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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外区志》
 
 
第十二篇 卫生
 
 
第一章 机构
 
 
第一节 行政机构
 
   
    清朝时期的施政机构中,没有专门管理卫生的行政机构。1913年道外地区的卫生行政机构由滨江县商务会代管。1916年滨江县公署正式设立滨江县卫生局,从事公共卫生管理。1927年滨江县卫生局撤销。
    1929年5月滨江市政筹备处第三科中的社会股,具体负责慈善公益的管理和取缔;公共卫生的指导宣传;医院、市场、商店的检查和取缔;中西医术营业和取缔的有关事项;中西药品营业、检查取缔及化验的有关事项;传染病预防的有关事项;督促牛痘注射的有关事项;人民保健及死亡检验有关事项等。东北沦陷时期,道外地区没有专门的卫生行政机构,除哈尔滨国立医院、市立傅家甸诊疗所等一些大型医院分别由民政部、哈尔滨特别市公署直辖外,凡属个人行医开所和医药卫生事务均由道外3个警察署(正阳警察署、南新警察署、北新警察署)的卫生系负责管理。
    1946年解放后,道外地区建立东、西傅家区政府,1947年12月两区政府都建立了卫生公益股,主管私营医药业,管理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医务人员参加战勤支前及其它公益工作。1948年7月北傅家区政府也设立了卫生公益股。1949年北傅家区政府撤销,道外地区建东、西傅家区区公所,内设卫生助理,主管医药卫生工作。
    1950年东、西傅家区政府仍设卫生公益股,除原卫生公益股任务外,以抗美援朝、反对美帝国主义细菌战为契机,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管理环境清扫卫生。1951年卫生公益股改为卫生科。1956年两区合并为道外区人民委员会,仍设卫生科,除上述任务外,又增加医疗卫生院、所管理。1958年又增加了计划生育工作。1963年计划生育工作划出另设机构。1965年环境卫生从卫生科划出另设机构。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卫生科撤销。1967年成立道外区革命委员会,下设文教组兼管卫生工作。管理范围包括道外地区所有医疗单位。1969~1976年相继改名区卫生科革命领导小组、区革委会卫生科领导小组和区革委会卫生科,恢复到“文化大革命"前的业务范围。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道外区卫生科名称。1984年体制改革,区卫生科改为区卫生局。1987年道外区卫生局升格为处级单位,设1名局长,2名副局长,局下设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医政药政科、预防保健科、爱卫会办公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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