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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于1991年8月27~29日在哈尔滨市举行。来自北京、吉林、辽宁、甘肃、青海、四川、云南、广西、江西以及黑龙江省部分市、地社科联的代表30余人参加会议。
与会者认为,关于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性质、特点有:①知识形态的产品或称为精神产品;②以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或表述为科学地揭示社会某一领域、某一方面的规律;③通过创造性劳动(智力劳动加工升华)而得到的;④应该具有学术价值、应用价值;⑤应该具有创造性,既著书又立说的成果.才称得上是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关于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外延,会议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以成果的体裁划分,分为著作类、论文类两大类;一种意见借鉴著名科学家钱学森的提法,按内容划分为基础理论研究类、应用理论研究类、应用技术性社会学问三大类。会议认为,这两种分类方法都有一定依据。
关于社会科学评奖的性质,与会者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社会科学评奖,是一种荣誉性的社会承认;另一种认为,社会科学评奖,是对精神产品的奖励,它事实上正日益成为政府行为。评奖的特点,有的同志提出四条:①客观性,②政治性,③实践性,④主观制约性。
(曲玉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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