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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处理 1936年开凿少量大口井提取地下水,开始供应自来水。当时,水质分析技术
和处理工艺水平落后,饮用水卫生标准低,深井水不经消毒直接供水。江沿地表水源建成后,
原水(江水)经过简易沉淀池(平流式)、压力滤池或重力滤池过滤流入清水池后,投加漂
白粉溶液直接供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市人民政府十分关心人民的身体健康。1953年,东北行政区政
府首次制定《饮用水卫生水质标准》,据此,在建设水源时,按照不同水质,配套建设净水
厂,对原水进行净化处理,使生活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地表水的给水净化工艺流程是混凝
(混合、反应)、沉淀、过滤、消毒。由提取原水的水源地设一级泵站取水,经输水管线送
往净水厂,经净化后,注入清水池,通过二级泵站送入配水管网供应用户。
1952年,建成沙曼屯水厂水处理系统,采用隔板式混合池、往复式隔板反应池和平流沉
淀池、重力砂滤池。平流沉淀池沉淀时间长、造价较低,处理效果稳定,操作管理方便,但
占地面积较大;重力砂滤池滤速在6米/小时以下,采取单层滤料,制水能力较差,滤层、
厚度、滤料的粒径与级配要求不规范、不统一,影响水质。净水材料主要是铝矾土、硫酸铝、
明矾。消毒剂主要是漂白粉溶液。1955年,净水厂采用硫酸亚铁作混凝剂,后因松花江水的
PH值显中性,高浊度水时间短,混凝效果不好,保证不了出厂水质而停止使用。1956年改用
硫酸铝作为混凝剂,净水效果比较好,但在低温低浊和洪水期高浊度水时处理效果不够好。
1957年,由于铝灰和盐酸等原材料供应短缺,改用三氯化铁作为混凝剂。但因影响滤池滤料
(石英砂)正常使用和管网水质,使用一年后停止。1958年,因混凝剂供不应求,自来水公
司采用铝灰加硫酸制成粗制硫酸铝,保证了水质。1959年,建成沙曼屯水厂"59#"水处理系
统,仍采取隔板混合池,往复式隔板式反应池、平流沉淀池和重力砂滤池。60年代初,净水
厂开始使用液氯消毒。消毒时在水中的加氯量分为需氯量和余氯量。通过试验和计算进行折
点加氯。这一时期为保证水质,净水厂工人采用铝灰加盐酸的方法研制了"碱式氯化铝"(简
称聚合铝),混凝效果良好。1963年,在上海召开全国供水工作会议,将这一方法推广到全
国供水行业。同年,净水厂滤池滤料改为双层滤料石英(砂和无烟煤),调整了滤速,改变
冲洗条件,保证了滤后水浊度。1975年,供水三厂将往复式隔板反应池改建为机械反应池。
1978年,供水四厂建成新的水处理系统,采用隔板式混合池,将往复式隔板反应池改建为回
转式隔板反应池,其构造简单,管理方便,反应时间长,容积大,效果较好。1978年,采用
斜板式沉淀池,沉淀效率高,容积小,占地面积少,水流平稳,矾花易于沉降。滤池改为三
池一组的无阀滤池,可节省大型闸阀,造价较低,冲洗完全自动,操作管理方便,但池体结
构较复杂,滤料处于封阀结构中,进出困难,冲洗水箱位于滤池上部,出水标高较高,给净
水厂处理构筑物的总体高程布置带来困难。同年用白粘土研制聚合铝小试成功,为生产聚合
铝开辟了新路。1982年,供水三厂改造"52#"水处理系统,采用斜板沉淀池、浮阀滤池,使
用双层滤料(石英砂、无烟煤)。1983年1月,供水四厂开始使用加助凝剂(活化硅酸钠)
处理低温低浊水,提高了净水效果。1984年,市自来水公司劳动服务公司青年农场聚合铝厂
用氢氯化铝粉、盐酸为原料,生产"聚合铝"获得成功,从投产至1990年一直延续使用。80年
代后期,出现侧向流翼片斜板沉淀池。1987年,供水四厂在新建成的水处理系统中,采用"
管道混合"办法,即:将混凝剂(液体)投入取水泵压水管中,借助管中流速进行混合,时
间长,效果好。并采用了无阀滤池和侧向流翼片斜板(又称"迷宫")沉淀池,具有利用重力、
流体阻力和惯性力等外力作用,对絮凝颗粒进行动态强制分离等,优于蜂窝斜管斜板沉淀池,
可保证沉淀效果,减少滤池负荷。1990年,供水三厂新建的水处理系统也采用了"管道混合"
办法,使用了回流式反应池和迷宫式斜板沉淀池。净水材料开始采用无机高效净水剂(复合
铝盐),混凝效果是聚合铝的1.5---1.8倍,对处理低温低浊水很有效。
自来水公司为了保证地区管网水质,对深井水质进行监测。1989年发现马端街井水中铁、
锰含量超标,运行三个月后停用。1990年为解决宏伟路、大有坊街一带水压低问题,在太平
苗圃新开两眼水井,后发现铁、锰、氨、氮超标而停用。
水质监测 1932年,日伪民政部门卫生技术厂对哈尔滨市5个区416口地下浅层水井进行
首次水质检验,发现只有118口井水可以直接饮用,其余水井水质中都不同程度的含有大量
铁、锰等金属元素。
1936年,日伪政权着手建设深井水源和水厂,为选择井址,对地下水水质进行了小范围
的检查和监测。顾乡水源、新阳水厂、王兆水源、南岗水厂陆续建成投产后,伪市公署水道
科定期采集水样,市卫生试验所进行化验分析,开始实行自来水水质监测工作。1937年10月
16日《滨江时报》以《哈市卫生科全市井户水质检察》为题报道:"哈尔滨市公署卫生科,
于本年6月间,曾施行全市各处井户水质检查","检查成绩,总数2064户中,可认为完全无
遗憾者,仅69件,其它大部分(即96.63%)或混合夹杂物,或带有臭味,或含多量之铁质
及含有多量水不溶物,或微生物,无论间接直接都统为对于人体有害者"。当时水质很差。
1946-1952年,在市政府关怀下,市自来水厂设专人负责水质监测工作,定期采集水样
送市防疫站化验,根据化验分析报告,采取净化处理措施,保证自来水水质达到饮用水卫生
标准。1952年,市自来水厂着手组建水质化验室,1954年,化验室建成,在全市确定5个监
测点,采集水样进行化验分析。1963年9月7日,中共哈尔滨市委给中共中央、东北局、中共
黑龙江省委的《关于当前城市工作若干问题的报告》中提出三条措施,其中第三条建议国家
及早安排松花江的全面治理工作,防止松花江哈尔滨段水质受到工业废水严重污染。随着哈
尔滨市化工工业的发展,未经处理的各种工业废水及污水大量排入松花江或渗入地下,天然
水体受到污染。1965年,供水部门增加了对重金属铜、锌、铅的监测;1971年又增加了对"
硝基苯"的监测。1972年,根据国务院和卫生部关于"查清国内主要河流水质污染状况"的精
神和省卫生局下达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卫生工作计划的要求,哈尔滨医科大学卫
生系、省水产科学研究所、省卫生防疫站、市"三废"办公室、市自来水公司、市卫生防疫站
等单位组成了松花江哈尔滨江段污染调查协作组,在历年监测的基础上对松花江开江期(6
月),冰封期(2月)、封江前(10月)进行了4次调查和采样化验分析。1973年3月,在松
花江开江前,对哈尔滨江段上、下游作了一次补充调查。并以"协作组"的名义于4月写出
《松花江水系哈尔滨江段水质调查总结》。这次调查面广,项目全,参加单位多,汇聚了专
业技术、科研工作者,调查结果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1976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建设委员会和卫生部颁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
准》TJ20-76(试行),市自来水公司按照此标准加强了水质监测和水质化验分析工作。1977
年初,松花江水质进一步恶化,市自来水公司组织人力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发现造成江水
污染的主要物质是有机化合物,用常规仪器无法测定分析。同年2月2日,调查小组在松花江
上游(第二松花江、嫩江、肇源、四方台)采取水样,赴中国科学院吉林应用化学研究所化
验分析,因设备所限只能鉴定硝基化合物,对出现的6个大峰值是什么物质(定性),含量
多少(定量)无法查清(附测试报告单)。对此,市自来水公司除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外,
仍积极作好治理污染工作,据1977-1980年对松花江在枯水期间的连续监测,有9项指标超过
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分别超标2.8-80倍,给人民身心健康带来危害。有的人饮用后头
痛、呕吐、迷糊;有的渔民汞中毒,引起过敏性休克等。据监测,松花江水质的污染源主要
来自第二松花江和嫩江,特别是吉林三大化工厂,每日排放六七十万吨有害有毒工业废水,
造成下游水质污染。1980年4月16日,国务院环保领导小组,组织国家有关部门及吉林、黑
龙江两省进行联合调查,经过14天的实地调查,确认松花江水系污染严重,污染源主要来自
吉林三大化工厂。同年4月28日,调查组将松花江水污染情况的调查报告呈谷牧副总理及中
共中央书记处。国务院要求吉林市污染严重的单位限期治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吉林市对
化工工业污染物的排放进行了综合治理,水质状况有明显好转。1983年1月24日,松花江哈
尔滨江段流量下降到225公方/秒,1月31日流量下降到183公方/秒,经监测发现水质发黄,
色度高达35度以上,有苦杏仁味,异嗅值为三级,氨氮1.5毫克/升,亚硝酸盐0.11毫克/升,
含酚量0.0056毫克/升,硝基苯0.004毫克/升。为搞清水质变化原因,2月23-26日,市
自来水公司会同省环保局、市卫生防疫站到三岔河口(第二松花江、嫩江汇合处)进行调
查和实测。同时聘请省石化研究所协助化验分析,据对常规指标化验分析,松花江水污染
主要来源仍是吉林三大化工厂。1984年8月7-20日,道里区"三十六棚"2-6号住宅楼发生水
严重污染事故。许多居民因饮用被污染的水而发病,主要症状是恶心、呕吐、腹泻,在146
户552人中有467人腹泻,发病率为84.6%,经道里区卫生防疫站采样分析化验,每毫升水
中细菌总数48000个,超过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480倍,大肠菌群数每升水中230
个,超过标准77倍。造成这次水质污染的原因是这5栋住宅楼居民的供水系统6个低位水箱常
年浸泡在地下室1.5米深的污水中,水箱锈烂,低位水箱向高位水箱送水管与水箱相连的焊
接口多处开裂,致使自来水与污水混合在一起。1989年12月,松花江哈尔滨江段水流量330
公方/秒,经过原水水质监测,色度为35度,带有异嗅味,氨氮、亚硝酸盐含量时有偏高,
酚含量分别超过国家和地方饮用水标准2-48倍。通过对有机物全面监测,检出118个峰,参
考美国环保局规定的113种重点污染物测定标准,松花江水中有28项污染物,其中氯苯及氯
硝基苯接近美国纽约市的4.7微克/升。到1990年3月,哈尔滨江段流量为191公方/秒,监
测出感官性指标、化学指标、有机毒物144种。为保证水质,在供水三、四厂采取投加5毫升
/V粉末活性炭深度处理的办法,使水质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水质化验 1931年前,居住在沿江一带的居民主要挑取松花江水饮用,市区内居民则饮
用"大口井"水或"手压井"水,既不进行水处理也不化验。1936年,顾乡、王兆屯、南岗、新
阳水厂陆续建成投产,伪市公署水道科每半月从4个采水点采集水样,送哈尔滨市立卫生试
验所进行水质化验,化验项目包括理化项目和细菌学项目计14项。水样化验结果需经市公署
水道科给水股长、庶务股长和市立卫生试验所所长亲自查看并签字盖章。水厂在冬季一般不
加混凝剂净化水,只把原水过滤后投加漂白粉消毒,当时水质化验分析技术落后,给水水质
标准低,出厂水浊度在10度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4年建成自来水厂化验室,根据东北行政区提出的《水质
标准》,从感观指标、污染指标、细菌学指标3个方面进行16个项目水质化验分析。1961年,
市自来水公司对化验室进行调整、充实,拨专款增添化验设备,加强水质化验。1963年,水
质化验工作分三级进行,水质合格率大有提高。1980年,市自来水公司成立水质研究室为独
立的水质检验、水质分析、水质管理的专业技术部门。1981年12月,成立科研所,负责水质
净化、给水工艺技术改进、仪器自控、情报翻译。1985年,水质化验项目由原来的16项增加
到33项(国家规定23项),并在全市设置管网水质检测点29个,每月进行水质化验分析。
1986年10月1日,经卫生部批准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编号GB-5749-85),新标准对
1976年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TJ20-76〈试行〉)进行了修订。化验项目由原来的
23项增加到35项。自来水公司根据新标准的要求,将地区管网采水点由原来的29个增加到94
个,并对深井、净水厂出厂水、原水水质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分析(44项),对净水厂出厂水、
原水水质含有氰、酚、汞、铬、砷的项目每周进行一次化验分析,每季度对市内6个区(6个
水样每区1个)管网水质进行采集代表性水样全分析,对新《饮用水标准》中的5项有机物试
行标准进行初步探索性分析。1990年,地区管网采水点仍设94个,每月进行2次采样化验分
析,增加检测频率,提高水质质量;浊度测试由目试改为仪器测试;工序质量也改由仪器监
测;1990年前总放射性测定是委托测定,1990年购置了总放射性测定仪测定,化验项目达到
44项。
水源卫生防护 1962年前,市自来水公司组建由19人组成的水源、水厂专业绿化队,负
责水源、水厂的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同年,在黑龙江省建设厅组织的全省自来水行业文明
水厂防护竞赛活动中,市自来水公司提出把水源、水厂建成"树成荫、柳成行、鸟语花香赛
苏杭"的口号,绿化美化水源水厂。经省建设厅组织检查评比,供水三厂、四厂被评为参赛
优胜水厂。1964年2月,经市政府批准,自来水公司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将水厂院内的56
家住户全部迁出,填平了居民厕所、菜窖,铲平了猪圈和鸡舍,清除了水厂院内有碍环境卫
生的隐患。同年12月18日,经市政府批准,市建设局公布水源、水厂卫生防护地带范围。确
定供水一厂第一戒严地带以天然沉淀池取水口起上游500米,下游从水源围堤向东100米,南
侧以堤角起300米范围内为卫生防护地带。供水二厂第一戒严地带,上游从第二取水口起向
西500米,下游从水源堤角向东100米,南侧从堤脚起向南300米。水源地至净水厂的各条输
水管线的卫生防护地带以输水管线中心点两侧向外各30米范围内为卫生防护带,在卫生防护
带内不准耕种和放牧。供水三厂在水库边缘向西平均扩出67米。供水四厂第一戒严地带半径
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在板障西南部向外平均扩出6米。其它水源水厂也都按照国家规定
和要求,设置了卫生防护地带。1981年,供水八厂开始建设,经哈尔滨市规划局批准,确定
菅草岭水厂建设用地为200×200米,深井用地每眼深井20×20米,并设围墙,形成卫生防护
地带。80年代初,市自来水公司的绿化专业队伍由19人增加到56人。并在公司生产科设2名
绿化工程师专门负责绿化工作,每年冬季组织绿化工人参加绿化技术学习班,进行培训,提
高绿化工人的技术水平。1983-1984年春,开办绿化工人中级技术培训班,各水厂绿化工人
参加培训,提高专业知识和操作能力。1985年,供水三厂荣获黑龙江省"绿化先进单位"称号。
至1990年,供水一厂绿化面积9208平方米,复盖率100%,供水二厂绿化面积46000平方米,
复盖率98.4%;供水三厂绿化面积45000平方米,复盖率为98.7%;供水四厂绿化面积7773
平方米,复盖率100%;供水五厂绿化面积为19700平方米,复盖率99.5%;供水六厂绿化
面积3700平方米,复盖率95.5%;供水七厂绿化面积80000平方米,复盖率44.8%;供水
八厂绿化面积28000平方米,复盖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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