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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隶属及政府组成
1946年4月28日,哈尔滨解放。5月3日,哈尔滨市政府正式成立,隶属于松江省政府。
市政府的领导机构为市政府行政委员会,由市长刘成栋及行政委员张柏岩、邓恩诚、何
治安、周维斌、唐景阳、罗明哲、马英林、郭福久9人组成,并设秘书长。1946年5—11月,
先后有张观、唐景阳(代理)、刘披云任市政府秘书长。
二、工作部门及领导人
哈尔滨市政府工作部门,保留原哈尔滨特别市政府的社会局、卫生局、工务局、财政局、
教育局,将警察局改为公安局,另增设秘书处。1946年8月,设哈尔滨市地方法院。
三、重要会议及决议事项
1946年7月22日,哈尔滨市政府首次召开行政委员会议,市长刘成栋宣布行政委员分工:
卫生局局长张柏岩、工务局局长邓恩诚、财政局局长何治安、公安局局长周维斌、教育局局
长唐景阳、日侨管理委员会主任马英林、不管部部长郭福久、社会局局长王岳石(非委员)。
8月4日,市政府行政委员会议决定发行“哈尔滨市复兴建设公债”8000万元,用于急需
的公共建设及地方福利事业。
8月21日,市政府行政委员会议决定:着手建立街政权;精简市政府机构;创建“行政
讲习所”(9月21日开学)。
四、基层行政建置
(一)区政府
1946年5月3日,哈尔滨市政府成立时,由于时局动荡,支援全国解放战争的任务繁重,
对原有的区制及保甲制既未宣布废除,也未予承认。当时,基层的各项工作主要由民运工作
队、店员工作队、土改工作队负责。
1946年10月,中共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决定改组旧的区政府,委任各区政府区长。全市
共11个区:道里区、东傅家区、西傅家区、新阳区、南岗区、马家区、顾乡区、香坊区、太
平区、松浦区、郊东区(8月成立,10月撤销)。
各区政府与公安局合署办公,区长兼公安局长。区政府设秘书股、民政股、公益股、教
育股。
(二)城市街道行政组织
1946年4月10日,由民运工作队、店员工作队在街道负责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
各项政策,组织与发动群众进行反奸清算,维持社会治安,扩大兵员和支援前线等工作。
1946年11月,中共哈尔滨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区在街道建立街公所。按1.7—1.8万人
口组建1个街的要求,全市共组建85个街公所。街公所设街长、文书、公安委员、民事委员
(调解委员)、战勤委员。取消派出所,街政府设公安委员、户口员各1人,受区政府、公
安局双重领导,街下设闾、组。
(三)农村行政组织
1946年5—10月,市郊各村、屯在土改工作队的指导和帮助下,由农民会领导土地改革、
农业生产、支援前线等项工作。
1946年11月,各区按照中共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关于把基层政权建立起来的要求,在农
村普遍建立村公所。
五、施政纪略
哈尔滨市政府成立时,面对的形势是严峻的。在四平、长春相继被国民党军队占据后,
哈尔滨已处于战争威胁之中。人心动荡,社会秩序混乱,经济萧条,物价不稳,军需和民用
十分困难。针对这种情况,中共哈尔滨市委根据中共中央东北局的指示,结合哈尔滨市的具
体情况,确定了“发动群众,反奸清算;分种公田,修住官房;严惩罪大恶极的汉奸特务,
肃清土匪,安定社会秩序;积极筹款,支援前线”的工作方针。
为贯彻实施这一工作方针,市政府提出了17条施政纲领:“1.建立民主政治,实行普
遍、平等、直接的选举制度,自上而下的改造各级政权机关,并选举市参议员与市长。2.
建立民主的法制的社会秩序,以保障人权,保障市民集会、结社、出版、言论、信仰、居住
之自由,除公安机关依法拘捕外,任何机关不得捕人,以保障人身自由。3.保护私人财产
所有权,除国税、地方税及市政建设费外,任何机关不得向市民征集金钱及物资。4.恢复
与发展工商业,以繁荣市面。除囤积居奇扰乱社会金融之营业须受取缔外,工商业家享有正
当营业之充分自由,并由政府予以保护。对有关民生之工商业,应予以可能之帮助。5.人
民有申诉清算14年所受敌伪、汉奸、恶霸政治经济压迫之权利,但侵犯到人权财产时,必须
由政府处理。6.无代价的分配敌伪土地及市有土地,给市郊无地或少地之农民,提高农民
的生产积极性,以繁荣国民经济。但分配土地时得照顾土地被敌强占而贫困的农户。7.采
取有效办法,促进与协助尚未开工之公私工厂复业,以减少失业,繁荣经济。8.采取公私
合作办法,增进哈尔滨市与各县的粮食、燃料及日用品之贸易,以平抑物价,改善人民生活。
9.整理与统一税收,废除苛杂部分,以减轻市民负担。10.在劳资双方自愿原则下实行分
工制度,以促进劳资合作,发展生产。11.发展国民教育,确定民主科学大众的新民主主义
教育方针,扩充中小学校,收容失学青年和儿童。12.改善公共事业设备,以保证市民水电
之供给及交通之便利。13.保护及修补松花江大堤,以防水患;加强消防力量,减少火灾损
失。14.改善公务人员物质与精神待遇,淘汰冗员。树立廉洁政治,严惩贪污。15.加强卫
戍力量,改造警察并实行人民武装自卫,以肃清盗匪,安定社会秩序。16.保护各友邦侨民
均应遵守政府之一切法令和负担市民应负之义务。17.提倡民族民主的、科学的、大众的新
民主主义文化,扶助文化团体成员与发展,彻底肃清法西斯文化的残余”。
新生的哈尔滨市政府在中共哈尔滨市委的领导下,紧密团结全市人民,做了许多艰苦的
工作,为把哈尔滨市建成巩固的革命根据地和民主堡垒奠定了稳固的基础。
(一)反奸清算
在东北沦陷时期,哈尔滨市人民遭受到深重的奴役和压迫,对敌特、汉奸和恶霸怀有强
烈的仇恨。哈尔滨解放后,全市人民特别是广大劳动人民,迫切要求对这些人进行清算和斗
争。1946年5月,哈尔滨市政府建立后,组成有130多名干部参加的民运工作队,分别深入到
南岗、道外、顾乡、新阳、三棵树、香坊6个地区,发动与组织群众进行揭发、控诉,一场
反奸清算斗争很快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起来。斗争首先从清算民愤较大的伪满配给店开始,逐
步发展到工厂和商店。老巴夺烟草公司工人在民运工作队的启发教育下,召开全厂工人大会,
控诉反动资本家赵一拂克扣工人工资、奸污女工的罪行。顾乡区清算了协昌仁油坊,新阳区
清算了窑业工厂和木材工场。道外区群众要求清算同记商场(经说服教育被制止)。根据斗
争的进展情况,中共哈尔滨市委于1947年7月,及时召开会议,中共中央东北局彭真、陈云、
李立三出席会议。会议认为,经济性的清算时间过久,会造成城市经济的破坏,要引导群众
由经济清算转向政治清算。按照这次会议的精神,哈尔滨市政府制定并颁布《政治经济清算
暂行办法》。其中规定:“在敌伪统治时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人民有控告清算或要求政
府惩办之权利:1.曾杀害抗日人民或破坏抗日团体与抗日武装确有证据者;2.隐匿与侵占
公共财产确有证据者;3.曾依靠敌伪势力霸占人民土地、房产、工厂、商店及出卖劳工确
有证据者;4.代替敌人配给各种物品,从中侵占、克扣大量物资确有证据者。对负有上列
情形之一者,而现已彻底改悔觉悟确有证据者,得酌量减轻或免除其惩罚。”同时,还规定
“保护各界人民的人权与财权,非经政府依法判决,任何个人、机关、部队或团体都不得侵
犯,违法必定严惩。对一般工商业户,若无直接危害人民行为者不得清算”。这一《暂行办
法》公布后,铁路工厂、电力厂、铁路局等单位在发动群众的基础上,挖出隐藏的日伪特务
曲海峰、石光、徐小辫、宋大马棒等人。在街道总结过去一个时期的经验,整顿积极分子的
队伍,明确依靠谁的问题,从经济清算转向政治清算,斗争了伪满区长、分区长和封建恶霸、
伪警宪特,起出一批长短枪支。在充分发动群众,掌握大量确凿罪证的基础上,逮捕了恶霸、
汉奸姚锡九、李九鹏。姚锡九是一个血债累累的大恶霸。他在俄国人修筑松花江铁路大桥时
充当包工头,残酷剥削工人,蓄意制造木圈漏水事故,使50余名工人惨死江中,并吞没2.5
万元抚恤金。东北沦陷时期,他投靠日寇,曾任伪满滨江省警务厅第五署署长、日本特务机
关嘱托、防谍委员会委员、伪区长等职,并制造一批铁镣献给日寇,用以残害抗日志士。李
九鹏曾任日本关东军仓库主任,充当日本宪兵队特务,他依靠日伪势力开设赌场,榨取民财。
抗日战争胜利后,投靠国民党,多次资助国民党军队经费,与人民为敌。1946年7月11日,
哈尔滨市召开有十几万人参加的公审大会,姚、李两犯被判处死刑。哈尔滨市清算委员会没
收二犯财产分给受害群众和积极分子。
通过反奸清算,使部分受害市民得到实际利益。据不完全统计,共分得现金4800万元、
粮食260石、房屋2700间。更为重要的是提高了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望,进一步
激发了群众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在公营企业中的1600多名职工全部组织起来,私营企业中
的工人和店员参加工会的达30%以上,涌现出一批积极分子和骨干,有些人被输送到政府机
关工作。
在反奸清算斗争中,也出现一些不良的倾向:1.有些区街在斗争中搬用农村工作经验,
在街道上建立“贫民会”组织,使一些逃亡地主、伪警、地痞流氓混入“贫民会”,甚至篡
夺“贫民会”的领导权,蓄意制造混乱。2.在清算斗争中,一度出现扩大化现象,清算了
一些不该清算的工商业者。据对私人工商业比较集中的道外地区调查,全区共清算工商业户
106家。其中:大车店6家、旅店5家、皮革厂4家、制粉厂4家、铁工厂3家、玻璃店2家、私
人医院2家、行业不明的16家,其他17家。清算后,被查封没收的15家,停业的53家,清算
金额达2.34亿元(东北币)。市政府公布《政治经济清算暂行办法》之后,这一偏向很快
得到纠正。
(二)清剿土匪,平息暴乱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国民政府向东北各地区派员接收各级政权机构。他们披着合
法的外衣,到处加封伪军及惯匪,组织各种名目的建军匪团,仅在哈尔滨的建军土匪武装就
有21股。其中人数多、危害大的有7股:东北军第二纵队(抗八军),司令郭师真,号称有7
万人(实有1000余人);松江保安队,队长王万里,下设3个大队,约300人;中央先遣军第
五战区,由日伪汉奸曹兴武任总指挥,网罗伪警宪特和土匪,组成5个军,总部设在哈尔滨
市;东北救国军第六路军,军长关铁良,号称5万人,1946年1月,在哈尔滨设立11个据点;
东北保安司令长官部松江省宣抚特派员办事处,邱立亭任少将宣抚特派员,在哈尔滨市有19
个支队,在附近各县活动的有5个支队;陆军新编第二十七军,姜鹏飞任军长,收编16个匪
师,号称10万人,并收编日军残余3.6万人,曾3次阴谋配合国民党军队进攻哈尔滨市;中
华复兴建国军,由国民党特务、少将军事委员李明信利用反动会道门黄枪会,发展道徒3000
余人。这些土匪武装带有鲜明的政治色彩,是国民政府军队进攻东北解放区的别动队。他们
打着国民党中央的招牌,造谣惑众,残害干部和群众,千方百计破坏解放区的民主政权和建
设事业。
此外,还有盘距在呼兰、阿城和哈尔滨市郊的土匪,他们与不法地主、恶霸相勾结,经
常出没于松浦、香坊、顾乡和三棵树一带,进行骚扰和抢劫活动,严重危害当地人民的生活,
破坏土改和民主政权建设。
为建立巩固的东北革命根据地,保卫解放区各项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
产的安全,中共中央东北局及东北民主联军总部于1946年6月做出《剿匪工作的决定》,要
求各地在“最短时间内,坚决彻底地肃清土匪”。根据这一指示,松江人民自卫军在中国共
产党领导下,开始对盘踞在哈尔滨及周围地区的土匪进行清剿,至1946年6月,经过大小战
斗106次,毙伤、击溃土匪1.2万余人。1946年8月,中共哈尔滨市委做出《关于清剿近郊土
匪与开展农村工作的决定》,整编扩大哈尔滨市公安武装,成立顾乡、香坊、松浦、太平4
个警备大队、16个中队,总兵力2214人。同时,在城市街道和农村组织民兵自卫队。据统计,
公安武装与建军土匪作战10次,消灭土匪11股,1300余人,击毙60余人,收缴枪支740余支。
到1947年10月,剿匪工作基本结束。
平息姜鹏飞、李明信反革命暴乱 1946年5月底到6月初,国民党军队进攻解放区,哈尔
滨形势一度紧张。姜鹏飞根据东北保安司令长官杜聿明“扰乱后方,趁机占领哈尔滨”的指
示,集结各匪部,对哈尔滨采取包围态势。并与李明信勾结,成立“联合指挥部”,经3次
密谋,定于8月28日凌晨在太平桥、道里、顾乡等地同时“举事”,妄图占领哈尔滨。8月26
日,姜鹏飞等犯被逮捕。28日,李明信率3000多名暴徒于凌晨在太平、道外、道里等地区进
行暴乱活动,被严阵以待的哈尔滨卫戍司令部战士和公安干警当场击毙30多人,其余暴徒四
处潜逃,“龙旗”、“令箭”、大刀、长矛丢弃满街。30日,特务分子李明信及其“八大处”
等首要罪犯全部被捕获。9月9日,哈尔滨市组织特别法庭公开审判,判处姜鹏飞、李明信等
匪首死刑。至此,由姜、李发动的反革命暴乱被彻底粉碎。
开展收降工作 剿匪斗争取得重大胜利后,建军营垒在人民武装威逼下,纷纷产生动摇
和分化。1946年10月,成立松江省“宣抚委员会”,冯仲云任主任委员,钟子云、周维斌任
副主任委员,下设宣抚办事处,负责收降哈尔滨市周围地区的建军土匪。通过强大的政治攻
势和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至1947年1月,共收降大、小匪团80个,匪首97人,匪徒483人,
缴获一大批枪支、弹药、马匹等,有力地瓦解了建军土匪,对安定社会秩序,保卫哈尔滨市
建设起到重要作用。
(三)平抑物价,保障供应
1946年5月,哈尔滨市政府成立后,由于国民党对解放区实行封锁禁运,造成哈尔滨市
物资特别是人民生活必需品奇缺。一些私商乘机哄抬物价,投机倒把,囤积居奇,垄断市场,
给新生的政权造成极大困难。为平抑物价,保障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哈尔滨市政府进行
一系列艰苦工作。
首先从解决粮食的供应入手。1946年5月,东北贸易总公司决定在哈尔滨市设立以粮油
为主兼营其他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国营商业机构——东兴公司。6月,哈尔滨市政府又成立民
生公司,经销粮、油、盐、煤、木、布等人民生活用品,每日公布价格,以抑制私商哄抬物
价。
这两个公司成立后,立即派出大批人员至北满各地采购、筹运粮食至哈尔滨。11月份,
运入哈尔滨市的粮食每日已有1000吨;至12月份,每日运进的粮食增至1.2-1.6万吨;并
曾一度以每天275吨的数量向市场抛售。由于政府大力组织调运粮食和扶持粮油加工业恢复
生产,使军需民用粮、油供应情况日趋好转。市政府还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粮食市场、
供销环节的控制和管理,有效地打击了投机倒把和浪费粮食的行为。1946年8月23日,市长
刘成栋发布“严禁抬高物价”的命令,要求各商店恢复5天前的物价标准,不得居奇不售,
违者严惩。1947年2月,市政府设立粮食调节委员会。3月,取消私营代理店代售东兴公司的
平价粮,改由合作社代售。并发布命令,禁止向市外运销粮食;决定粮食凭证供应,由东兴
公司向居民发放粮食供应证,杜绝私商投机谋利。4月,市政府发布公告,为节约粮食,决
定市内各大、小烧锅,一律停止用粮食酿酒。5月,市政府决定开设粮食市场,对粮食实行
集中交易,以加强管理。6月,实行按户售予低价粮。东兴公司每日售出粮食达40余万公斤。
同月,公布实行《粮食贩卖及限制利润等管理办法》,登记私人存粮,以保证夏秋之交、青
黄不接时的市民粮食供应。登记后市民每人可存粮4个月,每月按15公斤计算,超过限额部
分,由政府指定单位按公价收购。8月,市政府规定“面粉购置办法”,指定43处零售网点,
限定购置数量与出售价格。1948年4月,市政府又发布《关于生熟粮食一律禁止出口问题》
的通知,凡2.5公斤以上的生熟粮食禁止出境。由东兴公司和专门管理机构办理购粮关系,
并由工商局组织复查,制止领取双份粮现象。7月,市政府决定凡经营粮食业者,须向政府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方准开业。12月,哈尔滨特别市市长饶斌签署布告,令囤积居奇操纵面
粉市场的双合盛、义昌泰、成泰益、天兴福火磨,自即日起按照未涨价前的面粉价格直接出
售给市民。经过采取以上一些主要措施,粮价基本稳定下来,保证了城市居民的需要。
全面平抑物价,保证市民吃穿用方面的供应。市政府在东北行政委员会的领导和支持下,
积极组织棉、纱、布的经销和加工。1946年,东兴公司与苏联粮谷贸易公司签订《商业贸易
合同》。当年底,计进口布3000万米、棉纱560吨、纺花60吨、装花4000吨、轴线240万轴、
染料27吨及其它物资。使当时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纺织业恢复了生产,对稳定市场产生
积极作用。为解决燃料不足,市长刘成栋亲赴鸡西煤矿购进煤炭数万吨,解决了生产和市民
急需用煤。并从通河县经松花江运入大批木材。为解决食糖供应,市政府拨款使破坏严重的
哈尔滨糖厂恢复了生产,到1949年,糖产量已超过东北沦陷时期。为解决纸张供应,哈尔滨
造纸厂利用稻草作原料,生产代用纸,保证了机关、学校和民用。对市场上紧缺的物资,如
火柴、药品、卷烟等,市政府则组织地方国营工厂努力增加生产。当市场黄金价格急骤上涨
时,市政府与东北行政委员会贸易部商妥,东北银行向哈尔滨市投放2万两黄金,使金价立
即下跌,黄金市场趋向平稳。
(四)召开临时参议会
哈尔滨解放后,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团结全市人民建立和巩固人民民主政权。1946
年7月1日,中共哈尔滨市委在“对于目前哈市工作的决定”中,提出成立哈尔滨特别市临时
参议会。经过市政府的积极筹备,7月9—12日进行参议员选举,共选出参议员60人、候补参
议员15人。其中工人9人,候补2人;农民6人,候补2人;工商界10人,候补2人;教育界4人,
候补1人;文化界2人,候补1人;卫生界2人,候补1人;妇女界4人,候补1人;部队4人,候
补1人;学生3人,候补1人;机关3人,候补1人;回族2人,候补1人;律师1人,候补1人;
社会贤达10人。7月16—21日,哈尔滨特别市临时参议会第一次会议在市政府礼堂举行。东
北民主联军总司令林彪、政治委员彭真出席开幕式。会议听取和审议市长刘成栋关于哈尔滨
市政府成立78天的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哈尔滨市卫戍司令李天佑的卫戍工作报告。通过市政府
提出的17条施政纲领。会议还通过《哈尔滨特别市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哈尔滨市人民
政治清算暂行办法》、《哈尔滨市惩治贪污暂行条例》、《哈尔滨市政府敌伪财产处理纲要》
4个法规。选举临时参议会议长、副议长和9位市政府行政委员会委员,选举刘成栋为哈尔滨
市市长。会议闭幕时发表临时参议会成立宣言。1947年5月22—24日,哈尔滨特别市临时参
议会(1946年11月18日改称哈尔滨特别市临时参议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上,刘成栋市长
做关于哈尔滨市政府一年来施政工作的报告。会议通过本年度市政府工作实施纲要:1.组
织群众;2.发展生产;3.清算坏人;4.改造政权;5.厉行节约;6.支援前线。通过市
政府上年度财政决算及本年度财政预算草案。还通过《街政权组织暂行条例》、《营业税暂
行条例》、《内地货物税暂行条例》、《市民卫生暂行条例》4项法规和39件市政建设提案。
临时参议会在筹备和成立的过程中,贯彻了民主的原则,广泛吸收社会各阶层、各团体
的代表参政、议政。在召开的两次会议中,参议员们对市政府成立78天以来的工作表示满意,
同时也提出一些中肯的批评;对参议员的提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妥善处理。1949年10月,
哈尔滨召开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临时参议会宣告结束。它存在的时间虽短,却是哈
尔滨市民主建设的一次重要尝试。
(五)改造旧政权,组建新政权
哈尔滨解放后,党和政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组织和发动全市各界各阶层人民,特别
是工人和其他劳动者参加新政权的建设和管理,使之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
1.改革旧市政府机构,整顿和改造旧职员。1946年5月,新政权建立后,政府中工作人
员主要由以下几部分人组成:①从老解放区来的干部和从伪满监狱中解放出来的抗日爱国志
士,这两部分虽然人数不多,却是政府各部门的领导骨干。②由政府聘任的社会知名人士,
他们在极为困难的时期,为哈尔滨的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③留用的旧职员,约1200余人。
对这部分人,本着教育改造的方针,凡表现较好的业务骨干继续留用;对敌视人民政权的顽
固分子和确实没有办事能力的人员,则坚决予以清洗或组织他们到基层接受锻炼和改造。从
1946年8月—1947年1月,共裁减1060人,市政府机关的实有人员只有290人。之后,陆续选
拔一批经过培训和实际斗争中锻炼的优秀工人(店员)和青年学生到政府机关工作,逐步改
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成份结构。
2.建立基层政权。在各区政府建立以前,中共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向各区派民运工作
队、店员工作队、土改工作队,工作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做区、街工作。1946年7月,
发动和组织群众清算汉奸、特务、警察、反动保甲长的罪恶,在斗争中摧毁区、街伪满残余
的统治。1946年10月,经批准,委任了各区区长。
1946年11月,按照中共哈尔滨市委的指示,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把基层政权建立起
来。对街道领导干部采取选举、委派、留用的办法解决。在群众已发动起来的地方由群众民
主选举产生;在群众尚未发动起来的地方由上级委派;在群众工作基础不好的地方留用表现
较好的伪保甲长。1947年7、8月份,对混进街道组织的坏人进行清洗,并选择一些出身成份
好、思想觉悟较高的工人、店员和青年学生等充实和加强街道干部队伍。1948年2月以后,
撤销下派的民运工作队,并将其大部分人员派到区街工作。
(六)实行土地改革
哈尔滨市郊农村土地改革从1946年5月开始,历经清算分地、“煮夹生饭”、“砍挖运
动”、平分土地4个阶段,于1948年3月结束。
清算分地(1946年5—10月)。1946年5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
指示》(即“五四”指示),决定把抗日战争时期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没收地主土地分
配给农民的政策,实现“耕者有其田”,并指出“解决解放区的土地问题是我党目前最基本
的历史任务,是目前一切最基本环节”。同年7月7日,中共中央东北局作出《关于形势与任
务的决议》(即“七七决议”),明确提出“要把发动农民,创建根据地摆在一切工作的第
一位”,要求各地迅速普遍地执行“五四指示”,掀起清算分地高潮。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和
东北局决议,中共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抽出一批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干部组成土改工作队,深
入市郊农村,发动群众,清算分田,组建农会和基层政权。工作队下去后,遵照市委的指示,
集中打击罪大恶极的汉奸、恶霸地主、土匪头子和土豪劣坤;对中小地主允许其保留多于农
民一倍的土地;对以经营工商业为主的地主,实行保护政策。当时,土匪活动猖獗,仅松浦
区就潜伏有大小股土匪300余人,工作队没武装掩护,基本群众心里没底,发动群众工作难
度较大。为尽快扭转这种局面,把清算分田运动引向深入,中共哈尔滨市委决定把剿匪和土
改结合起来,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在部队剿匪的同时,工作队通过访贫问苦,扎根串连,
发动贫雇农起来斗争和清算地主、恶霸,没收其土地和财产,分配给贫苦农民。顾乡区6918
户、39024人,分地21890公顷;太平区1280户,5398人,分地1105公顷;松浦区2177户、
10424人,分地1893.5公顷,分青苗946.255公顷。
1946年10月,以清算为中心的土改运动基本告一段落。这次土改,由于哈尔滨刚刚解放,
“四保临江”的战斗正在进行,“三下江南”也刚刚开始,整个局势尚不够稳定,土改工作
处于“半生不熟”的状态。土地虽然分了,但群众对土改还不了解;恶霸斗了,但地主威风
不倒,农村中的基本群众还没有真正发动起来;农会建立了,但不少农会的领导权,被地痞、
流氓和地主腿子所篡夺,贫雇农还没有彻底翻身。
“煮夹生饭”(1946年11月-1947年6月)。1946年11月21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发出
《关于解决土改运动中“半生不熟”问题的指示》,要求各地把“煮夹生饭”作为当前“深入
巩固群众工作中的中心任务”,发现有“夹生饭”地区就集中力量加以消灭。根据这一指示,
中共哈尔滨市委于12月下旬,从大中学生寒假补习班抽调400余名青年学生充实到各区土改
工作队,参加解决土改“夹生饭”问题。在这一期间,各区主要抓了3项工作:1.发动群众
查地、挖坏根。即组织农民查黑地,查假分地,查地主留好地分坏地、留近地分远地,同时
发动群众诉苦斗争恶霸和地主,铲除欺压农民的坏根。2.整顿农会和民兵组织,把混入的
地主腿子、地痞流氓和帮地主作坏事的清除出去,纯洁积极分子队伍。3.开展生产竞赛,
帮助解决牲畜、农具和种子,掀起春耕生产高潮。
砍挖运动(1947年7—10月)。经过清算分地和“煮夹生饭”,市郊农村的敌伪、封建
残余势力遭到沉重打击,贫雇农的政治优势已经树立起来。但一些村屯的地主被斗被分后,
还拥有金银、衣物、房屋、粮食等,他们依仗经济实力,妄图反把倒算。1947年7月25日,
中共中央东北局发出《关于挖财宝的指示》,要求各地开展砍大树(斗地主恶霸)、挖财宝
斗争,并把这一斗争做为深入进行土地改革运动的重要步骤。同年7月,哈尔滨市两次组织
大中学生660余人参加砍挖运动。这时,“四保临江”已经胜利结束,哈尔滨市及其周围的
土匪已被肃清,大好的政治、军事形势,为开展砍挖运动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运动一开
始,中共哈尔滨市委就提出:挖浮财主要对象是汉奸恶霸、大地主;对中小地主和富农的浮
财不能乱挖;地主在市区的工商业不动。按照市委指示,各区工作队采取“查、追、挖”相
结合的办法斗地主,起浮财,运动很快形成“一屯点火,屯屯冒烟”的局面。至1947年10月,
历时3个月的砍挖斗争,进一步打击地主阶级,摧毁了地主阶级封建经济基础。仅松浦区就
斗争地主、恶霸100多人,汉奸、土匪和富农120多人。斗争果实计有现款2.74亿元(东北
流通券,下同)、粮食1400石、衣物4400多件、房屋436间、马507匹、车120辆、黄金3.1
斤、白银28.9斤。香坊区斗争地主109人、恶霸富农14人,起出长短枪80余支、子弹万余发,
金银、布疋、衣服等价值3.45亿元,马400余匹(包括新购入的140匹)、车102辆,运动中
涌现出积极分子527名。
在砍挖斗争中,按照中共中央东北局的指示,注意保护民族工商业。市政府制定《关于
清查封建势力与敌伪残余条例(草案)》。但由于运动来势凶猛,部分干部思想上缺乏足够
的准备,加之周围地区农村“扫堂子”的影响,发生了“左”的倾向,侵犯了中农的利益,
较普遍地出现打人现象,死人过多;分地不公,地主留地过多,有的用抓阄方式分地;地主
虚伪献地,以少报多,留地时以多报少,“黑地”比较普遍。
平分土地(1947年10月—1948年3月)。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公布《中国土地法
大纲》,决定废除封建半封建的土地制度,平分土地。11月,中共中央东北局在哈尔滨市召
开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按照《中国土地法大纲》,贯彻贫雇农路线,彻底消灭封建,提出
“打倒地主、平分土地”的口号。12月1日,东北局和东北行政委员会分别发出《告农民书》
和《东北解放区实行土地法大纲补充办法》。此时,东北战场已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反攻,
国民党军队只据守长春、沈阳、锦州几个大中城市。12月末,中共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抽调
870多名学生组成寒假工作团,赴农村参加平分土地运动。
划阶级定成份是平分土地的前提。各区先后划了3次。第一次划定成份中,有45%—50%
的中农被错划为富农,成为被剥夺的对象。1948年5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立即纠正土地
改革打击面过大给东北局的指示》。根据这一指示,各区对划阶级定成份普遍搞了两次大
复查,经过纠偏,地主富农在农村人口中的比例,由原来的30.18%下降到16.7%,短期
出现的扩大化问题很快得到纠正。
进入平分土地过程中,各村屯一般都在农会领导下,民主选举组成平分土地委员会或贫
雇农小组,掌握平分土地的领导权,下设统计、粮食、农具、牲畜和丈量土地小组。公有土
地全部打乱重分;没收地主、富农的土地,按位置远近、质量高低,民主讨论划分等级,然
后按成份排号,贫雇农分好地,独身分双份;中农土地原则上不动,过于贫脊或不足部分,
给予调整补齐;地主、富农分给同等数量的土地;逃亡在外的地主,准予返乡分地,隐藏之
财物,以和平斗争方式令其交出。牲畜、农具、粮食、浮财等斗争胜利果实,根据贫富情况
进行分配。至1948年3月,哈尔滨市郊土地改革运动胜利结束。
从1948年4月开始进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各区均以农会为主,吸收工人、贫农参加,
召开大会选出村代表,由代表选出村长、文书、委员(不脱产),组成村人民政府。许多贫
雇农和土改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当选村长。选举中也注意团结中农,有的被选为村长,各
屯的农会会长多数被选为屯长。村政府建立后,首要任务就是组织农民搞好生产,支援前线。
土改后的一年,全市农村获得农业大丰收。
(七)扑灭霍乱、鼠疫传染病
哈尔滨市解放后,曾连续发生3次疫情,严重威胁全市人民生命的安全。
1946年8月,哈尔滨市太平桥一带发现霍乱传染病。为防止疫病流行,中共哈尔滨市委、
市政府成立防疫部。10月,哈尔滨市政府发布《关于防止霍乱传染病蔓延,减少市民死亡的
紧急通知》,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疫病防治工作。55天内,共收容霍乱病人167人,治愈
72人,死亡95人。为预防疫情蔓延,哈尔滨市卫生试验所制成疫苗为1.1万人进行预防注射。
1947年和1948年,又赶制疫苗为6.7万人进行预防注射。之后,哈尔滨市再未发现霍乱患者。
1946年9月16日,平房地区的义发源、大东井子、后二道沟村发现真性腺鼠疫患者37人,
死亡36人。这次鼠疫的发生是由于日本战败后,侵略者为消灭其罪证,炸毁了设在平房地区
的关东军第731部队营址(细菌武器工厂),放出带菌老鼠造成的。鼠疫发生后,哈尔滨市
政府立即成立鼠疫防疫部,9月24日,发布公告,从即日起全市进入防疫时期,“凡在本市
内的医师、中医师、药剂师、牙医、助产士、护士等医务人员,须听政府随时调用,协助防
疫,倘若违抗拖延,立即依法严惩”。全市共组织动员720余名医护人员参加防疫工作,两
个多月共收容鼠疫患者118人,为44.45万人进行防疫注射。10月23日,疫情扩展到道外、
香坊、太平等地区。为防止疫情继续扩展,市政府公布《强化防疫办法》,封锁疫区,暂停
哈尔滨市与外埠交通。经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基本控制了疫情,12月10日,防疫工作结束。
1947年9月5日,哈尔滨市第二次发生鼠疫,鼠疫系由西满王爷庙地区1名毛皮商人带入
市区,流行于市内5个区的46个街道,鼠疫患者达到57人,死亡56人。为防止疫情蔓延,哈
尔滨特别市政府成立防疫本部(后改为防疫委员会),组织动员4936人(包括行政人员和医
务工作者)参加防疫工作,封锁疫区61处、1675户,为747369人进行预防注射。同时,在市
内各车站、松花江各码头及近郊公路进行检疫、消毒、注射,这次防疫工作,历时57天,于
12月3日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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