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0年4月8~10日,省价格学会在哈尔滨市举行了价格理论讨论会。来自全省的60多名经济理论工作者参加了会议,收到论文60多篇。会议联系中国价格改革的实际,以及黑龙江省上年实施"383工程",开展价格调控的情况,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进行了深入讨论。讨论的主要议题是:
1.对10年来价格改革的认识问题。认为,10年价格改革可划分为三个阶段:①从1979年至1984年中央作出《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前为起步阶段,②从1984年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发表以后到1988年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以前为初战阶段;③从1988年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以后为深化改革阶段。
与会者认为,10年价格改革第一阶段比较成功,第二阶段问题较大,第三阶段方向对头。主要成绩是:①摆脱了过分集中和管得过死的旧的价格管理体制,逐步形成了三种价格形式并存的格局。②初步改善了严重扭曲的价格体系,使之开始向合理化方向迈进。③制定了一些合理的符合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价格政策,促进了生产的发展,活跃了流通,有利于改善和提高城乡人民生活。④加深了对价格杠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重要作用的认识,增强了运用价值规律的自觉性。存在的问题是:①理论准备不够充分,价格改革的理论导向不够清晰。②1985年以后,在价格改革的指导思想上有急于求成的倾向,放开价格的商品品种过多。③价格改革缺乏整体规划和设计,这是产生一定程度的比价复归的重要原因。④对放开价格的商品,缺乏必要的配套管理措施,对乱涨价问题的管理控制也不够有力。⑤生产资料价格实行双轨制弊多利少,尤其是1985年取消了计划外生产资料价格幅度控制以后,危害更大。由于计划内外价格差距过大,不仅冲击了计划经济,而且由于倒风盛行,引起流通渠道混乱,非法交易严重,腐败现象滋生,产业结构不合理加剧和企业经济环境恶化。
2.关于"治整改"期间深化价格改革的思路。与会者在讨论10年价格改革得失的基础上,对"治整改"期间深化价格改革提出对策和建议。主要观点是:
(1)从省的实际情况看,一是"原"字号产品价格偏低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二是比价复归问题比较突出;三是流通领域价格秩序比较混引。
(2)当前应注意处理好治理整顿与深化改革的关系。
(3)深化价格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可分为近期、中期、远期。近期,即治理整顿期间,为1989~1992年;中期为1993~1995年,远期为1996~2000年。因此,深化价格改革的任务大部分要放在治理整顿以后完成。
(4)深化价格改革应采取以下五条对策:①贯彻调放结合,加强管理,稳步前进的方针。既要注意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争取在1992年前把物价总水平的上涨幅度控制在10%以内;并对突出不合理的价格进行局部调整。②把深化价格改革的重点放在解决农产品、能源和基础工业等初级产品价格偏低的问题上,同时,也要适当理顺加工产品和最终产品价格。③对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应按照逐步解决的原则,对供求大体平衡的产品逐步变为单轨;对短期内难以取消双轨制的生产资料,要适当提高计划价格,严格控制需求和加强管理,逐步缩小差距;对重要生产资料,如煤炭价格,可在近期取消市价,完全由国家控制。④继续加强宏观调控和物价管理。⑤改革定价基础和作价办法。
(5)进入深化价格改革中期以后,应以调为主,调放结合,重点调整生产资料价格,同时逐步放开供求趋缓的商品价格。进入深化价格改革的远期以后,应以放为主,达到除少数重要商品按国家定价外,多数商品价格由供需双方决定,在国家宏观控制下,实行市场调节。
(6)深化价格改革要优化制约价格形成的四大要素:①优化定价基础;②优化货币调控;⑧优化供求关系;④优化行政干预。
3.关于"383工程"的深入实施问题。
与会者对深入实施"383工程"提出四点建议:①治本为主,治标为辅;②物价控制目标应向全国平均水平靠拢;③处理好控制物价与调整物价的关系;④突出重点,不能平均使用力量。(穆文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