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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学理论》杂志社、市委党校、市社科联于7月24~25日召开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研讨会"。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划分及其依据。
应从我国国情出发认定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社会主义是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商品经济没有得到充分发展。尽管建国后30年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奠定了相当规模的社会主义物质技术基础,但是贫穷落后的面貌并没有根本改变,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很低,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差距较大。从这一国情出发,只能认定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20年间没有科学地划分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常常犯超越历史阶段的错误,主要原因就是没有从我国国情出发,而是教条地套用马克思的论断,照搬了苏联模式。
关于社会主义阶段划分的依据,有些人认为,不应是社会基本矛盾的某一个侧面,而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现实和在特定阶段内的发展趋势。受初级阶段特定的具体经济条件制约,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按劳取酬规律等在发挥作用的程度、范围上,同完备成熟的社会主义存在着明显的差别。这种差别是划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重要依据。
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划分问题,有的人提出要经过3个小阶段才能完成初级阶段的任务。从体制来说,即旧体制占统治地位的阶段、新旧体制交替阶段和新体制占统治地位阶段;从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说,即小康水平、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和发达国家水平。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本质含义。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一个一般的时间概念,不是泛指任何一个国家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后都必须经历的初级阶段,而是一个特定含义的论断。这种含义概括地说应是,资本主义不发达国家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并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后所进入的一个特殊的历史阶段,它不是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都毫无例外地必须经历的一个历史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本质,是一个越过了资产阶级占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制度,而又要完成本应由资本主义事先完成的工业化、生产社会化、商品化的任务,从而为社会主义创立足够的物质基础的阶段;是一个在无产阶段专政条件下,消灭了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建立了占主导地位的公有制经济、按劳分配制度和初级的社会主义民主、精神文明,社会主义战胜资本主义的任务基本完成而又未最后完成的阶段;是一个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和文化由不成熟的状态向成熟状态发展,整个社会经济结构由不完全形态向完全形态发展的阶段。归根到底,它是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已经具备但又不成熟、不完全,因而既与过渡时期有本质区别,又带有过渡性的阶段。这个阶段应以过渡时期结束为起点,以建成发达的社会主义为终点。由于我国生产力落后,而要发展生产力,只能通过发展商品经济的途径。这就要求采取一系列有效手段,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完成生产社会化,生产力大幅度提高,创造社会主义自身的物质基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可以概括为商品经济公有制阶段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阶段。
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整体性概念,它的基本特征应是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诸方面特征的统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本身有两个含义,即在性质上是"社会主义"的,在发展程度上又是"初级阶段"的,所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也必然是有两重性。在经济上,既是公有制占主导地位,同时又多种经济成份共存,既有计划指导在国家统制,又是采取租赁、竞争、市场调节等手段;在政治上,既是民主的,给人以充分的自由和权利,同时这种民主和自由又是不完善的;在思想文化上,既坚持共产主义方向,又从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提倡共同理想和道德,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特征的概括不应只是某些现象的归纳,应象列宁概括帝国主义的基本特征是“垄断”两个字一样,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概括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长期共存”。
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总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
现在的主要矛盾就是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生产力落后、物质生活相对贫困的矛盾。在这一时期的总任务就是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同时,调整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逐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陈春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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