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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控制集团购买力
1960年,国家提出了大力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指示。30年来,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时断时续,核算形式也发生变化。1977年实行了下达指标,凭社会集团购买证供应商品的办法,加强了购买力指标管理。同时还确定了30种专项控制商品,对社会集团购买力,采取计划管理,指标控制,专控商品审批制度。
1984年国家决定取消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指标,缩小专项控制商品的管理范围。1985年又提出了加强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的要求,实行指标管理。各单位要建立社会集团购买力辅助帐,确定17种商品为专项控制商品。区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多年来根据市下达的指标数,按人员、按定额把购买力指标分配下达到单位,要求只能节约,不得突破。1989年国家又扩大了专项控制商品的范围,增加为32种。同年市按地区把审批部分专控商品的权限下放给区,并决定收取审批专控商品手续费。1990年还开展了清理整顿小汽车的工作。
二 国库券
为筹集资金,支援国家建设,促进经济协调发展,把推销国库券工作,做为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自1981年开始推销国库券以来,截止到1990年,道外区连续10年提前完成推销任务。推销国库券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也是一项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在分配推销任务时,既注意体现政策,也做到合理负担。通过测算,根据职工人均收入,按几个档次,确定负担率,采取分条砍块,分级分口,层层包干,逐级负责的推销办法。在分配购买特种国债任务时,区别四种不同情况,即:工业与商业不同,城市与农村不同,经济效益好与差不同,基金提留多与少不同,从实际出发确定分配率,下达派购任务。10年共推销国库券8 307.6万元。其中保值公债1 977.1万元,特种国债78.9万元,为市下达推销任务的110%。全区职工群众为国家筹集重点建设资金做出了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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