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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机械工业是由手工业的锻冶业发展而来的。清与民国时期,就有各式铁业炉,用人工锻制刀、锄,浇铸犁铧,挂马掌。1935年(伪满康德2年),县内已有各式铁业炉22户。
1945年至建国初期,县内锻冶业虽有发展,但仍处于落后状态,有个体铁业43户。随着新型农具的推广使用,县内机械工业开始发展,1952年组建农业机械厂,1954年组建农机修造厂,1967年组建电机厂(后改自行车零件厂),1970年组建第二农机修造厂(在东兴),1974年组建柳河、大责、利东3个农机修理站,1977年组建汽车修配厂,1985年组建新民制钉厂(在新民)。
未兰县农机修造厂。厂址在木兰镇木兰大街东段路北,地方国营企业,归农机局领导。该厂建立于1954年7月,当时只有3名工人,两间土房,以5马力柴油机作动力,带动1台旋床和1台立钻,修配民用车辆小型部件。同年8月与木兰农具厂合并,有翻砂、机加、钳工3个车间,6名工人,定名为木兰机械农具厂,除搞农机具维修外,还生产暖风炉。1955年在维修哈市航运管理局挖泥船时,形成了机械制造能力,开始试制160mm离心式水泵和250mm轴流式水泵,经试制和鉴定合格,于1956年2月经省工业厅批准正式生产,并将厂名改为木兰水泵厂。在完成省下达任务中,又试制了220mm离心式水泵和350mm单级双吸离心式水泵。220mm离心式水泵被评为省优质产品。该厂生产的各式水泵销往3个省21个市、县。
1958年,在完成各式水泵生产任务的同时,又试制生产了600mm和450mm单级双吸离心式水泵、真空泵。后因赶任务,搞超产跃进,产品质量下降,造成大量积压,出现亏损。1962年,对企业进行整顿,精简下放了i00名工人,并将工厂更名为木兰县通用机械厂。确定以修为主,修造结合的办厂方针。根据市场需要,试生产了2C--092型铡草机和其它非田间作业机械,承担了全县农机具修理任务。
1963年,该厂改为木兰县农业机械修理厂。在试生产胶车钢板中,工人改革了设备,自制了胶车钢板压力模具(每套胶车成本由600元降到385元)。到1965年,企业转亏为盈,盈利2.6万元。
1966~1969年,因"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工人停产闹革命,造成企业连年亏损。
1970年,该厂改为木兰县第一农机修造厂。1972年,该厂拥有铸造、机修、机加、烘炉4个车间,年产铡草机810台,由1971年年亏损12万元,转为年盈利O.3万元。1973年,研制12马力小四轮拖拉机15台,出厂后很受群众欢迎,后因"修造厂应以修为主,不应搞制造"而停产。1974年,采用新的管理方法,组成拖拉机修理线,对拖拉机实行定位修理。此间,采用了铸铁焊接新工艺,改革了大炉上料工艺,改装了悬吊夹板式锻锤,改进了铡草机生产线。1975年以后,先后试制了龙江一号、龙江二号、龙江三号播种机、48行播种开沟器、机引中耕机、七铧犁深松铲、扣种机深松铲、黑嫩杯耙等各种农机具和小拖车、汽车大箱配套产品,各种农机配件产品。由于该厂在生产中试制,在试制中创新,不断更新设备,至1981年,固定资产已达144万元。1982、1983两年,生产铡草机1 566台,拖车59台,大修拖拉机55台。1984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工厂由农机修理转为生产工业配件。生产了暖气片、印刷机配件及10吨锻压机床。11月,木兰柴油机厂并入该厂。到1985年末,第一农机修造厂已有职工383人,科技人员16人,机械设备98台,其中切削设备47台,专用设备9台,锻压设备12台,其它设备30台。还有汽车3台、翻斗车1台。创产值126.3万元,成为县内机械制造行业中设备雄厚、技术先进的企业,也是县机械工业的中心厂。
第二农机修造厂。厂址在东兴镇西北隅,地方国营企业,隶属县农机局领导。为适应农业机械化发展需要,1970年,县政府决定在东兴镇建立第二农业机械修造厂,负责东兴、满天、新民、新胜等4个乡镇的农业机械修理任务。经过筹建之后,于1971年投产,其主要设备有:大型车床5台、燃油试验器1台、锻锤1台、立式钻床2台、镗床2台、铣床1台、牛头刨床1台、铸铁炉1座、汽车2台。1984年生产动力打稻机120台,创产值15.4万元。1985年全厂职工53名,固定资产35.2万元,生产动力打稻机80台,创产值20.5万元。
农业机械厂。厂址在木兰镇木兰大街西段路南,县属大集体企业。该厂原名木兰县农具厂。解放前为万生漆店铁木部,1947年,改为县社铁木部。1952年建厂,为地方国营企业,有大车、木制家具两个车间,工人30人,年生产花轮车148台,创产值3万元。1953年转为锹、镐、锄、镰小农具生产,年产量2 082件,创产值17.5万元。1958年,从县地方国营综合机械厂抽调一部分技术力量和设备充实了这个工厂,由生产小农具转为大型农业机械制造,易名为木兰铁木工厂,当年生产播种机196台,创产值13.7万元。1962年,该厂下马停产,职工由103人减至20人,所有制也由地方国营企业转为县属集体企业,更名铁制社,以生产小农具为主,维持开支。1963年,铁制社与木兰镇综合修配厂的翻砂修配车间合并,1964年又与木兰镇铁业社合并,再次形成一定生产能力,除对外加工外,开始为哈市水暖器材商店生产对丝、丝堵、地漏等水暖零件和椅子腿。1967年,易名东方红农具厂。1969年试制谷麦脱粒机,1970年投产,年产300台,创产值3.5万元。2月由集体企业转为国营企业,易名东方红农业机械厂,全厂分为翻砂、机加、烘炉3个车间。6月,把一厂改为两厂:一为农业机械厂,一为东方红机械厂。1971年,又将两厂合并为一厂,除生产谷麦脱粒机外,还生产双转子粉碎机、黑嫩杯耙、汽门钥匙、锅炉等,年产值70万元。该厂的主要设备有:2吨蒸汽锅炉1台,电气器械4台,车床8台,刨床1台,钻床5台、铣床1台,插床1台,锻压设备8台,砂轮、抛光机4台,铸铁炉1座。
农业机械厂从1980年开始,由于经营思想的转变,生产开始大幅度回升。1982年以生产排椅为主,生产农业机械为副,与哈市人造板厂、松江木器有限公司签订长期定货合同。1984年生产的椅子腿由低档向高中档发展,同时生产乒乓球台、兰球架子和大专院校高级排椅腿。1985年,全厂有职工188人,生产椅子腿13.2万只,创产值70.5万元,利润1.6万元。由于产品不断更新换代,销路不断扩大,由原供货2户发展到11户,企业步步升级,越办越活,增强了生存力。
柴油机厂。厂址在木兰镇木兰大街东段路北,地方国营企业,归农机局领导。柴油机厂于1970年建成投产,占地面积为29 8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 446平方米。建厂前后,试制了1205型柴油机,后改为1105型柴油机,样机经省试验运行合格,批准批量生产。从1970年投产到1978年的9年间,共生产柴油机2 557台,销售出2 491台,共亏损了178.9万元。1978年因省不纳入计划而停产。1979年该厂开始生产翻斗车、油罐、拖车和对外零星维修。主要设备有:车、钻、插、铣、刨各式车床54台,平面磨、曲轴磨各式磨床11台,102空气压缩机、电焊机等各种机械16台,高频炉、柏式炉等各种热处理炉8台。另外还有天车两架,空气锤2台,硬度计2台。这些设备都是比较先进的设备。全厂有职工388人,1984年并入农机修造厂。
木兰县自行车零件厂。厂址在木兰镇西郊,属地方国营企业,归经委领导。1967年与变压器厂合并成立电机厂,1970年投产。主要生产电机,1971年开始生产变压器。1979年电机停产,转产民用吹风机,变压器转为定货生产,下半年开始为哈尔滨市自行车厂加工车轴,更名为木兰县自行车零件厂。该厂占地面积6 600平方米,建筑面积2 500平方米。主要设备有:钻孔机5台,100吨冲床2台,80吨冲床3台,自动车床2台,攻丝机1台,各式车床2台,井式渗炭炉1台,盐浴炉1台,硬度计1台。该厂从建厂至1981年始终亏损,1983年扭亏为盈,1984年盈利5万元。1985年在经济体制改革中,为哈尔滨东安机械厂生产微形汽车变速箱轴和齿轮。当年生产自行车三轴(前、中、后)30万套。同时生产汽车零件和从事社会维修,创产值60万元,盈利4.5万元。
木兰县汽车修配厂。厂址在木兰镇木兰大街西段路北,地方国营企业,归经委领导。该厂建于1977年初,6月投产,负责保修、大修各种型号汽车。占地面积1 800平方米,建筑面积1 210平方米。设备有:车床3台,牛头刨1台,台钻2台,空气压缩机1台,铆钉机1台,齿轮磨床1台,镗缸机1台,镗瓦机1台,剪板机1台。全厂有职工52名。由于县内汽车大修量少,劳动效率低,1977年至19 79年连年亏损。1980年,由车间班组按车体部位承包,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修车质量,转亏为盈。1981年,创产值20万元,获利润0.4万元。1985年,刨产值15.9万元,获利润O.8万元。
木兰县五金制品厂。厂址在木兰镇市场街东段路北,大集体企业,归二轻工业局领导。占地面积1 076平方米,建筑面积560平方米,固定资产1O.2万元。该厂1981年筹建,1982年1月投产。人员是由关闭的工具厂转来的,共有职:I]47名。设备有:车床4台,冲床2台,拔丝机6台,0.5吨水暖锅炉1台。以生产酒精炉为主,同时生产其它日用小五金制品。1983年生产酒精炉7.98万个,创产值14.7万元,获利润0.1万元。1985年生产酒精炉4 252万个,火锅1.24万套,对丝1.1万件,创产值17.3万元,获利润0.8万元。酒精炉被评为黑龙江省优质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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