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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外区志》
 
 
第十六篇 民政 劳动
 
 
第二章 劳动
 
 
第六节 仲裁与技术培训
 
 
    一  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建于1987年8月,下设办公室,为劳动局下设的科级单位。
    劳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道外地区有关劳动争议方面的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受理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关于实施劳动合同中开除、除名、辞退违纪职工与劳动报酬、劳动保护、保险福利待遇等方面的争议案件,提出具体的仲裁建议,提交道外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
    1988~1990年道外区仲裁办公室共接待来信来访123件,立案处理6件(已圆满结案)。帮助指导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98家.占应成立企业单位的78%。为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管理,减少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发生纠纷,确保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全区开展劳动合同签订工作。至1990年底,共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为17 446人,其中临时工1 738人。
    二  职业技术培训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提出的。"先培训、后就业"的方针和省、市劳动部门先后制定的一系列就业前培训管理方法,1987年区劳动局设立了职业技术培训科。1988年5月为进一步适应职工培训和工人技术考核工作的发展,成立了道外区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商镇一乡以及区政府企业主管部门都成立了工人技术考核领导小组,使工人技术考核工作形成较完整的体系,有效地保证和促进了全区职工培训和工人技术考核工作的开展。    
    1990年7月,组建了道外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有210平方米的教学、实习场所,培训能力得到了加强。对待业青年的培训,采取自办、联办、委托办学等办法,形成了以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为龙头,以大中型企业为骨干,以街道办事处为基础的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三级培训网络。加强了对待业青年专业知识的培训,培养他们的实际劳动能力。1988~1990年,先后举办机械制图、商品知识、服装裁剪、造船工艺、工具专业、粮食加工、财会、纺织等10余种不同专业培训班40期,培训待业青年5 726人。对在职职工培训工作,主要是负责道外区属企业的职工技术等级培训、特殊工种培训及岗位培训。部分年份职业技术培训情况(附表16-13)    
    道外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1988年被评为哈尔滨市就业训练先进集体,1989年被评为哈尔滨市就业训练先进单位,七区两县评比获第一名。1990年被评为哈尔滨市成人教育一流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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