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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民政理论研讨会该会4月1~2日在哈尔滨召开。与会者有来自全省的民政理论工作者50多人,收到论文70多篇。会议的主题是研究探讨"建立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问题。主要观点有:
1.关于建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问题。主要观点是:(1)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由于社会关系调整,收入差距拉大,相对贫困人口增加,社会保障工作作为配套工程被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在民政工作中,真正起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作用的,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2)要尽快建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要处理好5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救助者愿望与救助标准合理性的关系;二是正确处理社会救济和家庭保障的关系;三是正确处理政府、集体、社会共同负责的关系;四是正确处理定期救助和临时救助的关系;五是正确处理民政部门工作与协调有关部门工作的关系。社会保障问题要正确确定保障对象,坚持与其他措施接轨,做到标本兼治,要加快国家、社会、个人保障步伐。
2.关于建设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问题。主要观点有:(1)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要尽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为重点,以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服务、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为主要内容,制定全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试行方案并尽早实施。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与增加农民负担有本质的区别,不能误解为增加农民负担。(2)要改变农村存在的贫困状况,一要加大扶贫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贫困群众生活的氛围。二要调整产业结构,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三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其中包括:①改革救灾救济体制,建立救灾预备金制度;②加强农村财产保险,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保险;③巩固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探索农民医疗保险;④认真贯彻执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保障五保对象基本生活权益。四要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搞好农业生产综合服务。五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贫困群众的自身素质。(3)根据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工作上要选好突破口,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加强基本管理,增强金融观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新途径,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与农村村民自治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党政部门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穆文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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