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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外区志》
 
 
第八篇 工商和物价管理
 
 
第二章 物价管理
 
 
第二节 物价管理
 
    
    解放后,区对物价的管理,主要是按市的规定,进行监督检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违法案件,保证国家价格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文化大革命"期间,物价管理陷入停顿。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改革开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物价管理。1980年3月道外区人民政府设物价管理科,依法行使价格监督检查和处理价格违法行为的职权,对同级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以及本地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执行价格法规政策,进行监督,从宣传入手,开展工作。在工作中,通过宣传上级有关物价政策、法令等,发动群众,开展群众监督。建立物价监督制度并制定物价信得过单位及营业员标准,开展争当物价信得过单位和营业员活动,建立单位物价自检制度和实行商品明码标价、一货一签。1984年1月,为便于春节期间对市场物价的监督检查,按市的规定,公布了主要农副产品的现行议销最高限价。    
    1984年6月20日,道外区物价局按照市物价局下发的《关于放宽物价政策和改革物价管理办法》的十项措施进行工作。1986年1月13日,道外区物价局向区内有关单位转发市《关于整顿茶叶销售价格和加强质量、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道外区为了加强"物价、计量"管理,提高企业内部管理价格能力,制止乱涨价和变相涨价,以及克扣群众等问题的发生,藉以维护国家、企业、职工和消费者利益,本着“管好、搞活"的原则,从1983年开始,逐年开展"物价信得过"竞赛活动。提出的目标是:"双百竞赛",即百家企业参赛,搞百日竞赛。为了加强领导,1984年4月23日组成"物价信得过"竞赛活动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管理日常竞赛活动。
    1985年,道外区"物价、计量信得过"竞赛活动开始于8月15日,12月上旬结束,共有258个单位参赛。竞赛中采取平时抽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先后抽查、检查了440户(次)。12月7日,在3次小组联合评比的基础上召开了总评会,最后评出了14个"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23个合格单位。在竞赛活动中,最突出的是个体户"益发祥食杂店",该店对瓶装啤酒和优质香烟,从不卖高价,而且对有些不赚钱的小商品也代销代营,受到市烟酒公司的奖励和群众的好评。
    "物价信得过"竞赛活动,1983~1987年参赛单位逐年增加,1984年增加到169户,1987年参赛单位达到195户。历年被评为"物价信得过"单位,1983年6户,1984年11户,1986年12户,1987年13户。道外北三副食品商店和永发合饮食店,1983~1987年连续5年被评为"物价信得过"单位。1988~1990年,为更有效地实施省提出的有关加强市场物价管理的有关规定,道外区政府成立了实施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也相应地成立了分支机构,在加强市场物价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因此,1989、1990年连续两年被市授予先进区的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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