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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园林绿化始于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中东铁路修建时。俄国东正教会在新
城(南岗区博物馆广场中心)修建圣尼古拉大教堂,在教堂周围植树绿化,形成绿地。光绪
二十九年(1903年),中东铁路局将元聚烧锅材料场改为公园(兆麟公园)后,光绪三十二
年(1906年)七月,中东铁路局又将西号(西香坊)李家烧锅柴秸栏子改成中东铁路附属公
园(香坊公园)。并在码头区、新城主要街路广场进行绿化,修建小公园。1917年,滨江县
(现道外区)公署建滨江公园(靖宇公园),并确定农历清明为植树节纪念日,每年春天县
公署、各机关、学校在公园、主要街道、广场进行植树绿化。树木和花卉除本地品种外,还
引入大量外来品种。至1931年哈尔滨市有公园3个,小公园17个,总面积41.8公顷。并建有
养树园、花窖和温室,城市绿化面积35.8公顷。1932年,日本军队侵占哈尔滨。1934年伪
满洲国政府确定4月21日为植树节。每年春天,伪省公署和伪市公署各机关以及各学校在公
园、绿地、寺院、水源地、主要街路进行绿化。到1938年增建公园7个,全市大小公园20个,
面积81.7公顷。城市绿化面积52783公顷。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全市园林建设遭到严重破坏,
到1949年,全市绿化面积仅剩下71.9公顷,公园2个,树木8.5万株。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市政府积极组织力量,恢复园林建设。园林部门对原有公园进
行改造扩建。1949-1963年,先后新建9个公园。1954年,市政府号召开展群众性春季植树运
动,绿化公园、江北风景区、马家沟河两岸、公共绿地和市内主要街道。1955年,在儿童公
园修建哈尔滨市最早的立体五色草花坛。1960年,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提出"绿化祖国,
实现大地园林化"的号召,市政府认真组织和发动群众进行了春秋两季植树绿化,扩建苗圃,
重点进行了绿地建设和一、二类街路绿化。1963年黑龙江省城镇绿化工作会议提出"先绿化
单位后绿化居民区"的方针,单位庭院绿地得到发展。同年,在江畔斯大林公园增设了"天鹅
展翅"、"小鹿"等园林雕塑。到1965年,哈尔滨市城市绿化面积2793公顷,绿化街路500条。
冰雪艺术、江畔公园、立体五色草花坛逐渐成为哈尔滨园林艺术的独特景观。
"文化大革命"期间,大量树木被毁,园林设施无人管理,公园、绿地、苗圃被占用,冰
灯游园会被迫停止。70年代后期,每年春季恢复群众植树运动,但因管理不善,苗圃中低龄
苗木也被挖去栽植,成活率很低,绿化面积逐年减少。到1976年,公园面积减少到473公顷,
公共绿地仅剩158公顷。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园林建设得到发展。1981年全国人大五届4次会议通过《关
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同年,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
的实施办法》,市政府制订了《哈尔滨市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细则》。在市绿化委
员会领导下,中直省直驻哈尔滨各机关、市政府各机关以及学校、驻哈部队积极参加植树活
动,绿化公园、街道,种植各种纪念林,城市绿化覆盖率逐年提高。街道绿化由单一树种向
复层绿化发展;各单位庭院绿化向生产区、生活区纵深发展;居民庭院绿化初具规模。1986
年市园林部门筹措资金,在市区主要广场、街路摆放盆花美化环境。同时在哈尔滨火车站站
前广场、新阳广场、斯大林公园等主要广场、公园修建大型立体五色草花坛和各式喷泉,使
市容面貌大为改观。1987年市政府决定对松花江畔进行绿化,改造九站公园,新建顾乡公园,
绿化斯大林公园和绿化道外、太平大堤,并增设园林雕塑,形成26公里带状公园。1989年3
月29日哈尔滨市人大九届10次会议确定,每年4月15-21日为绿化周,每年4月第三个星期日
为义务植树日。到1990年末,哈尔滨市城市绿化面积3780公顷,其中园林绿化面积3276公顷,
道路绿化覆盖面积504公顷,绿化覆盖率24.8%。市内公共绿地779公顷,其中公园17个,
面积339公顷;苗圃5个,面积409公顷;树木共326.8万株,其中人行道树17万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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