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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政权》
 
 
第二篇 地方行政机关
 
 
第四章 抗日战争胜利后及解放战争时期的哈尔滨市地方行政机关(1945-1949年)
 
 
第二节 哈尔滨特别市政府(1946年1-4月)
 
 
  一、隶属、机构
  1946年1月2日,国民政府直属的哈尔滨特别市政府成立。受国民政府主席东北行营节制。
  二、官 员
  国民政府哈尔滨特别市政府官员:
  市      长 杨绰庵
  秘  书  长 曹钟麟
  总务处处长 常存真
  民政局局长 林有任
  财政局局长 朱广心
  教育局局长 韩静远
  社会局局长 孙桂籍
  工务局局长 宁凤恩
  公用事业局局长 孙松筠
  地政局局长 陈鹏飞
  警察局局长 余秀豪
  卫生局局长 左 吉(未到任)
  市政府参事 龚礼逸
  人事室主任 陈本国
  会  计  长 赵麟瑞
  文化指导委员会
  主       任 陈纪莹
  三、政事纪要
  (一)网罗党羽,实行白色恐怖
  国民政府委派的接收人员到达哈尔滨后,网罗伪满残余分子和土匪,组织“铁血锄奸团”,
监视进步人士,从事暗杀、恐吓和破坏活动。东北抗日联军将领李兆麟与之进行了针锋相
对的斗争,1946年3月9日,李兆麟将军被国民党特务杀害。这一残暴罪行激起全市人民极大
愤慨,进一步认清了国民党反动势力的真面目。
  (二)散布谣言,蛊惑群众
  市政府的接收要员通过举办“抗战胜利照片展览会”、举办“新生活妇女恳谈会”、
“新生活市民恳谈会”、出刊《市民生活》等方式,在市民及青年学生中进行反对中国共产
党的欺骗宣传。
  (三)拼凑反共军事力量
  先后在哈尔滨市及周围各县收编土匪,拼凑组成“中央先遣军”、“东北救国军第六路
军”、“东北挺进军第二纵队”、“松花江地区保安军”和“新编第二十七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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