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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外区志》
 
 
第二篇 人口
 
 
第三章 人口控制
 
 
第三节 城市人口压缩
 
    
    自1956年全国提倡计划生育至1963年道外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道外区人口已由314 628人增至391 515人。1964~1965年道外区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了30余名医务工作者,深入乡村、街道,走家串户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避孕知识,动员生过2胎和2胎以上的育龄蚓女带环、结扎,并从每个医院抽调1~2名医务人员组成了计划生育手术队,进行了带环、人流、结扎等各种节育、避孕措施,使全区人口出生率由38.々9‰下降到18.66‰,有效地控制了人口的增长。1965年出生婴儿比1964年少了2 513人,出生率下降了7.04‰,自然增长率下降了5.74‰。    
    1966年开始,人口生产处于失控状态。道外区总人数为339 403人,1972年增长到385 709人。1972年计划生育组织恢复工作。1973年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按照国家"一对夫妇两个孩,生育间隔四五年"的要求,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工作,落实结扎、放置节育环、人工流产手术等各种节育措施。1 972年出生7 740人,出生率为21.55‰,1973年比1972年少生924人,出生率 下降了13.8l‰。1979年开展"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活动,全区当年有12 857人领取独生子女证,领证率为9.73%。1983年全区开展"一放、二扎、三落实"活动(即:一孩放节育环,二孩以上做结扎,计划外怀孕落实补救措施),全年放节育环41 748人,结扎5 643人,落实补救措施4 358人,自然增长率与1973年相比下降了2.9‰。在计划生育措施上,由落实综合性节育措施过渡到落实永久性节育措施,自然增长率由1973年的11.16‰下降到1987年的7.82‰,有效地控制了城区人口的增长。 
    1973年省政府规定城市男27岁、女25岁为晚婚年龄。1975年全区晚婚人数2 629人,晚婚率达84%,以后逐年上升,到1983年晚婚人数已达9 119人,晚婚率为98.39%,1986年,道外区晚婚率为8O.43%,1987年比1986年的晚婚率上升了O.37%。
    1987年,市、区调整了晚婚率政策,《哈尔滨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也相应降低了晚婚年龄,省、市倡导男25岁、女23岁为结婚年龄。1988年晚婚率73.53%,1989年77.00%,1990年75.53%。3年平均晚婚率为75.35%(含农村)。    
    20世纪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为进一步压缩城市人口,还动员浮闲人员和一些有。"问题"的人员下乡,对压缩城市人口也起到一定作用。
    1990年2月1日《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全区进一步落实目标管理和齐抓共管,条块结合,依法管理等措施,人口增长基本得到稳定控制。1990年,两镇一乡的33个村中有29个村实现了无计划外生育,全区计划生育率达到99.80%,创历史最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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