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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清运 1917年2月,哈尔滨市商民关寿文等筹集俄币5000卢布,申请设立清洁公司,
凡各区商号、民户厕所粪便均由该公司清除。1921年,“天成”、洁滨”公司开办以后,几
乎垄断全市粪便市场。1935年,私营公司被全部收买纳入市营。1942—1946年,粪便清运重
新包给私人经营。
1946年9月,私人公司被接收,粪便清运全部公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专业队伍力量不足,允许一部分个人清运粪便。由于乱设粪场,
影响环境卫生,1955年将其组织起来,成立“拣粪合作社”,取消私人清运。
公营清运 清宣统元年(1909年),哈尔滨卫生车厂成立,清运粪便,只为机关服务,
1935年该车厂归入市第一清洁队。至1942年,公营清运粪便部门共有4个。
1946年9月,全市粪便由市清扫总队清运。1948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全市实行买
票清运制,即谁需要清运,谁到环卫部门买票,然后环卫部门派车清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市粪便由专业队伍和农民进城清运。1965年,专业队伍撤销,
全部交给农民清运。1972年,重新组建专业队伍,恢复和农民共同清运。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经济责任制的实行,农民陆续回乡。1985年起,道
里、道外、南岗3区粪便清运由专业队伍雇用监时工清运。1990年末,全部由各区环卫部门
承担。
农民进城清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支持农民进城清运粪便用于农业生产。1956年,
适应农业合作化需要,市区边缘和郊区实行城市卫生和积肥结合的办法,太平、顾乡、香坊、
王岗等地农民成立常年积肥车队。当时,市环卫部门无偿抽出48台马车供农民积肥使用。
1959年,市清扫卫生事业管理处和市农业局联合设立积肥办公室,实行公社包片、管理区包街、
生产队包厕所、定人定厕所的办法,市内部分厕所粪便交由农民清运。
1961年,肇东县农民继续进入哈尔滨市区积肥,成为哈尔滨市粪便清运的一支主要力量。
该县有6个公社,33个生产大队,40台马车,140人进城运肥,另有200人参加市专业队伍清
运粪肥以工换肥。11月6日,哈尔滨市召开冬季城粪下乡工作会议,决定在道里、道外、南
岗3个公社(区)的4个分社(街道办事处)划定厕所,由农民进城运肥,积肥车最多达到
328台,人员1465人,清掏的厕所由979座增加到1855座。省政府批准投资18万元,在太平区修
运粪专用铁路线。1983年农村实行承包后,逐渐返乡。平均每年从哈尔滨市区内运出粪便30
万吨,最多年份40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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