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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价格学会、省物价局同国家物价局研究所于1989年1月1O~13日在哈尔滨市联合召开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1O周年价格理论讨论会。会议收到论文68篇,来自全国23个省、市的价格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110多人参加。与会者围绕10年价格改革的经验教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深化改革的思路进行了讨论。
1.对1O年价格改革的评价
(1)对1O年价格改革的总体评价,主要有二种观点:一是超前论。认为1O年价格改革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处于超前位置,既超出了市场机制的发育程度,也超出了企业和整个社会的承受能力。二是成败各半论。认为1984年以前的价格改革卓有成效,1985年以后的价格改革基本上是失败的。三是肯定论。认为10年价格改革的成绩是主要的。特别是后四年放开价格,正是为经济生活注入市场机制的改革。
(2)对生产资料"双轨制"价格的评价。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失误论。认为生产资料"双轨制"价格是人为制造出来的,它的产生和发展都是错误的。一种商品两种价格,既不符合汁划经济的要求,也不符合商品经济的要求,给投机倒把提供了可乘之机,是造成经济秩序混乱的一个重要根源。二是必然论。认为生产资料“双轨制”价格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随着计划体制改革和工业生产的发展,“双轨制”价格必然应运而生。只有这样,才能满足计划外工业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发展的要求。
(3)对10年农产品价格的评价。一种观点认为,1985年放开的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是在对1984年农业形势估计盲目乐观的基础上草率决定的,结果使前六年初步理顺的农产品价格体系又重新出现了扭曲,造成了比价复归。另一种观点认为,10年农产品价格改革的结果使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逐步缩小,总的来说对农民有利。1985年的失误,在于采取了打击粮食和棉花生产的错误政策,国家制定的价格出了问题,而不在于放开农产品价格。
2.关于物价上涨的根源
主要观点是,认为目前物价大幅度上涨,是四种通货膨胀,即需求拉上型、成本推动型、结构型和输入型通货膨胀并存的结果。有的认为主要是货币发行过多,造成总需求膨胀,从而拉动物价上涨;有的认为物价上涨的重要因素是货币发行过多引起的需求拉动和价格改革引起的结构性膨胀。有的认为,物价上涨与决策失误、新旧体制间的矛盾、生产力落后等,都有密切关系。
3.关于深化价格改革的思路
(1)关于消除通货膨胀问题。主要建议是:压缩基本建设规模,控制货币增量。把货币发行严格控制在必要的限度内;采取多种措施,压缩货币存量,更多地回笼货币,把消费基金转换为生产基金;提高银行存贷利率来调节货币的流量和流向;进行一次货币改革,一方面查清多发的货币究竟在什么地方,另一方面可以大幅度削减节余的购买力。
(2)关于农产品价格的思路。有的认为,提高偏低的农产品价格,理顺农产品内部的比价关系,比价关系理顺的依据应是平均利润原则。有的认为,应该尽快消灭剪刀差,实现工农产品等价交换。有的认为,要走粮食价格放开的路子,而且应尽快放开。
4.关于黑龙江省的价格改革问题
主要观点是,认为黑龙江省是重点资源省份,由于价格改革在地域间推进不平衡,在商品间推进也不平衡,黑龙江省作为农产品和原材料产出大省,与兄弟省的不等价交换趋势更加严重。合同定购的农产品价格偏低。原油、煤炭、木材等原材料价格偏低,且计划内比重较大,对黑龙江省的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对于象黑龙江省这样重点资源省份,国家也应象对沿海发达省份那样,实行价格改革倾斜政策,使之在经济环境许可的条件下,改革的步子迈得大一点、快一点。
(穆文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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