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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2月,省革命委员会下发的《关于集市贸易问题的通知》规定,参加集市贸易的对像为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社员和城镇职工、居民。允许完成国家派购任务后的肉、蛋、鱼、土豆,凭收购部门完成任务证明,以及属于三类农副产品和社员家庭副业产品进场交易,道外区开始出现农村人民公社社员和城镇居民摆设的摊床或地摊。至1979年7月,据市工商局统计有营业执照的237户。
1980年3月,市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颁发黑龙江省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中规定,二类农副产品中的肉、蛋、鱼、土豆、粉条完成交售任务后可以上市,三类农副产品无论国营、集体、个体均允许进入集市。道外区开辟延爽农副产品、南头轻工、北十四旧物、北三鱼市场、南十六综合市场、十三道街牛羊肉、公浴街花鸟鱼等7个集市贸易场所,为1 000余户个体商贩发放营业执照。到年末,道外区共有个体商贩1 t90户。1984年,个体商贩为2 744户,从业人员4 355人,年成交额为1 843万元。1987年个体商业5 1.47户,其中,摊点4 241户。从业人员7 497人,其中,摊点5 880人。有资金89 933万元,其中摊点65.3万元。
1990年,个体商业2 128户(不含行商),从业人员5 474人,自有资金3 094万元,年营业额16 7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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