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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1年12月13日《新晚报》刊载《哈尔滨的城市纪元》一文起,至1992年6月12日结束,展开了一场历时半年的讨论,此间《新晚报》收到来稿150余篇,刊发20多篇。1992年4月14、15两日,又由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新晚报》编辑部、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等单位联合举办哈尔滨城市纪元研讨会,有17位专家学者到会,会议收到论文19篇。研讨会本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各抒己见,肯定了前期《新晚报》对城市纪元进行研讨的成果,并进行了深入的研讨。综合起来有四类观点:
第一类,哈尔滨城市纪元与兴建中东铁路密不可分,哈尔滨的发展是随着1898年中东铁路的修建,外来经济的强行进入而迅速崛起的。持这类观点的专家、学者们认为,19世纪末的中国是一个主权国家,中国政府在法律上是中东铁路的合办者;中国政府对中东铁路公司拥有股份,是中东铁路的债权人,有权在80年期满无偿收回铁路及一切财产;中国官员许景澄出任首任督办,而且中东铁路主要是由中国劳工修造的。据此,哈尔滨城市纪元的时间应定在1898年6月9日,即中东铁路工程队乘船到哈尔滨之日。在哈尔滨的历史上,曾以1898年6月9日为纪念日举行过两次庆典活动,即1923年的"哈尔滨诞生25周年"和1948年的"哈尔滨建设50周年”。另外,在这一类观点中,还有人提出以“中东铁路通车”或“松花江市”改为“哈尔滨市”的1903年7月14日为哈尔滨的城市纪元。
第二类,哈尔滨城市纪元离不开政权建置。持这类观点的专家学者仍认为,标明一个城市的兴起和诞生最明显、最权威、最有说服力的并能代表政府旨意的是设置,他们提出的具体时间拟认定1898年4月26日,清政府准奏设立交涉局,1905年10月31日设立哈尔滨关道即滨江关道的奏准日期,1907年清廷准奏在哈尔滨地界内设立滨江厅江防同知。
第三类,哈尔滨城市纪元当产生在金代。持这类观点的专家、学者们认为,哈尔滨这座城市早在金代就已形成了具有城市功能的城市。金亡之后,作为城市的文明则走向衰落和停滞。继而又历经元、明、清三代,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城市文明再度复兴并一跃而成为现代大都市。因此,哈尔滨城史纪元的起算时间应确定在距今800年前的金代,在现今的哈尔滨市区和市郊区内,金代的女真人所建立的古代城市遗迹犹存。这类观点提出的具体时间为金上京第一个繁荣期、金熙宗统治的1146年和完颜阿骨打建国定都金代上京会宁府的1115年。
第四类,其它一些观点。有的学者认为城市纪元应定于哈尔滨村落形成过程中最早的1761年,有的主张以历史上最初正式辖哈尔滨地区的军政最高长官协领衙门的1756年,有的认为应定在创建田家烧锅之后的1806年;有的提出应以"哈尔滨"一名称见于官方档案最早的年份,即1822年;有的主张应以哈尔滨开埠的1905年。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哈尔滨城市纪元的最后确定,不仅是学术界的事,还应包括市民和政府参与,以期求得共识,最后由领导机关认定。(石 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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