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区志  
 
 
《道外区志》
 
 
第九篇 财政 税务 金融 审计
 
 
第二章 税务
 
 
第一节 机构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道外始设滨江关道,兼办关税事务。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道外设吉林省直隶滨江厅江防同知,兼办关税事务。
    1913年,滨江厅撤销,设滨江县,县内设财税局。1916年,滨江县始设木石税局,局长孙德升。木石税局主要征收俄人取用、贩运中国境内木石等税。局内设文案、会计、帮办、发审、译员、办事员数人。
    1932年道外划归哈尔滨特别市,道外设滨江税捐分局,归哈尔滨税捐局管辖。分局与市税捐局同属于财政部之管理执行国税事务的机关。滨江分局设总务课、经征课和稽查课。
    1947年2月哈尔滨税务局在道外区建立了税务分局。1949年冬,实行货物产销税,货、照同行。道外税务分局设有税票分票室,约40余人。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改革的调整,1953年道外税务分局分为东、西傅家分局。东傅家分局设在北十二道街(现大同小学校),西傅家分局设在靖宇大街469号院内(现九洲百货商场)。1956年,东、西傅家分局又合为道外税务分局。分局设4个商业队,4个工业队,1个摊贩队和地方税科、计会科、秘书科等。全分局在编人员约400余人。1959年税制简化,税务工作人员精简,在编人员减至116人。同时,财政、税务合并一体,成立了道外区财税局,办公地址道外北五道街246号。1962年,财税分开,又恢复道外税务分局。
    "文化大革命"期间,国家的税收工作受到很大冲击和挫折。1967年由区  革委财经委员会接管了税务分局,税务队伍来了个"大换班",由外单位调来干部接管税务局,原税务局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之后,大批税务干部被下放到"五七"干校或农村劳动改造,少数人分配到街道工作,使税务机构遭到极大破坏。    
    1972年,税务工作有了转机。财政、税务、工商再次分开,又重新恢复建立了道外税务分局,税务人员陆续回到工作岗位,人员编制基本恢复到"文化大革命"前的状况。分局下设税征一科(负责国营企业的征收管理)、税征二科(负责集体企业的征收管理)、税征三科(负责区、街办企业的征收管理)、税征四科(负责个体经济、地方税的征收管理)、缉私检查科(负责查处投机倒把者)。另外,还设有秘书、计会、政工等科。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改革、开放、搞活等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指引下,集体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个体经济得到了恢复和扶持。1980年,道外税务分局建立了南十六税务所、南头税务所、北十四税务所、滨江站税务所、江畔税务所、南极税务所、万宝税务所、松浦税务所、前进税务所。根据工作需要,1982年,道外税务分局由市税务局分配调入近百人,极大地加强了税收队伍的力量,至1982年末,在编人员近200人。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1985年末,税务机构进行了调整,哈尔滨市成立了直属一、二、三、四税务分局,有近百名干部从道外分局调出充实直属分局,一些大的国营、集体企业也随之划归直属分局管理。道外分局只负责道外区的区属国营、集体商业,服务业企业,区街办、校办、乡镇办、青联实业公司等集体企业,地方各税以及合伙经营、个体经济的征收管理。同时,还负责各类企业的代扣代缴户的征管工作。分局下设11个科室。干部总数为151人。税收一科负责区级国营商业、服务业企业以及建筑税的征管;税收二科负责各类集体企业;税收三科负责农村各类企业,科内设前进、松浦、万宝3个乡镇税务所;税收四科负责合伙经营、个体经营、代扣代缴企业的征收管理;税收五科负责集市贸易、船站、火车站、邮局等卡口以及临时经营的征收管理工作;征收管理科负责对各企业征收工作情况的管理与检查。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