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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志》
 
 
第三篇 农业
 
 
第十章 国营农林牧渔场
 
 
第三节 畜牧场
 
   
    1942年,伪县公署在县城东郊临城小河南建试验场1处,为试验性的种畜繁殖场。有种马两匹,采用本交配种,为扩大改良种马的影响,每配准1匹,保胎、保活,由场方奖给20尺布,吸引更多的养马户改良马种。场内并经营种公猪两头,鸡百余只。
    新中国成立后,没有固定种马配种场址。1967年春,在五站公社松江大队许家屯北岗建国营种畜场1处。1981年迁至吉兴公社滕家屯南下坎,更名为畜牧场。
    建场初,省畜牧局国营三场拨给3万元基本建设投资,县又自筹部分经费,共建场房8间,畜舍18间。从辽宁引进金州轻型种马6匹,从阿城引进哈白猪15头,从呼盟哈达图牧场引入三河马13匹、三河牛27头。经营江湾地105亩。
    1971年,因马传贫时有发生,场部多次被封锁,种马不能下拨,又在东风公社张罗锅屯建起总场,泡子沿屯作为分场。由于耕地少,饲料不能自给,1968年至1971年种畜场4年平均每年亏损4.75万元。1972年遇水灾,分场耕地和草原全部被淹,总场被迫迁到东风公社大木匠屯,因大牲畜缺草料,畜舍无法维修,被迫把牛卖掉,撤销泡子沿分场,种马迁到总场,并引进蒙古马1O匹。
    1973年,因大木匠屯交通不便,草原缺乏等因素,将总场迁回张罗锅屯,在吉兴公社滕家屯南下坎建分场,为大牲畜繁殖基地。1973年、1974年两年因场址的变迁,管理不善,经济受到损失,年平均亏损10万多元。
    自1976年以后,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强对畜牧场的领导,加强经营管理,从勃利引进苏重挽马15匹,从巴彦引进卡巴金轻型马19匹,这两年每年下拨种猪300头、种羊40多只、种马10余匹,上交商品猪500多头,企业的经营管理得到改善。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特别是1981年种畜场改为畜牧场以后,企业结构发生了变化,调整了领导班子,明确了经营方向,办起了制米、制酒、烘炉小型加工业。又新建俱乐部、办公室、招待所、职工宿舍等,建筑面积已达2 000多平方米,固定资产达40多万元,流动资金达30万元。当年增收14万元。全场已有职工153名,其中工人146名。有大、小拖拉机7台,推土机、联合收割机各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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