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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外区志》
 
 
第六篇 农业 水利
 
 
第一章 农业
 
 
第六节 林果业
 
   
    一  林木
    解放前,郊区农村一直不重视植树造林,人们常说:"光了光杆路,进了光腚屯",就是对过去郊区农村和公路道旁无树木的评语。解放初期全区仅有1万余株树木,多为榆树。从50年代起,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农村的绿化工作,区政府每年春季都适时组织植树造林。60~70年代中期,是村屯四旁绿化时期。1968~1975年,万宝公社的化家屯、前后榛柴屯;前进公社的翻身岗、林家屯、大王家;松浦公社的段家、良种场、马家等成为植树造林的先进屯。区政府还及时总结和推广了他们的先进经验。1975年,农村96个自然屯,基本都达到了四旁有树,植树达188 000余株,存活率达60%。70~80年代中期,重点抓护堤林建设,同时,继续搞好村屯四旁绿化。经过努力,全区所属17.3公里的国堤两侧,已形成林带。北侧是宽5~10米杨树带,有杨树172 500余株,南侧是宽10米的旱柳,有旱柳172 500墩,存活率达95%。
    80年代后期,集中力量搞农业防护林建设,同时,不间断地抓好四旁绿化工作。    
    到1990年,全区已完成主林带216条,副林带236条,两带共有7 618亩,植树1 218 880(含护渠林在内)株。
    60~80年代,每年各乡、镇都有计划地对辖区主要公路进行绿化(不含市级公路),全区乡级公路21条,植树96 000余株。
    70~80年代末,各乡镇每年都搞薪炭林和用材林的建设。1990年全区发展薪炭林1 165亩,19 339墩,用材林1 988亩,330 000余株。全区共有树木2 005 380株。其中杨树占70%,柳树占30%。林木覆盖率达7%。
    二  苗圃
    60年代中期,全区农村无一亩苗圃,植树用的苗木,主要从国营苗圃购买(每年约20万株)。1969~1985年间,农村生产大队都相继建立了苗圃,万宝、松浦还建立了公社苗圃。全区共有苗圃27处,1 200亩,每年供应苗木100 000株。1985年后,苗圃生产又发展到以农户为主的经营。1990年,农民从事苗圃生产已达130余户,计780余亩,每年提供树苗20万余株。树的种类:杨树良种有小青杨、小黑杨、北京六O五。柳树由抱柳发展到垂柳。
    三  果树生产
    农村的果树生产始于70年代,因气候、土质、栽培技术等诸多因素,果树生产发展缓慢。到1990年,全区栽培果树的农户有27户,有果林229亩。其中,黄太苹果134亩,22 000株,年产果50 000余公斤;李子15亩,2 490株,年产果1 500余公斤;葡萄30亩,4 980株,年产果1 500余公斤;梨50亩,8 300株,开始挂果,尚无产量。
    四  林木管护
    60年代前,由于忽视林木管护工作,形成年年栽树,年年光的局面。进入70年代,从区政府到各公社,都把林木管护工作纳入常年工作去抓,收效显著。1973年,区、公社都建立林业站。林业站除植树造林工作外,还常年抓林木管护工作。各大队设兼职护林员,各生产队设专职护林员。对专职护林员普遍建立责任制度,年报酬以护林成绩评定。各队还制定了村民公约,教育农户实行圈养猪、羊,以保护林木。1984年通过宣传、贯彻《森林法》,在农民中广泛深入地进行爱护林木科普知识和法制教育,基本杜绝了乱砍乱伐,使全区林木管护工作走向正规。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各村民委员会普遍选拔责任心强,不怕得罪人的农民任专、兼职护林员。平均每村设2~3人,全区有66人,月报酬100~150元。部分年份农村植树、育苗状况(附表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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