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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政权》
 
 
第二篇 地方行政机关
 
 
第二章 民国初期哈尔滨地区建置(1912-1933年)
 
 
第二节 滨江县知事公署、滨江县政府(1913年3月-1933年7月)
 
 
  一、隶属、辖境与机构
  1913年3月2日,吉林省民政公署根据中华民国大总统的命令发布《通令》,决定全省各
府、厅、州均改为县。滨江厅分防同知改为滨江县,设县知事。1929年1月,东北政务委员
会决定,东北各省的县知事公署均改为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
  滨江县先后隶属于吉林省西北路道和滨江道。1929年后,直属于吉林省政府委员会。
  滨江县辖境包括原滨江厅分防同知所辖的傅家甸、岗家店、四家子和宣统三年(1911年)
由双城划入的61个村屯。辖境西起苇塘沟,东至阿城县,南起双城县旗屯营地,北至松花江
南岸,共有110余个村屯。
  1921年,经中华民国内务部批准又将阿城县圈河、太平桥、三棵树等地划归滨江县。
1929年,滨江市政筹备处成立,傅家甸、东西四家子、圈儿河、太平桥划归滨江市,脱离滨江
县。滨江县只辖原县属农村地区。县境分为3个区域:上号,即今香坊地区;薛家屯一带,
有67个屯;哈达屯一带,有54个屯。全县辖境土地共5.3平方公里。
  1913—1916年滨江县知事公署设有田赋委员、契税委员、劝学所、土地清丈局(1917年
7月,清丈街基工作结束后,土地清丈局改为土地清查局。)、警察所(1916年7月3日,警
察所改为滨江警察厅,与滨江县同级,直隶吉林省)。
  根据1913年3月25日民国政府颁布的《县知事公署暂行办事章程》的规定,滨江县知事
的职权是:管理县内行政事务;制订县单行规章、条例;对所辖警狱官员有权给予处分或撤
销其职务;遇有特别事件时,可直接报省;对驻在本县境内的警备队,有权调动;需用驻在
县境内的部队时,可自行向驻军首长请示派遣。根据1913年3月吉林省民政公署发布的命令:
“管辖区域及应办事务,悉按现制办理”的决定,滨江县知事公署,仍执行政审合一的司法
体制,县知事兼管司法,另设承审协助县知事审理案件。1918年3月,根据民国政府关于司
法、行政分立的决定,滨江县知事不再兼理司法,另成立滨江地方审判厅。
  二、官 员
  历任滨江县知事:黄世芬(1913.8-1914.2)、于芹(1914.2-1915.8)、张曾矩
(1915.11-1919.12)、邓东山(1919.12-1920.6)、卢蕴生(1920.6-1921.8)、
莫德惠(1921.8-1923.12)、张书翰(1923.12-1925.5)、谭书绅(1925.5-1926.
9)、李科元(1926.9-1929.5)。
  滨江县公署县长:李科元(1929.5-1932.2)。
  滨江县公署参事官:盛长次郎(日本人,1932)。
  三、政事纪要
  (一)清丈土地
  滨江县于1916年3月开始清丈土地。清丈结果,东西长20平方公里,南北宽18平方公里,
总面积为360平方公里。5月,清丈东四家子街基结束,制订了建筑和土地出售办法。9月,
清查县境内农村土地,计有熟地48.46平方公里,待开发土地220余平方公里。
  (二)户口调查
  1916年3月,据县警察事务所调查,傅家甸有商户1340户,民户3194户。总计傅家甸内
有居民22613人。其中(不包括儿童),男10500人,女3512人。1918年,滨江县财务处再次
进行人口统计时,全县人口已达4万余人。至1920年底,境内人口达115698人。
  (三)开辟商埠
  1916年4月,滨江县知事公署决定将四家子辟为新市场。1919年4月,成立商埠局,辟圈
儿河、太平桥一带地段为商埠区。后因经费不足,决定缓办。1921年12月,滨江县公署再次
成立商埠局,并将商埠区域扩展至三棵树等地。至1925年,滨江县境内已有百余家规模较大
的工商企业,主要有制粉、榨油、酿酒、制革、银行等行业。
  (四)市政设施建设
  滨江县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开始进行市政设施建设。1916年4月,开工修筑傅家甸至
八区的马路;8月,在东四家子建筑滨江公园。1917年,铺修东四家子道路。1918年7月,铺
设太古街马路,修筑道外江堤。1919年,铺设十四道街马路。1921年,以傅家甸为中心开始
进行城市规划。
  (五)兴办教育
  1910年,在傅家甸开办公立两级(初级、高级)小学校。1912—1924年,陆续开办第五
小学校、第七小学校(在大坝屯)、第十小学校(在傅家甸十七道街)、第十一小学校(在
万家窝堡)、第十二小学校(在兴隆沟)、第十三小学校(在傅家甸十一道街)、第十四小
学校(在赵家窝堡)、第十五小学校(在正阳街)、第十六小学校(在正阳街)、第十九小
学校(在同发街)、第二十小学校、第二十六小学校等。
  (六)发展民族工商业
  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哈尔滨成为俄军的主要后方基地。在滨江地区,一些为战争需
要的小工场、小作坊因之出现。日俄战争结束后,俄国人经营的工场纷纷倒闭,有的被中国
人收买,中国民族资本家办的工业逐渐兴起。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自欧洲运往远
东的商品大为减少,滨江地区的民族工业得到发展机会。至20年代末期,滨江境内已有制粉
厂25家、油坊业54家、编织业1家、棉织业25家、毛织业1家、面粉袋业1家、鞋业21家、绒
毡业6家、袜子业1家、化妆品业2家、雨衣雨伞业6家、玻璃业4家、酒精业4家、肥皂蜡烛业
10家、行李业8家、提包业7家、印刷业15家、调料品业19家、皮革业27家、制帽业45家、布
鞋业97家、铜铁制造业6家、蹄铁业4家、铁工业5家。
  滨江地区的民族商业,是伴随市区的迅速扩大而发展起来的。由于中东铁路的建设和通
车,大批中国移民从关内涌入,滨江地区人口增长很快。加之滨江县设立招商局后,大力招
商引资,许多商民到此合伙投资,兴办商业店铺收益显著,使商业和服务行业得到迅速发展。
1918年,滨江县境内已有取得税局营业牌照的商号1250家(不包括理发及成衣行业)。其中,
大型商号(包括同记商场、大罗新等商号)就有97家。
  (七)镇压革命运动
  辛亥革命后的1912年(中华民国元年)2月16日,在哈尔滨境内进行推翻清廷斗争的同
盟会会员梁廷栋、梁廷樾率领革命军攻入滨江地区,占领了滨江厅分防同知衙署及电报、邮
政局等处,吉林省西北路分巡兵备道道员李家鳌、清军统带么佩珍率部投降。19日,吉林巡
抚陈昭常遣人唆使么佩珍叛变,趁革命军不备,发起反攻,双方在傅家甸一带麈战竟日,革
命军因弹尽粮绝而失败。梁廷栋、梁廷樾、陶遇春等义士英勇牺牲。
  哈尔滨是共产主义运动传播较早的地区。1917年4月20日,滨江县知事公署发布通令,
禁止学生加入政党,否则开除学籍。1921年4月9日,滨江警察厅出示布告,禁止市民结社集
会。1926年10月24日,滨江警察厅以“宣传赤化”为由,查封了中国共产党地下组织主办的
《哈尔滨日报》和哈尔滨书店。1928年11月9日,哈尔滨的进步学生发起反对日本军国主义
在东北境内修筑5条铁路的斗争。工大、法大、医专、东省特区一中、二中、三中等校学生
5000余人举行游行示威。当游行队伍至正阳街西口时,遭到滨江县知事李科元、滨江警察厅
厅长高齐栋率领军警的堵截,学生与军警发生冲突。军警动用武力,使学生重伤8人、轻伤
104人。此次学潮事件,得到各界群众的声援,震惊了东北当局。吉林省长公署给予李科元和
高齐栋记过处分,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张焕相也因此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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