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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次:2014.4(总第73期)  
  类别:经验交流  
资治为用 合力铸剑
-- 我们在方志工作中的几点体会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市委办公厅的方志工作,一直是按照市地志办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实施的。续编的《哈尔滨市志》(1991-2005)"中共地方组织"章(以下简称《中共地方组织志》),经"三审"和"验收"后,已于2012年上半年正式出版。《中共地方组织志》详实地记述了市委领导全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足迹。在《中共地方组织志》验收和出版的同时,按照资料年度化工作的推进要求,每年都向市地志办报送应由市委办公厅提供的市委组织沿革、市委大事述略、市委重要会议、市委重要决策决定、市委主要工作规划、市委重要文献等二十几万字的专题资料和图片资料,年度资料做到系统、条理、准确、丰盈。此外,按照市地志办关于开展部门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部署,制定了编纂市委办公厅志的工作规划和方案,并于2013年编印了《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历史年编》,为编纂市委办公厅志奠定了资料基础。《年编》共五卷(94万字),以编年体形式,记述了市委办公厅自1946年建立至2010年64年的发展历程,实事求是地再现了全厅广大干部、职工在市委的领导和关怀下,参政议政、搞好服务,为振兴和繁荣哈尔滨所凝聚的奉献精神。2013年,我们还参与编写了书名为《奠基》的记述哈尔滨市"一五"计划实施情况的纪实文学(18万字),于今年年初由中共党史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近两年,又在承编《哈尔滨百科全书》的部分内容。在方志工作中,我们一直是积极主动、尽心竭力地为存史资政和服务社会作着不懈努力,曾连续地被评为市方志工作先进集体标兵,2012年被评为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我们在方志工作实践中有以下四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方志工作的重要前提
    《中共地方组织志》的编纂工作由市委办公厅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市委政法委、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党史研究室等有关部门参编。为确保这项任务很好完成,根据市地志办关于抓好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的要求,市委成立了《中共地方组织志》编委会,并以市委办公厅文件印发了《关于〈中共哈尔滨地方组织志〉编纂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能的通知》,使市委的方志工作有了领导保证和组织保证。
    《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以来,《中共地方组织志》编委会从法制化的高度加强对市委方志工作的领导。一是组织编委会成员认真学习《条例》,贯彻《条例》精神,增强编委会同志抓好方志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依法管理方志工作的法制观念。二是充分发挥编委会的作用。针对市委部门领导同志工作岗位变动等实际情况,市委及时对编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和补充。每次调整,编委会主任都由市委常务副书记兼任,副主任由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或副主任)兼任,成员分别为市委各部门(包括市纪委)分管常务工作的领导同志;市委秘书长为主编,市委办公厅主任(或副主任)为副主编。而且每次调整都由市委组织部正式发文。这就使编委会在编纂方案和篇目审定、决定编纂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终审志稿等工作中一直发挥着实实在在的领导作用。三是在领导的重视下,市委办公厅方志工作的"一纳入、五到位"都得到很好的体现。市委办公厅常务副主任、市委保密办主任吴维东是《哈尔滨市志》编委会成员,对方志工作格外重视。每当收到市地志办的来文,都批示厅办公室和党志办认真落实,并经常过问修志和资料年度化工作进展情况。对方志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对向市地志办报送的志稿和资料严格把关。2012年年底前,我们在汇报市地志办召开的"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做好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时,维东同志指示说:"全市各方面的工作都是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我们在方志工作中一定要带个好头,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把方志工作的各项任务完成好。市委和市委办公厅领导的充分重视,是我们做好方志工作的重要前提,对我们方志人员来讲也是莫大的鼓舞和激励。"
    二、市地志办的有力指导和各有关方面的通力配合是完成续志任务的根本保证
    在以往的方志中,关于党派方面的记述都很简单,没有公认的范例。续编《中共地方组织志》也是一项新的尝试,续志工作一开始,我们真是有点"老虎吃天,无处下口"的感觉,一时难以进入角色。俗话说,欲知山中路,须问打柴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首先想到的是找方志业务主管部门,在市地志办的指导下,明确了《中共地方组织志》应记的内容及基本编纂方法。同时也使我们认识到,续编好《中共地方组织志》是个大的系统工程,必须本着科学的、实事求是的、探索的态度,认真去做。随后,在搜集资料的基础上,拟出《中共地方组织志》续志篇目的草稿,邀请市地志办同志共同讨论修改后,拿出了一个比较成形的初始篇目。接着,我们又请市地志办同志以讲课形式,对续志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每一个续志人员对志书的体例、特点、编纂要求、行文规范等都有了基本的了解。为使志稿符合志书质量要求,我们时刻以市地志办的同志为老师,遇有不明确的技术问题,随时打电话咨询或登门请教。如篇目拟定、资料取舍、志稿竖写等,都得到市地志办的悉心指教。每次志稿送审,市地志办都从专业的角度提出综合的以及分别对每一章、节的具体修改意见,使我们深受启发。由于得到市地志办的精心指导,续编的《中共地方组织志》,在篇目和内容方面做到了"三个突出",即突出市委作为中共哈尔滨地方组织在全市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突出市委在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决策作用,突出市委在抓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中所发挥的促进作用。在竖写方面,克服了工作总结和先总后分的记述方式。续志志稿验收期间,我们仍按市地志办印发的《哈尔滨市志编纂导引》,对经过终审后的志稿在文字上进行推敲。对因校对不细出现的错讹、脱衍及数字等反复地进行核对和改正,对不够精练和规范的语句进行语法方面的修正,并从政治观点、保密要求等方面反复对整部志稿进行严肃、认真地审议和斟酌。正是在市地志办的有力指导下,我们的续志工作才做到领导、专家和续志人员的很好结合,续志工作才取得明显成效。志书正式出版后,续编的《中共地方组织志》受到了专家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续志期间,我们不是闭门修志,而是把全市作为编纂《中共地方组织志》的加工厂。续志过程中,遇有编纂业务方面的难题,我们也向有关部门的同行请教,遇有资料不足或细节不清楚时,通过电话向有关方面咨询。如对改革的记述,得到市发改委史志办崔振礼处长的很好提示;在写科技改革时,我们多次与市科技所的刘所长联系;在其他一些内容的核实方面,有关市直部门和区、县(市)也花费了精力。
    编纂《中共地方组织志》是市委各部门的共同任务,按市委部署要求,市委各部门都把此项工作作为市委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摆上日程。一是明确领导责任。每个部门都确定由常务副部长(副主任)主管续志工作,部门办公室(秘书处)具体负责,督促检查续志工作进展情况。二是落实续志人员。有的部门聘请了局、处级离退休干部,有的部门确定在职处级干部专门做续志工作。三是从经费、办公环境等方面,为做好续志工作创造条件。在此基础上,各部门都按承编的题目,分别做好资料收集和资料长编的编写工作。整个续志期间,各部门都做到了领导同志认真负责,续志工作人员殚思极虑。为确保资料齐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在收集资料时,部里同志全体动员,翻桌倒柜,有啥收集啥,续志同志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归类、筛选,形成资料长编;市委组织部借调外单位人员做续志工作。资料长编形成后,为确保所记内容准确,主管领导、办公室及续志同志一起,多次对资料长编的数字和细节进行审议、核对,对缺少的资料进行补充。《中共地方组织志》初稿完成后,各部门主管领导和知情人员,分别从政治观点是否正确、提法是否准确等方面对本部门承编部分严格把关,进行自审,并认真签署审稿意见。经反复修改后,形成报送市地志办的复审稿。续志期间,各部门续志工作同志经常在一起交流修志工作技巧和经验,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在密切配合中保证了市委续志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三、充分发挥方志作用和功能是做好用志服务工作的主旨所在
    史志界素有"治国者以史为鉴,治州郡者以志为鉴"的说法。志书是供查阅的资料书,修志的目的在于用志,在于以史鉴今。为此,《地方志工作条例》的第一条就明确指出,要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哈尔滨市地方志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也强调 "坚持修志为用、修用并举,把用志工作始终作为地方志工作的两大主业之一,充分发挥地方志文化资源优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发展需求,积极探索开发利用的新途径,不断开拓用志领域,形成修用结合,良性互动机制"。按照《条例》和《哈尔滨市地方志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精神,续编《中共地方组织志》期间,我们在做好续志志稿编纂的同时,时刻不忘做好为领导、为有关部门、为有关人员提供用志的服务工作。按市地志办关于做好经常性的用志服务工作的要求,我们建立了用志服务记录册。几年来,先后为《哈尔滨日报》社、市委党史研究会、市直机关有关人员撰写专题文章或开展理论研讨,提供了第一轮修志时已出版发行的《中共地方组织志》中的一些史料,向市档案局、市社科院等部门(单位)赠送了《中共地方组织志资料》套书。有关人员撰写哈尔滨市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成就综述时,我们从《中共地方组织志》的记载中对"一五"计划期间国家安排在哈尔滨市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了准确依据。2011年,市委机关驻地街道办事处因编写地名志,先后四次到我们这里收集了有关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沿革、办公地点变迁、市委机关周边公交车站点等方面的资料和情况。近年来,我们先后三次为原市委领导撰写回忆文章提供了市党代会召开时间、"文革"期间一些具体事例及其需要核对的诸如"三案"(冤、假、错案)等一些代号语和史实。我们在热情、周到的用志服务中,使方志"存史、明政、资治、教化"的功能得到充分体现。此外,在方志工作中也注重积极开拓用志途径。开展纪念建党九十周年活动之际,根据全国和全省老干部局长会议精神,我们运用续志期间收集的已故原市委领导同志生平事迹和第一轮志书中有关一些老干部的史料资源,撰写了《值得弘扬的传统作风》记述文章,在《哈尔滨史志》刊发后,起到宣传老同志历史功绩、传承老同志高尚品质的作用,同时也使修志和用志有机结合,做到方志工作更好地为现实服务。
    四、不断完善方志工作机制和加强方志队伍建设是做好方志工作的坚实基础
    方志工作客观上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管理机制,要求方志人员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方志业务能力。"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为适应新形势下方志工作的需要,我们把方志机制和队伍建设作为做好方志工作的源头活水一直抓在手上。在方志机制方面,除强化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职能外,还从规定和制度层面对方志工作加以规范,建立了资料收集、保管、保密、审稿等必要的制度,使方志工作做到有规章可循,有制度可依,保证了方志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有序进行。在方志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坚持组织方志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并以此为指导,分析问题、研究问题,统领修志工作。二是坚持组织方志人员,按时参加市地志办召开的工作会议和组织的业务培训。三是注重方志工作的理论研究,先后撰写了《对方志起源的一点感性认识》、《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强化三个意识》、《以加强文化建设为契机,促进地方志事业进一步发展》、《对方志工作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几点思考》等理论文章,在省、市史志刊物上刊发,起到了提高方志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的作用。四是要求方志人员牢固树立志稿编纂的质量意识、"精品"意识,并以对历史、对事业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不断增强做好方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五是要求方志人员在方志工作中体现"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在"严"上,对入志的人和事不夸溢、不隐饰,一丝不苟,毫不含糊;在"细"上,对收集的每一份资料都认真核对,去伪存真,对一时弄不清的细节,多次进行采访求证和调查研究,没有十分把握不入志;在"实"上,做到秉笔直书,实事求是地记述好应记的内容。在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基础上,方志人员以做好方志工作的实际行动,为地方志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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