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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志》
 
 
第一篇 建置
 
 
第二章 历史沿革
 
 
第一节 建置前
 
      
    旧石器时代,木兰县境内就有人类居住。
    先秦时,境内为涉貊族活动区域。
    秦汉年间,涉貊族一支--夫余,建夫余国,境内为北夫余属地。
    汉末,挹娄族兴起,境内属挹娄西境。
    魏晋时期,北夫余之裔在夫余国故地建寇漫汗国,境内遂属其辖。
    南北朝时期,勿吉族建国,境内受勿吉黑水部辖。
    隋代,勿吉演变为靺鞨,境内遂为靺鞨黑水部辖。
    唐代,黑龙江地区纳入唐朝版图,黑水靺鞨,改治黑水都督府,境内遂为其辖地。
    五代时期,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于神册元年(916年)建立辽王朝,原黑水靺鞨归辽,境内遂归东京道术甲部所辖。
    宋代,完颜阿骨打于天庆五年(1115年)建金,1125年,金灭辽,境内遂属金国上京会宁府(阿城)所辖。金辖地被鞑靼占领后,境内便成为成吉思汗幼弟帖木格斡赤斤的封地。
    1271年,元世祖忽必烈建元后,改行省制,境内初属辽阳行中书省开元路,后为合兰府水达达路所辖。
    明代,东北实行都司卫所制,境内属奴儿干都指挥使司所辖。永乐五年(1408年),设置木兰河卫,亦称哈夫卫。
    清代,初为盛京将军(最初称留守盛京内大臣,顺治三年改为昂邦章京)管辖。顺治十年(1653年)为宁古塔昂邦章京管辖。康熙元年(1662年)改为宁古塔将军统领境内军政事宜。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十月,增设黑龙江将军衙门,境内遂属其辖。雍正十二年(1734年)归呼兰城守尉直辖。同治元年(1862年)呼兰城守尉下设呼兰厅(巴彦县),境内遂为其属地。光绪五年(1879年)改呼兰城守尉为呼兰副都统,境内仍归其辖治。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建东兴镇。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巴彦苏苏旗营协领迁至东兴镇,置协领公署,归呼兰副都统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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