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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外区志》
 
 
第六篇 农业 水利
 
 
 
 
第一章 农业
 
    
    道外区所辖的万宝镇、松浦镇、前进乡,位于松花江北岸,与市区隔江相望,西北部连接肇东县,东北部紧靠呼兰县,总面积247.2平方公里,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水美草丰,适于农、林、牧、渔业和多种经营。
    清初,清政府提出北疆戍边规划,封禁开放,关内冀、鲁等省移民大批进入该地区开荒种地,建屯。
    现今万宝镇的后城屯,曾是蒙古某旗王戍边囤粮、练兵之地;前进乡双口面清政府曾设水师营官庄。光绪初年,这里就有屯垦户3 730户,28 757人。经过历年的开发、耕种,两镇一乡地区逐渐发展起来,并逐渐形成了集镇,隶属于龙江将军管辖。    
    1911年,为扩大滨江厅辖区,经督抚锡良奏准,将双城府辖区内的61屯约4万垧土地划归滨江厅管辖。
    1913年,依制将滨江厅改为滨江县,当时全县耕地已达5.3万余垧。至此,农业生产便占据了主导地位。
    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本侵略者入侵东北。1933年,日伪统治者将哈埠4个分治并存的政权实体,统一合并为哈尔滨特别市。同时将原滨江市辖区改为东、西傅家区,郊区仍归滨江县管辖。
    1946年,哈尔滨市解放以后,市人民政府把现在的松浦镇、前进乡划归哈尔滨市第九区,即松浦区(这期间道外区不辖农村)。
    1947年,经过土地改革,建立农业生产互助组织,推广先进的耕作方法和生产工具,普及科学种田,这一时期该地区农业生产发展较快。1952年,在中共中央《关于互助合作决议》精神鼓舞下,哈尔滨市劳动模范松浦区马家村第八互助组组长郑继元,带头办起了第一个初级农业合作社--新华农业生产合作社。接着各村屯也相继办起了20多个初级农业社,后又相继发展320多个。至1955年入社农民已占农户90%以上。
    1956年农业合作化运动兴起,农业开始走上集体化道路,农田单产面积有了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也增加了。仅万宝地区50多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统计,当时粮食亩产已达120多公斤,农民的人均收入由几十元提高到100元以上。1949年两镇一乡基本情况(附表6-1)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取消了自留地,实行"集中劳动,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和"劳动评级供给制和工资制",直到1960年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全党动手,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指示后,对农村政策开始放宽,生产才逐步得以恢复。1958~1960年,哈尔滨市政府先后将松浦、对青、乐业三个农村人民公社划归道外区管辖。前进、万宝划归道里区管辖。
    60年代以后,由于生搬硬套大寨经验,违背农业生产的客观规律,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开展,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之片面强调"以粮为纲",生产经营单一,致使农业生产发展缓慢,经济效益明显下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纠正了"文化大革命"的左倾错误,在经济体制上实行统一经营和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重经营、综合经营、协调发展的方针。特别是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从单一的种植业向农、林、牧、副、渔业和乡镇企业等多种经济形式发展,经济效益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两镇一乡成为服务城市的主要副食品基地之一。1988年,"两镇一乡"社会总产值达14 077万元,比1978年的2 346万元增长了6倍;人均收入801元,比1978年的176元增长了4.55倍。1990年,"两镇一乡"共有耕地13.7万亩,草原6.5万亩,荒山秃岭9.5万亩,沙丘漫岗1.5万亩,林地1万亩,水塘、沼泽地5.5万亩。共有33个村、96个自然屯;居民21 819户,85 219人(其中,农业户15 069户,58 003人)。农业户占农村总户数的69.1%;农业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68.1%。农业总收入7 600万元,比1949年增长9倍。粮食总产量2 998万公斤,"三菜"总产量11 314万公斤,农村各项经济指标,都比1949年有大幅度增长。蔬菜亩产2 764公斤,比1949年增长5.2倍;主要粮食作物亩产372公斤,比1949年增长4.1倍;商品猪1 176头,比1949年增长20倍;蛋鸡存栏30万只,商品蛋305万公斤,比1949年增长610倍;肉鸡出栏104万只,比1949年增长1倍;商品鱼262万公斤,比1949年增长38倍;商品奶400万公斤,比1949年增长400倍;林木覆盖率已达7%,比1949年增长4.4倍;各种鲜果产量达8万公斤,比1949年增长1倍。农民人均年收入1 050元,比1949年增加84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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