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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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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城乡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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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城镇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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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城镇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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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木兰、东兴两镇开始绿化。1952年,在县直机关的周围和镇内主要街道两侧栽植绿化树木。因管理不善,成活率较低。1972年,县城建部门采取单位、职工"包干"措施,树木成活率有所提高。1981年,对松花江堤进行了绿化,栽垂杨柳5 000株。1984年,县委、县政府作出长远规划,将镇内的木兰大街、通江路和江堤上的老树除掉,重新栽植垂杨柳,间栽樟子松,垂杨柳成活率较高。从1972年至1985年末,县内用于城镇园林绿化投资4.91万元,共植绿化树木26 120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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