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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志》
 
 
第四篇 工业
 
 
第二章 工业部门及主要工厂
 
 
第八节 粮食工业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在石头河子建立恒茂东油坊,宣统元年(1909年)索伦张口子埠头有两家油坊。同年,小业主姜英州在五站开设会升太油坊,在木兰镇设分号会升福油酒作坊。至1915年全县有制油作坊8家,米面加工作坊35家。这些作坊都是手工操作,制油用"榔头榨",也称"立榨",制米用石碾、石磨,畜力牵引,面粉加工用石磨,畜力牵引,使"脚蹬箩"。
    1930年,木兰粮食加工业开始出现动力机械,宏发和购进1台12马力蒸汽机和1台制米机。东兴的资本家鞠兴久、赵振候与哈尔滨顺兴和工厂合资开办魁兴东油米加工厂,购置了40马力蒸汽机1台,制米机两台,日产大米2 200斤、豆油4 50斤。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实行经济统治政策,粮食加工工业受到了极大限制。至1940年,除少数工厂为日伪军需加工粮食外,大部分工厂倒闭。
    1946年木兰、东兴解放后,小业主外逃,县民主政府与农联会接管了他们经营的东兴万兴源烧锅(后改为油酒厂),魁兴东米厂,新民米厂,大贵米厂,木兰街的王油坊
    (裕源昌油酒厂)等私营粮油加工业。接收后由县政府领导与管理。1949年木兰县企业公司成立,交企业公司经营。
    1955年,企业公司撤销,粮食工业归工业科领导。1957年,为使粮食部门在购、销、调、加、存等经营环节上形成完整的体系,将地方国营木兰油米厂、东兴油米厂、柳河油米厂转交给粮食局。1958~1963年三期间,先后关闭了大贵、柳河两处油米厂,保留木兰、东兴两厂。两厂均采用半机械化生产,制油使用螺旋榨,人力搬杠。制米是手端撮,俗称"二人转"。因设备简陋,没有配套的工艺流程,产量低,质量次,产品供不应求。1964年以后,开始更新改造设备,经过多年的更新改造,生产设备和工艺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木兰制油厂。1957年由地方国营发电厂移交给粮食部门,移交时有螺旋榨15眼,稻谷制米机2台;联产制米机4台。接管后油米加工所需动力,租用发电厂的锅炉和汽机。由于设备简陋,产品质量次、产量低,脱销现象不断出现。1959年木兰油米厂在东粮库院内重新建厂,经过不断的改造,安装了90型制油液压机22眼,采用电力传动链条式自动化生产,日处理原料26吨,出油率在12%以上。
    为解决木兰历年调出小麦再调入面粉的被动局面,1959年又增建了四层楼的制粉车间,日处理小麦51吨,生产标粉42吨。年产值290万元,比1957年提高5.6倍。为促进生产发展和改善经营管理,1976年又另建了米厂,木兰油米厂改为木兰制油厂。
    东兴油米厂。前身为解放前的魁兴东油米厂,解放后的企业公司东兴油米厂。1957年该厂由工业部门移交给粮食部门。主要设备有:45马力卧式汽机1台,1O吨锅炉1台,螺旋榨5眼,制米机3台。日稻谷加工量4吨左右,制油日处理原料3~4吨。其生产能力满足不了东兴镇供应需要。为解决这一状态,1967年在东兴粮库院内重新建厂,增添了生产设备,经过多年的更新改造后,至1985年主要设备有:45马力蒸汽机1台,2吨锅炉1台,90型制油液压机18眼,制米机6台。日加工杂粮30吨、豆油2吨,年产值322.5万元,比1957年提高3.9倍。
    木兰制米厂。是1976年用木兰油米厂的全部制米设备新建的工厂。车间面积900平方米,生产设备全部电力传动,玉米联产日处理量60吨,稻谷日处理量60~70吨,年创产值155万元。从1985年开始,根据市场需求正向精加工、深加工方向发展。年创产值18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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