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市志  
 
 
《哈尔滨市志 市政公用建设》
 
 
第二篇 公用事业设施
 
 
 
 
第二篇 公用事业设施
 
 
  清末及民国初期,中东铁路局修建水楼,给火车机车及中东铁路附属地部分居民供水,
这是哈尔滨市城市公共供水的雏形。
  1936年,伪市公署开始兴建水厂和输配水管线,初步形成城市供水网络。1943年,南满
瓦斯株式会社经营的哈尔滨瓦斯厂正式投产,城市供气设施开始成为公用事业的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66年,市政府续建、改造、新建城市水源、水厂5座,铺设输配
水管线257公里,新增加日供水能力13.5万立方米。煤气生产由单一的煤制气发展为煤制气、
液化石油气和增热煤气3种气源。煤制气日生产能力增加17150立方米。1966年,哈尔滨热电
厂供热工程竣工投产,形成全市最早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系统。
  “文化大革命”期间,城市供水、供气、供热事业发展缓慢,供需矛盾日益加大。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城市供水、供气、供热事业得到市政府的重视。新建、扩建、
改造供水水源、水厂8座,新增供水管线161公里,新增日供水能力24.1万吨;开始扩建哈
尔滨热电厂供热工程,新建南岗热网工程;兴建依兰县至哈尔滨煤气工程。至1990年,哈尔
滨市公用事业已形成以供水、供气、供热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体系。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