滨江厅江防同知。
  俄国侵占哈尔滨后,无视中国主权,单方面制定和公布《哈尔滨自治草案》和《东省铁
路附属地民政总则大纲》10条。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不顾中国政府多次抗议与交涉,擅
自公布《哈尔滨自治公议会章程》和《实施细则》。3月,非法组成以俄国人为主体的“哈
尔滨自治公议会”及其执行机关“董事会”,将埠头区(今道里区)部分地区、新市街(今
南岗区部分地区)共7.8平方公里划为市区,由公议会管辖。
  1917年,俄国爆发十月革命后,中东铁路当局无力控制局势,英、美、法、日4国驻哈
尔滨领事要求中国地方官府采取行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侨民。中国军警奉命进入中东铁
路沿线及埠头、新市街等自治公议会管辖区。1918年,北京政府在哈尔滨设立中东铁路公司
督办公署。1920年,停止俄国驻华使馆的外交特权,先后颁布《东省特别区法院编制条例》、
《东省特别区警察编制大纲》,在哈尔滨设立东省特别区警察总管理处,辖治中东铁路北满
沿线及哈尔滨的三十六棚、秦家岗、马家沟、香坊、顾乡屯等处,同时派兵进驻中东铁路沿
线,解除原俄国军警武装,相继收回中东铁路附属地的司法权和警察权。1921年2月12日,
根据中国大总统令,成立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执掌中东铁路沿线各地方行政权。1922年
12月8日,北京政府公布《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办事条例大纲》。1923年3月1日,东省
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在哈尔滨成立,其管辖范围包括埠头区和哈尔滨至满洲里、哈尔滨至绥
芬河、哈尔滨至长春3条铁路沿线地区。7月28日发出布告,撤销东省铁路管理局地亩处,设
立东省特别区地亩管理局,逐步收回原俄国及其残余分子长期霸占的土地。1926年3月,下
令解散原俄国人把持的哈尔滨市自治公议会和董事会,宣布成立哈尔滨自治临时委员会。11
月1日,哈尔滨市自治会正式成立,同时设立哈尔滨特别市市政局。其管辖区域包括今道里
区和南岗区的一部分;马家沟、香坊、偏脸子、顾乡屯、正阳河及江北太阳岛仍隶属于东省
特别区市政管理局管辖;傅家甸、四家子、太平桥、圈儿河(今哈尔滨港务局及马家沟河口
一带)等地归吉林省所属滨江市政筹备处及滨江县管辖;松花江北岸一带则归属黑龙江省管
辖。
  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悍然发动“九·一八”事变,大规模武装侵略中国东北地区。
1932年2月3日,在吉林自卫军总司令部指挥下,丁超、李杜等部在市郊展开哈尔滨保卫战。
2月5日,哈尔滨沦陷。3月1日,伪满洲国成立(以下简称伪满)。4月8日,伪满执政任命哈
尔滨特别市市长兼任哈尔滨市市政筹备所所长。7月11日,“哈尔滨市市政筹备所”正式成
立。1933年6月21日,伪满政府决定将过去被分割的哈尔滨合并,并将吉林省阿城县所属31
个自然屯和黑龙江省呼兰县所属10个自然屯划入,成立哈尔滨特别市,设哈尔滨特别市公署,
直隶于伪满中央政府,管辖区域达930平方公里,人口近40万。1937年7月1日,伪满进行市
制改革,将哈尔滨特别市改为普通市,隶属滨江省管辖,为滨江省省会。
  沦陷时期,哈尔滨市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与日本帝国主义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
1945年8月8日,苏联对日宣战,东北抗日联军配合苏联红军南下。15日,日本宣告无条件投
降。19日,苏联红军进驻哈尔滨,并对哈尔滨实行军事管制。28日,东北抗日联军将领李兆
麟率部抵达哈尔滨,成立“抗联哈尔滨办事处”。31日,国民政府宣布哈尔滨市为国民政府
直辖的特别市。同年底,国民党接收人员抵达哈尔滨,苏军为履行《雅尔塔协定》,将哈尔
滨市政府及其所属机关移交给国民政府接收人员。1946年1月1日,哈尔滨特别市政府成立。
4月25日,驻哈尔滨的苏军全部撤离回国。26日,哈尔滨各界代表联名电吁东北民主联军迅
速进驻哈尔滨。27日,国民政府接收人员离开哈尔滨,隶属于国民政府的哈尔滨特别市政府
撤至沈阳。
  1946年4月28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东北民主联军进驻哈尔滨,哈尔滨成为全国解放
最早的大城市,使哈尔滨市人民在历史上第一次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5月3日,哈尔滨市政
府正式成立。这一期间,中共中央东北局、东北民主联军总司令部及下属各机关陆续迁驻哈
尔滨。8月,东北行政联合办事处(10月,改称东北行政委员会)在哈尔滨市成立。11月18
日,经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哈尔滨市政府改称哈尔滨特别市政府,由东北行政委员会领导。
在此后两年多的时间里,哈尔滨一直是东北地区党政军领导机关所在地。
  1946年6月,国民党不顾全国人民的反对,挑起内战。7月7日,中共中央东北局作出
《东北的形势和任务》的决议,中共哈尔滨市委根据中央和东北局的指示精神,及时确定以
支援战争、发展生产为各级政府的中心任务。从1946年冬到1947年底,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
哈尔滨市工商业户由解放初期的6800余户,增加到2.2万余户,从业人员9万多人,初步形
成了公营、私营、公私合营和合作社等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局面,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全面恢
复和发展,保证了人民生活与前线的物资供应。在恢复与发展生产中,军工生产占居突出地
位。从1946—1948年的3年时间,哈尔滨市政府在物资、技术、设备极端缺乏的条件下,团
结全市人民出色地完成了军工、军需生产任务。先后组织5次大规模参军参战活动,有力地
支援了解放战争。
  为建立巩固的根据地和已经建立起来的民主政权,从1946年5月—1948年春,在哈尔滨
郊区和周围地区农村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中共哈尔滨市委、市政府4次抽调干部和青年学
生组成土改工作团,深入农村扎根串连、访贫问苦,与贫雇农同吃同住同劳动。经过“清算
分地”、“煮夹生饭”、“砍挖运动”和“平分土地”4个阶段,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制度,
广大农民的翻身解放,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革命热情和生产积极性,踊跃参军参战,支援前
线。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哈尔滨市召开了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
次会议,全体代表同全市人民共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建国初期,哈尔滨仍面临严重的经济困难,沦陷时期遭受摧残的经济尚未得到恢复,除
接伪满遗留的少数工厂企业外,民族经济非常落后。1949年,全市工业总产值比1940年还
低40%,粮食亩产量只有71.5公斤,原材料短缺,商品不足,物价不稳,城市公用设施简
陋,其他各项社会事业也远远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从1950年开始,全市进入有计划的
经济恢复时期。
  正当全市人民满怀信心,集中精力恢复与发展国民经济,进行和平建设之际,美帝国主
义悍然发动侵略朝鲜战争,直接威胁中国的安全。中共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遵照中共中央对
经济恢复时期确定的“巩固国防、发展经济”的总方针,结合哈尔滨的实际,提出了“面向
北满农林矿”和“积极恢复,稳步发展”的方针,一面从人力、物力、财力上支援朝鲜人民
反对美帝国主义侵略的正义战争,一面发展经济,稳定社会秩序。
  1950年6月,中共中央东北局按照中央关于战时疏散沿海地区重工业企业的决定,将辽
宁省境内的军工、机械和纺织等16个企业迁到哈尔滨市(简称“南厂北迁”),迅速改变了
哈尔滨以加工“油、酒、米、面”为主的工业结构,重工业比重由1949年的18%上升到32.
8%。新建了亚麻、搪瓷、铅笔、针织、日用五金等一批轻工企业,哈尔滨市的经济实力逐
步增强。截至1952年末,全市工业总产值(按1952年不变价计算,下同)比1949年增长2.92
倍,平均每年以57.7%的速度发展。市郊农村也发生显著变化,农村互助合作组占农村总
户数的88.3%,农业总产值比1949年增长48%,平均每年增长14%。市场日趋繁荣,全市
商业纯购进比1949年增长15.3倍,纯销售比1949年增长8倍。随着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其他
各项事业也取得明显成绩,人民生活相应的有所改善和提高。哈尔滨市政权建设也进入到一
个新的历史时期。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经松江省人民政府批准,
哈尔滨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开始代行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民主选举市长、副市长和
政府委员,组成市人民政府委员会。1950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镇压反革命的指示,1951年
春,在全市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打击了反革命分子的嚣张气焰,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专
政。
  1951年9月,中共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在恢复和发展经济的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和东北
局的部署,开展了大规模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随着斗争的深入,明显地暴露
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贪污盗窃行为,大多是与社会上的资本家勾结起来进行的。为打退资
产阶级的猖狂进攻,中共中央于1952年1月26日,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开展大规模的坚
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向违法的资本家开展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
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2月,中共哈尔滨市委、
市政府组成“五反”队(组),有计划分期分批进驻私营工商企业,对违法资本家进行检查。
经过广泛发动群众,共检举揭发工商业户和资本家“五毒”案件4.3万余件。3月,根据中
共哈尔滨市委对违法工商业户和资本家的处理原则,全市共处理不法工商业户486户,其中
除少数情节特别严重者受到法律制裁外,均从宽处理。6月,“五反”运动基本结束。
  从1953年起,全国进入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新时期。9月,中共中央公布了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根据总路线的要求和中央的部署,哈尔滨市从1953—1956年,逐步
进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一五”计划期间,哈尔滨市是全
国重点建设城市之一。苏联援建中国的156项建设工程,有13项建在哈尔滨市。中共哈尔滨
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家确定的基本任务,结合哈尔滨的实际,提出“一五”计划期间“必须
服从国家整体要求,为国营工业和国家的建设服务,为生产和人民生活需要服务”的发展地
方经济的指导方针。为把工作重点转向大规模经济建设,还提出“把基本建设放在首位”和
“一切为基本建设服务”的具体方针。在这一期间,哈尔滨市基本建设投资共15亿元,其中
工业新增固定资产7.8亿元,相当于1952年底全市固定资产原值2.14倍。经过全市人民的
努力和全国兄弟城市的支援,1953—1956年,一批技术装备比较先进的企业陆续建成。这些
新兴工业部门和国家重点企业,加上“南厂北迁”的企业,使哈尔滨市迅速成为以机电工业
为主体的新兴工业城市和国家重要工业基地之一。“一五”计划时期是哈尔滨市经济和社会
发展的重要阶段,各项主要经济指标都提前完成了计划,工业生产按产值计算,在全国各大
城市中位居第七位。
  从1958年起,哈尔滨市开始实施第二个五年计划。这一时间,中共中央作出一系列重大
决定。5月,在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根据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的创议,通过了“鼓足干劲,
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哈尔滨市同全国各地一样,从各个方面开
展了“大跃进”运动。8月,中共中央在北戴河举行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农村
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9月,又提出以乡为单位建立工农商学兵相结合的“政社合一”、
“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在当时被普遍称之为“三面红旗”。
中共哈尔滨市委、市人委根据中央的指示和决定,提出“二五”计划要比“一五”计划有
更高的发展速度,并在执行中不断地、大幅度地提高和修改计划指标。
  “二五”计划的前3年,哈尔滨市在全国出现的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
为标志的“左”倾错误影响下,经济建设遇到严重的挫折:一是高指标,大计划。“二五”
计划是在“大跃进”思想指导下进行的,而在实际执行中又层层加码,以致产生了浮夸风。
二是突出重工业,挤了轻工业和农业,造成轻重工业、工农业之间比例更不协调。1960年全
市轻工业总产值比重由1957年38.6%下降到28.96%,人民生活日用品和小商品短缺。农
业在“共产风”和“一平二调”的影响下,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三是基本建设战线过长,
分散了人力、财力和物力,很多建设项目仓促动工,投资效益下降。1957年形成固定资产比
重为84.9%,1958年下降到76.4%,1959年又下降到60.6%,1960年为77.1%。截至
1962年,全市仍有200多个半截工程。四是城市人口和职工人数增加过多,增加了城市和企业
的负担。1960年,全市人口比1957年增加43万人,职工人数增加41.7万人。由于人口增加
过快,加上城市配套建设远远没有跟上去,给就学、就医、乘车、住房等方面造成很大压力。
这3年遇到的困难和挫折,在哈尔滨市的经济建设史上留下了极其深刻的教训。
  1961年,中共中央召开八届九中全会,通过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
的八字方针。根据这一方针,中共哈尔滨市委、市人委提出“二五”计划期间的后两年
(1961-1962年)以调整为中心安排国民经济,积极发展农业、手工业和轻工业生产,补长城市
建设短腿,缩短基本建设战线,增产粮食和日用工业品,增加市场商品供应,稳定物价,安
定人民生活,建立国民经济各部门新的比例关系。3月11日,中共哈尔滨市委、市人委发出
关于在企业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调整工农业之间、轻重工业
之间的关系,纠正“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瞎指挥风和特殊化风。1962年,全市工业
总产值经核实后为13.49亿元,比1957年增长1.9%,为1960年44.8亿元的30%,整个“
二五”计划时期年平均增长0.34%,低于“一五”计划时期年平均增长16.3%的速度。农
业总产值不仅没有增加,而且下降2.48%,比“一五”计划时期低1.65个百分点。“二五”
计划时期,哈尔滨市仍是国家重点建设城市,5年完成投资额15.4亿元,比“一五”计划时
期增加21.4%。但由于前3年基本建设战线过长,从1961年开始大幅度压缩固定资产投资,
全市投资额1.07亿元,只相当于1960年的五分之一强。1962年,继续压缩基本建设战线,
全市投资6239万元,仅为1960年的12.8%。人民生活处于相当困难的状态。哈尔滨市从1959
年开始,由于盲目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造成的危害,加上农业生产连续遭受严重的自然
灾害,农副产品大幅度减产,市场供应全面紧缺,凭票凭证、限量供应的商品范围不断扩大,
物价上涨,收入降低。1962年,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下降。
  1963年9月,中共中央确定把1963—1965年作为第二个五年计划到第三个五年计划的过
渡阶段。1964年,国家对哈尔滨市实行计划单列。中共哈尔滨市委、市人委根据中央确定的
方针,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把恢复和
发展农业放在首要地位;继续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正确处理工业和农
业的关系,坚决把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工作转移到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上来。在国民经济调整
过程中,全市人民在中共哈尔滨市委、市人委领导下,紧密团结,克服重重困难,至1965年,
整个国民经济出现了新的发展势头。全市工业总产值(按1957年不变价)3年增长81.2%,
年平均增长21.9%,比1957年增长84.7%。农业总产值3年增长52.2%,比1957年增长36%,
平均年增长15%,是建国以来增长最快的时期。农业生产力水平进一步提高,市郊农业机械
化水平已达到48%。市场逐步稳定,商品增多,吃穿用供应紧张的状况有所改善,人民生活
中的突出矛盾开始得到缓解。
  经过1963—1965年继续对国民经济的调整,哈尔滨市的各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都得到迅
速的恢复和发展。但从1966年5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
  “文化大革命”的10年,哈尔滨市同全国各地一样遭受了空前的浩劫。在政治上,敌我
颠倒,连续不断地“夺权”、“清理阶级队伍”、“反右倾、反复旧、反复辟”,打击迫害
党政各级领导干部,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全市党政工青妇各级组织基本陷于瘫痪状态;各
项法律法令被废置;无政府主义和个人主义恶性膨胀,拉帮结伙,争名夺利,派性不断升级,
各种不正之风泛滥,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学校停课,部分工厂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
态,有些重点企业和大专院校成为武斗的据点,给哈尔滨经济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文化
大革命”初期,由于前5年的经济调整打下了较好的基础,尽管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干扰,
1966年,全市工业总产值仍比上年增长25.6%。郊区农业生产继续获得好收成,农业总产
值比上年增长19.7%。全年社会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8%。市属基本建设完成年计划的
65.5%。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24.9%。1967年和1968年“文化大革命”进入高峰,这两
年农业生产不稳,工业生产全面下降,各项建设事业停滞,财政出现困难。“三五”计划时
期后两年的1969年和1970年,经过广大干部和群众对“文化大革命”的抵制,国民经济又有
一定的恢复和发展。1969年,全市工业总产值比1968年增长35.8%,1970年比1969年增长
18.5%。地方财政收入开始有所好转,1969年比1968年增长39.9%,1970年比1969年又增
长20.8%。
  “四五”计划时期,经过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特别是1972—1973年,贯彻国务院
总理周恩来关于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压缩基本建设战线规模,把农业放在首位,调整农轻
重的比例关系的指示,以及1974年邓小平主持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日常工作以后,哈尔滨市按
照中央提出的整顿方针和把国民经济搞上去的要求,经过短短几个月时间,工业生产明显上
升,有些工作也有所改进。1975年,全市工业总产值(按1970年不变价)比1970年增长22.4%,
比1965年增长85.6%。郊区农业总产值增长幅度较大,5年平均每年增长5.3%。全市基本
建设5年完成投资比“三五”计划期间增长1.6倍。社会商品零售额比1970年增长34.6%。
城市建设、科技、教育、体育、卫生等各项事业也有所恢复和发展。
  从1976年开始,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发展进入“五五”计划时期。由于江青反革命集团加
紧篡党夺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又一次
遭到破坏。10月,党中央一举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经过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罪行和开展
真理标准的大讨论,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部和群众大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迅速扭转了国民
经济徘徊不前,甚至倒退下降的局面,出现1977—1978年连继两年稳步上升、全面发展的好
形势。全市工业生产连续两年超额完成计划,多数重点建设项目都较好地完成任务。农业生
产在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仍得到较快的发展,市场供应情况逐步好转,地方财政收
入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由于“文化大革命”造成的恶果和贯彻新的跃进方针,国民经济
比例关系再次出现新的失调:轻重工业不协调状况加剧;能源工业与加工工业比例不相适应,
电力、燃料不足已成为影响生产建设的关键;“骨头”和“肉”的关系不协调,城市基础设
施和人民生活的“欠帐”过多,人均住宅面积已由解放初期的3.62平方米下降到3.12平方
米。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路线,开
始全面地、认真地纠正“左”倾错误。哈尔滨市在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定
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实事求是的路线,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进行一系列拨乱反正,平
反大量冤假错案,完成了对错划右派分子的改正工作,认真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对在“文化
大革命”中以及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打击和迫害的干部、知识分子和各界人士全部平反,使
人们的思想和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根据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党工作着重点的转移,哈尔滨市开始清理和纠
正工作中长期存在的“左”倾错误影响。从1979年4月起,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
提高”的方针。通过1979—1980年的调整,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的状况有了初步改善。轻工业
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78年的39%上升到1980年的43.5%;重工业由61%下降到
56.5%。在基本建设的投资上,缩减生产性建设投资,增加非生产建设投资,使多年来城市
基础设施建设这条“短腿”稍有补长。
  “六五”计划期间,哈尔滨市坚持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和“对内搞活经济,
对外实行开放”的方针,积极而稳妥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围绕增强企业活力这一中心环节,
调整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逐步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
和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企业过去被统得过死的状况开始有所松动。随着部分国营企业和
集体企业实行承包和租赁等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市政府做出了给企业“松绑”放权的
“10条规定”,各有关部门也分别把部分权限下放给企业。1984年,国家确定哈尔滨市为经
济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城市。中共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
权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相继提出了25个方面、510条综合“松绑”、放权的规定和措施。多
数企业开始建立符合自己生产经营特点的经济责任制和灵活多样的企业内部分配形式,调动
了职工搞好生产和经营的积极性。截至1985年,全市工业总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不
含阿城、呼兰两县,下同)提前一年超额完成5年计划,平均每年增长9.1%,是“三五”
——“五五”计划时期以来,平均每年增长速度最佳的历史时期。在市郊农村全面推行家庭
联产承包责任制,调整了农业内部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促进了农村经济向综合经营方向发
展。截至1984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生产队已占农村基本核算单位的98%以上。从
1983—1984年,哈尔滨市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企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和
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在市郊建成21个乡政府,农村人民公社由此解体。1985年,
农业生产遭受严重自然灾害,但农业总产值仍比1980年增长52.6%。“六五”计划时期,
哈尔滨市进一步调整经济发展与城市基础设施的“骨”、“肉”关系。住宅建设投资增加
2.1倍,人均居住面积由1980年的3.01平方米增加到4.76平方米。城乡市场繁荣,初步形
成了多种经济形式、多种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和少环节的商业网络。利用外资开始起步,
科技、教育和文化、卫生、体育事业有了较大发展,人民生活也有明显改善。
  进入“七五”计划时期,中共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家“七五”计划期间经济发展
战略目标,明确提出把改革作为一切工作的主旋律,紧紧围绕哈尔滨市“七五”计划期间增
强经济发展后劲和使人民得到实惠两大目标,以调整理顺政府机构、转变政府职能和干部制
度改革为突破口,以搞活企业、搞活城区,建立市场体系,发展横向联合为重点,使哈尔滨
市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1986年6月,市政府制定了《哈尔滨市属国营工
商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规定》,至1987年末,市属工商企业85%实行了经营承包。从
1989—1990年,在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的基础上,普遍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和租赁经营
责任制。与此同时,在部分企业实行股份制试点,组建多种形式企业集团,至1990年,全市
企业集团已发展到30户。为适应改革的新形势,市政府机构改革也有新的进展。市人民政府
序列机构由52个减少到48个。在此基础上,从1985年11月开始,先后4次对市区管理体制进
行改革,为发挥区级政权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的职能作用创造了条件。1987年和1988年,由
于投资规模增加过猛,加上信贷膨胀,造成市场供需总量失调,市场物价涨幅较大,一度出
现消费者“购物保值”的抢购风,社会商品零售额超常速度增长,1988年达到高峰,比1987
年增长36%。后两年由于国家采取宏观紧缩政策,1989年和1990年大幅度跌落,只分别增长
11.9%和1%。零售物价指数上涨5.7%,低于国家控制指标。1989年和1990年,贯彻中央
治理整顿的方针,压缩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出现了工业增长速度回落的状况,两年平均只增
长0.66%。从1990年4月起,全市工业总产值、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和财政收入同时下降。到
1990年8月末,全市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仅为年计划的61%,比上年同期下降4.9%,在全
国13个重点城市排末位,低于全省、全国工业平均发展水平。为平抑物价,扭转经济滑坡的
严峻形势,中共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及时加强对工业生产的领导,先后制定6个方面、95条
促销增产的政策措施,进行以开发“短、平、快”产品为重点的适应性调整,抑制了工业生
产滑坡的势头。农村经济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1990年,全市农村社会总产值完成35.7
亿元(按当时现价计算),比1985年增长2.03倍,年平均增长24.8%。市场繁荣活跃,货
源充足,主要商品基本满足需要。5年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6%,1990年比1980年
增长1.2倍,实现了翻两番的第一步战略目标;国民收入年均增长6.3%;工农业总产值增
长7.87%;5年完成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比“六五”计划期间增长7.7%,占全部投资额的
比重由50.9%上升到61.1%。对外开放步伐进一步加快。1990年6月,国家在哈尔滨市举
办苏联和东欧国家经济贸易洽谈会,进一步增强全民的开放意识,促进了对外贸易的迅速发
展。5年累计进出口总额9.16亿美元。利用外资比1985年增长9.6倍。“七五”计划期间,
哈尔滨火车站改扩建工程如期竣工,哈尔滨铁路枢纽改造工程和全省最大的哈尔滨航运站客
运码头陆续投入使用。1990年,公路总里程比1985年增长5%。民用航空路线可辐射全国20
多个大中城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住宅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5年来,建成住宅面
积比“六五”计划期间竣工住宅面积增长21.8%。1990年,市区人均居住面积增加到5.62
平方米。新建和改建了一批街巷道路,提高了道路的通行能力。邮政通信事业发展迅速,环
境保护和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也有所改善。1990年,哈尔滨市荣获全
国“十佳”卫生城市称号。人民生活继续得到改善。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