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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外区农副产品(含副食品及食品)经营要早于工业品的经营。1746年(清乾隆十一年)以后,在南大街出现的傅姓小药铺就是兼营饮食杂货的农副产品小商店,随后出现较早并较为著名的还有在南市场(即现在的十五、十六道街之间)开办的天德厚杂货店,1906年于正阳街开办的洪盛永记杂货店,1909年(清宣统元年)日商在北四道街开办的家藤酱油酿造公司,也是经营农副产品的商业店铺。同时,也是在道外区开办较早的一家外国商业企业。1910年,著名的京都正阳楼肉制品店在北三道街现址开业。至1921年,道外区共有经营农副产品的商业店铺75户,到1930年,达到了168户。
1935年1月,哈尔滨市成立中央卸卖市场(经营蔬菜、鱼类、水果的批发市场),因原选地址道里工厂街正在施工,暂在中马路104号营业,同年10月,迁回原选竣工场地。
1937年12月,伪《食盐专卖法》公布实行,翌年10月,公布《谷类管理法》、《棉花统制法》,实行棉花统制政策。1939年3月,公布实行《原棉、棉制品统制法》,6月,实行大米配给制,11月,公布实行《主要粮谷统制法》。1940年2月,实行大米凭票供给制,一般市民不能享受。1942年5月,实行米谷统销,发放购粮票,居民凭票购买。
1946年哈尔滨解放,8月,松江省人民政府财经厅主办第一家经营农副产品的国营企业,主要经营粮食、棉布、棉装等。1947年3月,为防止私营不法粮商投机,市政府公布禁止市内粮食向外市远销的公告,并由东兴公司印制居民用粮供应证,凡居民用粮一律凭证购买。同年,将全区经营粮食的商贩集于道外南十七、南十四道街、承德街,开放了粮食交易市场。到年末,有经营农副产品业户1 636户。1947年经营农副产品店铺情况(附表7-9)
1949年3月,哈尔滨公私合营渔业公司成立,位于北五道街,由哈尔滨市工业局所属的生产合作总社将私营的七趟拉网组织起来建立的。1950年,在原兴业市场(现道外区蔬菜采购供应站)建立了农民市场,业者达694户,主要经营小农具、麻袋、草料、布匹等,哈尔滨市百货公司道外区门市部和市生产合作总社参与经营,实行明码实价,道外区经营农副产品的商业店铺达到1 408户(不含行商)。1957年8月,中国百货公司哈尔滨地区批发站所属的食品烟酒公司于道外区靖宇头道街开业。1955年12月,私营山海杂货店铺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同年,实行粮食计划收购、计划供应。供应标准为:城镇居民每人每月28.9市斤。1956年1月,粮食、糖果、水产、中药、食品杂货、肉食等行业实行公私合营,组建了8个总店,管理482个经营农副产品的商业网点。同年12月,实行面粉定量供应,面包、挂面凭粮票购买。面粉定量供应标准为:职工每人每月6市斤;居民3市斤;郊区非农业居民2市斤;大专学生6市斤;高、初中学生4市斤。1959年5月将居民口粮供应标准压缩至每人每月28市斤。1958年9月取消蔬菜自由贩卖市场,对白菜、萝卜、土豆、大葱等秋菜实行统一收购统一经营。1960年4月,粮食、熟食品实行凭粮票供应。1961年4月,中共哈尔滨市委员会决定,对民主人士和高级知识分子实行3种不同待遇,①每人每月供应肉3市斤,白糖1市斤,甲级烟2条、鸡蛋或鱼2市斤;②除供应肉1市斤外,其它供应量同上;③每人每月供应肉、白糖、鸡蛋或鱼各一市斤,甲、乙级烟各一条,蔬菜按家庭人口优先供应,部分从事体力消耗较大的医务工作人员,每人每月供应粮食34市斤;手术、精神病、整骨等医务人员每人每月供应粮食30市斤。
1972年12月恢复部分肉制品凭票供应办法:原凭票供应的香肠、红肠收票标准不变,每张票供应香肠半市斤,或供应红肠1市斤;每张肉票供应l市斤肉制品的有:猪头肉、,熟下水(心、肝、肚、舌)、肉饼、酥炸肉、一号小肚、一号鸡丝卷、一号肉肠、一号丸子、茶肠;继续敞开供应的有二号肉肠、鸡丝卷、小肚、丸子、焖子、冻子、猪手、猪肺等;干贝、燕窝、茅台酒、鱼翅、广肚(毛常肚)、中华牌香烟、鲍鱼、大虾、蟹肉、海螺等列为特需商品,由道外区北三副食品商店经营这类商品。
1979年2月省革命委员会下发《关于集市贸易问题的通知》规定,参加集市贸易的对象为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社员和城镇居民、职工。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一律不准自行到农村和集市采购国家统购、派购的农副产品;属于国家派购的肉、蛋、鱼、土豆等,生产队和社员完成交售任务后,凭收购部门的完成住务证明,允许进入集市贸易;属于三类农副产品和社员家庭副业产品,均可进入集市贸易;肥猪、菜油、粮油加工的熟食品不准进入集市贸易。道外区北五道街江沿出现农贸市场,后移至北七道街江沿。
1980年9月,家禽实行议购议销的办法,组织产销直接见面,全面敞开家禽市场,同年,回民牛羊肉市场在十三道街清真寺门前开放。1982年7月,工业品券和副食品券通用。
1983年3月,省政府颁发关于放宽农副产品贩运政策的几项规定后,道外区又出现了延爽、南十六等农副产品贸易市场。8月,根据省计委、省商业厅、省物价局联合通知,市政府规定,将菜羊由二类物资改为三类物资,取消派购,实行议购议销,羊肉摆上农贸市场的摊床。1985年4月,猪、羊、牛肉取消定量供应办法,放开经营,实行议购议销。同时,区蔬菜公司成立蔬菜交易市场,11月,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肉食市场管理的布告》,实行统一屠宰、统一检疫、统一收税的"三统一"办法。道外区由肉类联合加工厂、万宝镇、松浦镇、前进乡食品站屠宰。1987年,进入集市贸易的个体经营者达3 000余户,有门市房的网点432户。1990年,为1 440户,其中,国营100户,集体294户,个体1 046户;从业人员9 612人,其中,国营3 220人,集体3 822人,个体2 570人;注册资金4 597万元(流动资金2 234万元),其中,国营2 848万元(流动资金1 039万元),集体1 269万元(流动资金856万元),个体480万元(流动资金339万元);年营业4.16万元,其中,国营3.53万元,集体5 214万元,个体1 074万元。此外,还在南极街、延爽街、草市街、北三道街、北七道街、南十六道街、钱塘街以及万宝、糖厂、船口、船厂建立了11处经营农副产品的贸易市场,进入市场交易的绝大多数是个体商贩,1990年共计1 149户,从业务人员2 628人,年成交额11 83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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