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区志  
 
 
《道外区志》
 
 
第十六篇 民政 劳动
 
 
第二章 劳动
 
 
第三节 劳动保护与保险
 
       
    解放前在道外区的火磨和手工业作坊中,伤老病死无人过问。工厂内基本没有安全和卫生设施。1954年,东、西傅家区组建劳动科后,才广泛开展劳动保护工作。为加强全区安全基础管理和组织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工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监督检查体系。1958年,全区共建立安全机构651个。其中设安全技术科、股的15个,设安全班组的552个,有安全技术干部964人,其中专职68人。1988年初,全区开展安全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成立企业安全监察站,实行属地管理,共建监察站15个。同时实行了安全档案制度,健全了各级安全机构。1988年,道外区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通知精神,各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制,安全生产检查制,安全指令书使用制度,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全区135个工厂企业的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都有安全装置。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规定》和《哈尔滨市1989年"五小"工业劳动卫生职业防治工作行动计划要点》的精神,1986年,以道外区卫生防疫站为主,区劳动局配合,对全区274个生产企业(其中全民67个,集体207个)进行全面的劳动卫生调查。并建立健全区、街、乡(镇)、村、厂、校办企业登记、建档工作。经登记,全区布置作业点为3 160个;接触有害作业职工为23 008人,其中女工10 732人。尘毒治理采取以防为主的综合措施,使尘毒作业环境中所含游离二氧化矽降低到国家规定标准。对含矽作业场所,采取湿法生产、通风、密闭、除尘等措施,并增加吸尘、滤尘装置。如胜利油石厂,治理前铸铁车间粉尘浓度每立方米298毫克,治理后下降到每立方米2.2毫克。
    解放前,纺织、冶炼、搪瓷、铸造等行业的高温作业问题非常严重。纺织厂车间的温度在夏季往往达到摄氏40度以上,工人经常因闷热而晕倒。钢铁厂更为严重。解放后,党和政府把防暑降温工作当作劳动保护工作的一个重大课题。在纺织厂各个车间,将空气温、湿度,空气清洁度和风速调节都控制在指标之内。大部分采用空调及房顶喷水、地道通风等措施,消除了高温现象。在冶炼、搪瓷和其它行业中的高温作业环境,也逐步采取温水冷却、全面机械通风、喷雾风扇、局部空气淋浴,有组织的自然通风,移去热源、隔离移热等措施,改善了高温作业环境。同时还实行卫生保健和其它防护措施,免费供应清凉饮料和个人防护用品等。
    1980年,道外区根据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关于开展"安全月"活动和全国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活动的通知,以及省、市对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的要求,每年开展2~4次群众性安全检查。检查包括普通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国家监察、行政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区政府每年都专门召开会议,讨论“开展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下发文件,抽调专人组成办公室,负责指导工作。各系统、部门、企业都认真开展活动,召开动员大会,制订方案。组织学习,加强宣传教育,从而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观念。以安全监察站为轴,全区分13个片,按片开展自检、互检、联检活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领导参加检查工作,抽调一批科级干部和部分技术人员组成6个检查团,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领导、查纪律、查隐患。对各单位查出的问题责成专人限期解决。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设备、防火区、基建工地等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检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拟定措施,纳入计划,责成专人限期解决。通过安全大检查,广大职工安全第一的思想有了很大提高,加强了安全机构,健全了多项安全制度,伤亡事故大幅度减少,确保了安全生产,改善了劳动条件,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使安全生产做到经常化、计划化、制度化。道外区1982~1988年连续7年荣获市"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先进区称号。
    随着生产及多项事业的迅速发展,锅炉的数量成倍增加。1980年区属企事业单位有锅炉250台,其中蒸汽炉35台,热水炉215台,压力容器75台。根据国家及省、市对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要求,对区属单位实行锅炉、压力容器逐个建立技术档案。1985年区属热水锅炉86台,报废38台。报废原因是:无任何技术资料,属非法制造;结构不符合规定,材质不清,使用年久,炉体大面积腐蚀。为进一步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金属焊接作业、压力容器操作、锅炉司炉等人员)的安全技术管理,举办培训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1985年举办两期司炉人员培训班,共培训210人。自1980年以来连续6年没发生锅炉、压力容器伤亡事故。1987年市人民政府授予道外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先进单位。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