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政务公开
办事互动
动态新闻
修志业务
城市名片
方志馆
哈尔滨概览
画说哈尔滨
志鉴书库
地情丛书
哈埠盛事
哈埠文化
冰城夏都
大事记
哈尔滨风物
史说哈尔滨
您的位置:首页 >> 哈尔滨史志(期刊)
刊次:2014.4(总第73期)
类别:
方志论谈
浅谈年鉴在地方志工作中的运用
刘骞 李继业
(作者刘骞系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编研处;作者李继业系市建委地震办)
2006年5月18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467号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公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地方志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是推动地方志工作难得的机遇。"十二五"以来,我市二轮志书陆续出版,二轮修志工作即将完成。与此同时,我市地方志系统编纂出版年鉴的数量在不断增加,年鉴发展形势如火如荼。为此,如何结合年鉴和地方志工作特点,适时抓好年鉴编纂以促进地方志编修,是时下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下面笔者就年鉴在地方志工作中的运用等相关问题谈一些看法。
一、地方志与年鉴的相同性
《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两者都强调了资料性,这就显现了地方志和年鉴在内容上的相同性;地方志与年鉴均属官修,都具有资料权威性这个特点,两者在性质上具有相同性;地方志以"存史、资政、教化"为主,年鉴以为现实服务为主,为现实服务也包含"存史、资政、教化"内容,所以,地方志与年鉴在功用上也具有相同性。两者的共同点,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文献的资料性。方志是资料性文献,年鉴是资料性工具书,两者都以资料性见长,资料性既是地方志的基本属性,又是年鉴的最基本属性。二是内容的百科性。无论是地方志还是年鉴,其内容都很广博,一地之中凡是重要的史料或详或略都要有所涉及,都需要横陈百科。三是体裁的客观性。地方志和年鉴都主张客观公正,科学严谨,都要求"寓观点于事实之中",让事实说话。四是出版的连续性。《条例》规定地方志二十年左右一修,即按时段编纂出版。年鉴每年出一本,以"年"为单位连续编纂出版。五是功能的存史性。地方志存史、资政、教化的功能,至今为人们所公认。而年鉴的首要功能毫无疑问是如实反映对应领域年度情况,服务当前,也具有一定的存史的功能;而且年鉴的质量愈优,连续出版时间愈长,其存史的价值愈高。
二、地方志与年鉴的差异
地方志与年鉴,追本溯源,一个是已有2 000多年历史的土生土长的"国粹",一个是地地道道的"舶来品",两者之间的共同点比较多,常常淹没或掩盖了差别,但是从根本上说是我们研究得不够。地方志是中国独有的文化结晶,历史悠久。而年鉴是舶来品,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传到中国时间不长。由于两者产生的历史背景不同,因此,在性质、功能、体裁、编纂出版周期等方面多有不同。
一是性质不同。地方志是志书。对地方志的性质,从南朝梁阮孝绪的《七录》到清代《四库全书总目》所有古代图书目录都把地方志归为地理书。梁启超先生于20世纪20年代总结清代方志学的成就时,最先提出"方志学"一词,并指出志书就是志书,无须再去让它削足适履,戴上地理的帽,穿上历史的靴。笔者认为,志书早已是中国图书的单独一个大类,方志学也已成为一门单独学科。上述无论那一种对地方志性质的见解,地方志或是单独的志书,或是地理书或是历史书,都不是工具书,与工具书的年鉴在性质上有着本质的区别。而年鉴是工具书,为中外古今所公认。二是功能不同。地方志作为志书,主要功能是供人们系统阅读,自古以来被认为具有存史、资政、教化的功能。在国外,年鉴的功能就是现时功能,强调"新、快、准",为现实服务,为社会服务。存史、资政的功能是进入中国后,才发掘出来的,所以不能混淆二者的区别。三是体裁不同。地方志的资料是时段性资料,因此在体裁上必然是以纪事本末体为主。年鉴是年度性工具书,受年度的局限,大量资料的记述必然是以编年体为主。四是体例不同。地方志是志书,用的是志体。年鉴是工具书,用的是辞书体。这两种不同的体例,虽在内容的客观公正、文字的平实简洁等方面有相同之处,但还是两种不同的体例。例如,对人物的收录,地方志为志体,一直采用的是"生不列传"的体例;年鉴则为辞书体,为供人们现时查检的需要,它只要是当年度著名人物不管其生死都收录在册,即"生要立传"。五是资料性质不同。志书资料是时段性资料,二十年一修使志书不受年度性的局限,也不着眼于年度性,而是着眼于该个阶段,讲究事物资料起始、发展、结果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它注重的是体现和反映规律性的资料,讲究时段的系统、完整。年鉴确能为修志提供资料,但是修志不能仅凭年鉴一种资料,那样修志肯定是修不好的,修志还必须占有年鉴以外的大量资料才能修好。而且,修志必须对年鉴的资料进行一番甄别、考证、整合,进行"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加工整理。六是编纂出版周期不同。地方志和年鉴在编纂和出版上,虽都有一定的连续性,但其周期却不相同,地方志是以二十年时间为一个周期,年鉴是以一年为一个周期。不同的周期,决定了两者对资料选择的不同,编纂工作的差异。地方志要求的是在编纂周期内体现或反映规律性的史实性资料,年鉴需求的是年度的信息性资料。
三、做好修志编鉴工作是我市各级地方志机构的历史责任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在当今世界进入信息社会的新形势下,地方志机构担负地方志和年鉴两种信息载体的编纂工作,有利于实现建立统一完整的地情资料系统这个目标。二轮修志以来,全国大部分省市的地方志机构担负本辖区内地方志和年鉴两种信息载体的编纂工作,我市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市一级年鉴目前由市社科院组织编纂出版,机构不顺导致市一级志书年鉴资料转化率不高,影响了志书编修的整体效率。
地方志事业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可持续健康发展,其中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要使地方志机构成为覆盖面广、时间跨度大、资料完备的地方文献中心、地情资料中心、区域研究及课题咨询中心,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学术研究提供服务。年鉴是信息载体,信息是它的基本属性,年鉴信息,无所不有,不断更新,是取之不尽的再生性信息资源。地方志和年鉴都属于地情载体,两者不可分割,互为补充。地方志,信息滞后但资料的系统性较强;而年鉴,能够较快地反映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但联系性不足。割离两者的联系和相互作用,都会使地情资料体系支离破碎,各自为战,也达不到为中心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良好效果。此外,地方志机构主持年鉴编纂工作,可以满足社会各方面的相关要求,精心安排条目内容要素,与志书编纂工作进行资料对接,建立资料体系,避免志书编纂时重新征集资料,浪费人力、财力、时间,做到以鉴养志,并行互补。同时有利于我市各级修志机构和专业队伍的稳定和修志人员素质的进一步提高,为志书编纂打下坚实的基础。可以说,把地方志事业和地方综合年鉴事业连在一起,由地方志编委会及其常设机构承担每年编辑出版一本地方综合年鉴,是适合我市市情的最佳方案。
四、年鉴在地方志工作运用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资料是志书的基础,资料工作是志书编纂的基础性工作。2008年6月5日,市地方志办公室为促进地方志资料收集、整理、考证、积累、保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地情资源的开发利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哈尔滨市地方志资料年度化实施办法》。笔者认为该《办法》的出台正是为了解决我市志鉴分离、二轮志书编纂资料性不足等相关问题。因此,尽快理顺机构,早日将我市地方志和年鉴编纂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势在必行。如果两项工作能协调一致,特别是在年鉴编纂中,大家都能树立"为编纂志书搜集和积蓄年度资料"的意识,在不违背年鉴基本体例的前提下,使年鉴的体例、内容与志书编纂有机地衔接,那么在编纂志书时,必将会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1.地方志与年鉴编纂工作要并行互补、适度接轨
地方志机构编年鉴,应该考虑年鉴与方志的适度接轨问题。有学者提出地方志机构编年鉴要有志书的意识。这个提法有一定的道理,没有志书意识,编纂年鉴是无法接轨的,也违背志书机构编年鉴的初衷。同时,这句话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只有志书意识是编不好年鉴的,我们不能把年鉴编成"小方志",也不可能仅为志书积累资料而去编纂和出版年鉴,而不顾年鉴要为现实服务、为读者服务的主要功能。地方志机构编纂年鉴,既要有志书意识,又要跳出志书意识,并树立年鉴意识,唯有这样才能编好年鉴。年鉴与方志应该坚持各自的体例,保持各自的特点,显示各自的作用。笔者连续四年编写本部门年鉴,在具体实践中感悟到完全用修志的方法来编写年鉴是不妥的,完全摒弃修志的影响也是不现实的。从修志到编年鉴,在编纂思想上必须适应年鉴的特征,转变某些观念;但是在实现这些转变时,要从实际出发,该转变的一定要转变,该保持的就应该保持。要以年鉴的需要为出发点,吸取地方志的有益养分,坚持地方志的优良传统,实行优化组合,提高年鉴的质量。尤其是地方志系统编写的年鉴,既不能以志代鉴,也不能自我否定,要在编纂思想上深化认识,认真对待,理通思路,适度接轨。因此,一些学者提出的年鉴要与志书在篇目上、文体上、文风上全面接轨,要站在志书的高度编纂年鉴,年鉴的总体设计要服从续志、年鉴选题要服从志书、年鉴的品位要服从志书等,在理论上并不科学,在实践中则是有害的。这不符合志书和年鉴"各有侧重,取长补短,相互配合,相得益彰"的双赢原则。
笔者认为,目前,年鉴要学习方志的严谨,加强编辑加工这一环,最起码的是对重点条目要进行深加工,进一步改变目前年鉴仍然较为普遍存在的总结式条目、报告式条目的现象;地方志的详近略远、详此略彼、详独略同等方法,年鉴也是可以借鉴和学习的;还有如何尽可能地保持基本情况的连续,即在一定的时段内其最基本的情况如何能做到年年不缺项、不断线,也是年鉴编纂需要考虑和改进的。就方志而言,如何学习年鉴,做到"目约言简",以"减肥消肿",克服"肥胖"病,亦是当前修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增加年鉴记述的深度和广度,使年鉴成为志书资料的可靠来源和依据
增加年鉴记述的深度和广度,是提高年鉴信息质量的保证,也是为志书编纂积累资料最便捷最可靠的方法。一是要加强综合性条目的记述。年鉴中的综合性条目主要有概述、概况和综合记事条目。这类条目整体性强,资料集中,数据指标逐年可比,是志书编纂的首选材料。对年鉴各类综述概况,要着重写好其发展变化,还要注意综合性条目的完整和全面。除了记述气候、自然环境、地理、人口等常规条目外,还应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人民生活、经济政治体制改革、民主与法制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市场建设、乡镇工业崛起、私人个体经济的发展等综合性内容写好。要着重写好机构演变、发展概况、内部改革,尤其要把改革开放取得的成绩与失误、经验与教训、存在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效果等内容记述好。综合记事条目与单一记事条目不同,它内容复杂,反映的是一个"面",要注意综合面上的重要事件,概括事物的各个层面,保证综合记事条目记事完整、全面。二是要提高专题性条目的记述深度。这类条目在年鉴中数量较多,对这一类相对单纯的条目,必须注重挖掘它的内在的东西,如背景资料、回溯性资料等,以增强条目的纵深感,使读者对事件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三是增强人物类条目的数量。人物在志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作为志书资料重要来源之一的年鉴应将人物放到重要位置,而目前,在年鉴编纂过程中,对人物这一块的记载相对薄弱,过于简略。应加强人物资料的纵深探索,对一些重要的人物要增加相关系统资料的记述。除此之外,年鉴还应打破志书生不立传的传统,在写好已故人物传记的同时,可为在世人物列传。对本地最具声誉的权威人士和知名度高的人物记述可采用传记式。对其他人物分别采用传略式、名录式、人物表式及以事系人的方法加以记述,建立起志鉴资料的"超级链接"。
3.吸收年鉴优势,增强志书的实用价值
年鉴的特点有很多,笔者认为其最主要的特点或者说基本的特性是时效性、服务性强。在志书编纂过程中积极吸收年鉴优势,能进一步提升志书的实用价值,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地方志在进入现代社会也必须讲究时效性,才能有效地发挥其功能。续志的出版发行,与志书下限的时间不能距离太远,《条例》规定二十年续修一次地方志,按这样的时段,续修志书,需要时间最多只有3-5年,以增强志书的实用性和时效性。否则,还是"十年磨一剑",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最终出一部记载历史的"藏书",使志书的经世致用功能大打折扣,也影响志书在信息时代的竞争力和它应有的特殊地位。年鉴的服务性强,它所编辑的内容,讲究利民、便民,使之成为官民并用、全社会需求的工具书。它所发布的新近的准确信息,为人们提供借鉴、学习、教育、研究、工作和生活方面的知识,图片广告也成了年鉴中的亮点。地方志作为地方综合情况的资料性著述,也应向更现实的社会生活领域拓展,使许多专题专业性资料成为志书内容的一个重要部分,把适应社会普通人的需要与传统的"存史、资政、教化"功能结合起来。因此,在志书编纂中,要强化服务功能,增强资治力度,使志书更加贴近社会、服务现实,拓宽地方志的生存空间,增强地方志的生命力。
我市首轮修志,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修志",各承编单位大多有专门机构、专项经费、专职人员,是官方修志,和市场的联系点很少,以社会效益为重,不大讲求经济效益。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要持续健康地发展地方志事业,在编纂工作中为市场服务是不能回避的现实。而同为"官书"的年鉴在服务市场上走在了前面,它在取得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取得了相当可观的经济效益。所以在志书编纂工作中,要借鉴年鉴的成功经验,消除"等靠要"思想,主动参与市场经济生活。只有尽快转变观念,才能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求得生存和发展。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