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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政权》
 
 
第二篇 地方行政机关
 
 
第一章 清末哈尔滨地区建置 (1906-1911年)
 
 
第一节 滨江关道、吉林省西北路分巡兵备道(1906年5月-1911年12月)
 
 
  19世纪末20世纪初,哈尔滨地区尚未设置行政机构。中东铁路开始建设后,地方主权和
经济利益受到俄国势力的侵犯,引起中国地方政府的关注。光绪三十一年九月七日(1905年
10月6日),署理吉林将军达桂与暂署黑龙江将军程德全联名上奏清廷,提出:“哈尔滨地
方为东清铁道之中心点,主权利权亟应维持,力争先著”,拟请于“吉林哈尔滨添设道员专
办吉江两省铁路交涉并督征关税”,并以“现办哈尔滨吉省铁路交涉吉林候补同知杜学瀛试
署斯缺”。十月四日(10月31日),奉朱批:“著照所请,该部知道,钦此”。滨江关道于
光绪三十二年四月十八日(1906年5月11日)在哈尔滨傅家店正式设署办公,启用“滨江关
道兼吉江交涉事宜”关防,隶属于吉林将军,无辖境。宣统二年五月四日(1910年6月9日),
滨江关道奉旨改为吉林省西北路分巡兵备道。于宣统二年六月二十二日(1910年7月27日)
启用新关防,并加发“滨江关监督”关防。道署仍设在哈尔滨傅家店。辖有新城、双城、宾
州、五常4府,榆树厅和长寿、阿城两县。
  滨江关道是吉林将军(省)下属的派出机构。负责地方的对外交涉事务和征收关税。滨
江关道改为吉林省西北路分巡兵备道后,其职掌有所扩大,具有监察地方行政机关的职权。
其职掌是:管理地方行政事务;对所辖境内的官员及驻军进行监督、考察;办理满族和汉族
人的司法诉讼案件;兼管征收关税、商埠和地方对外交涉事务。滨江关道首任道员杜学瀛,
曾对俄国企图通过制定《中东铁路所管松花江左右两岸轮船停泊章程》侵犯中国主权据理驳
阻。后又召开中俄税关特别会议,制定《北满洲税关试办章程》,设立哈尔滨海关。
  滨江关道及吉林省西北路分巡兵备道设道员。西北路分巡兵备道道员兼参领官衔(道员
加参领衔,兼负责参与和监察本区域内的八旗事务)。分巡兵备道道员下设有:佐治员(协
助道员工作)、司法股员(管理诉讼案件及司法行政事务)、财计股员(管理财政及交通、
实业事项)、文牍股员(管理军事、警务、教育、交涉及文书事项)等官员。
  历任滨江关道道员:杜学瀛(1905.10-1908.10)、施肇基(1908.10-1909.9)。
历任吉林省西北路分巡兵备道道员:施肇基(1909.9-1910.10)、于泗兴(1910.10-
1911.1)、郭宗熙(1911.1-1911.6)、李家鳌(1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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