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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外区志》
 
 
第一篇 建置区划
 
 
第一章 建置沿革
 
 
第三节 解放后的建置区划
 
   
    1946年4月28日哈尔滨解放后,东、西傅家区共辖27个街道地区(东区11个、西区16个)。市政府向各区派出了民运工作队,发动群众,开展反奸除霸斗争,动员群众参军参战,建立基层政权组织。同年8月,建立区公安分局,9月建立东、西傅家区政府(东区驻靖宇街144号;西区驻靖宇街366号,后迁至景阳街120号),两区设28个街政府(东区13个街,西区15个街),实行警政合一,区政府与公安分局合署办公。1947年初,按照东北行政委员会指示,将街政府改为街公所,职能不变。1948年5月,根据形势发展,区政府与公安分局分开办公,并把公安工作从街公所划分出来,建立街公安分驻所,由公安分局直接领导。同年7月,市政府决定调整行政区划。从东、西傅家区划中划出北傅家区(区政府驻道外十道街),辖东傅家区大兴、大新、大同3个街道地区,西傅家区的光明、正道、解放、靖宇4个街道地区和永安、升平两个街道的大部分地区。把街公所改为街政府,把原来28个街划分为56个街(东傅家区21个,西傅家区20个,北傅家区15个)。街道中取消了居民间建制,扩大和加强了居民组。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为加强对城市集中领导,市政府又调整了区街政权机构,撤销了北傅家区,其辖区仍归回东、西傅家区;取消了区、街两级政府,在区设立了市的派出机关区公所,区公所下不设职能机构,由区长直接领导秘书和助理进行工作;街成立了民政、优抚、卫生、文教4个委员会(群众组织),在区公所领导下承担原街政府管理的有关群众性工作。
    1950年10月25日,由于支援抗美援朝战争和工作任务的需要,市政府决定把区公所改为区政府,区工作人员由27人增加到53人(东区25人,西区28人),并向每个街派驻在员2人,驻公安派出所,负责全街的战勤和民政工作。1951年,区政府股改为科。同时每个街又组成若干群众性的居民委员会,设立义务职正、副主任各1人,委员若干人,分管文教、卫生、战勤、公益、妇女等各项工作。
    1953年,东、西傅家区分别召开了首届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区长、副区长和区人民委员会委员。区人民政府改为区人民委员会。按照国家主席颁布的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的规定,东、西傅家区共建立了19个街道办事处(东区10个,西区9个),从上到下完善了区、街政权组织。1956年10月,东、西傅家区合并为道外区(区政府地址在道外靖宇街321号),除19个街道办事处调整为15个街道办事处,又在与太平,南岗交界处设大方里街道办事处。这样道外城区共16个街道办事处。市郊滨江区的松浦乡划归道外区管辖。    
    1960年初,呼兰县对青山、乐业两个乡划归道外区,这样道外区的农村辖区扩展为3个乡。
    1958年,大办城市人民公社,道外区首先调整了街道办事处,把全区16个街合二为一,组建成8个城市人民公社,同年4月正式建立了区一级的哈尔滨市道外人民公社,随之把8个街道人民公社和农村人民公社一律改为分社,在城市分社每3~5个居民委员会设二个生产、生活管理区,管理区设党支部,直接管理居民委、组工作。各分社还设立了分社妇联、团委、人民武装部,并把公安派出所下放给分社党委领导。分社内部设立行政、工业、经济生活、福利、文教等办公室,实现了全区人民公社化。
    1961年末,由于三年自然灾害,国民经济比例失调,道外人民公社按照“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进行整顿。1962年道外人民公社的城乡机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城区,经济工作按行业上收,由市有关局直接领导。在农村,将对青山、乐业两个农村分社划归呼兰县领导,松浦分社划归滨江区。这样,道外区8个城市分社又一分为二,划分为16个城市分社,恢复为纯城市区。    
    "文化大革命"期间,道外区的机构名称,几经改变。1967年4月,成立道外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地址在道外靖宇街321号),1968年11月改称道外区革命委员会。与此同时,又将16个城市分社合二为一,改称公社,并相应地成立了8个城市公社革命委员会。1969年10月,道外区革命委员会的机构,又进行了改组,恢复区的职能科局,但不设科局长,每个科局组成领导小组,实行集体领导。1972年8月。随着滨江区的撤销,其管辖的松浦、前进、万宝3个农村人民公社划归道外区管辖。同年9月,区革委撤销了政治部、生产指挥部、保卫部和科局革命领导小组,恢复了科局长称谓。这样,区机关的机构设置日益完善。1973年,为了适应基层工作的需要,又把8个城市人民公社,分成16个公社,恢复了原来的名称,同时撤销了公社机关的组、办机构。这样既便于公安派出所与街道工作的配合(合并公社时派出所未合并,即一个公社两个派出所),又便于书记、主任对公社干部和居民委员会进行面对面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1979年11月,道外区召开了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立了道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销了道外区革命委员会,恢复了道外区人民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及区政府的办公地址,都设在靖宇街321号)。撤销了城市人民公社,恢复了城市街道办事处(除恢复了原有16个街道办事处,又增设了振江和船口两个街道办事处)。同时,经市批准,撤销了街道人民武装部。
    1983年,郊区3个农村人民公社改建为3个乡政府,撤销了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建制,恢复了村屯的名称。1984年5月,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中,道外区召开了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正、副区长,并按照改革和干部“四化"(年青化、知识化、专业化、革命化)要求,实行了聘任制、任期目标责任制等干部改革制度,调整了区政府的机构和人员。1985年,松浦、万宝两乡改建为镇。船口街道办事处划归松浦镇管辖。乡镇机构调整,促进了乡镇体制改革的深化。1986年,道外人民武装部改为地方建制,实行军事部门和地区党委、区政府双重领导体制。区设立了城市管理监察中队,依据法制,加强城市管理,以维护城市秩序。为适应改革的需要,区政府将区属工业局、商业局、服务局、供销经理科等改为专业公司,不再列入政府建制序列。随之,街道办事处也进行了改革,充实一批有文化、有工作能力的年轻同志,担任领导工作。1987年根据体制改革形势的发展,区属的各专业公司,又恢复为区属委、办、局机构,城区16个街道办事处调整为12个街道办事处,农村仍为两镇一乡。根据哈政发(87)39号文件决定精神,1988年1月20日道外区政府建立三电街道办事处。同年7月17日,道里区太阳岛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划归道外区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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