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县志  
 
 
《木兰县志》
 
 
第六篇 交通邮电
 
 
第一章 交通
 
 
第二节 水路
 
      
    一、航道    
    松花江水运,为木兰县交通之命脉。每年4月底前后解冰,11月下旬结冻。解冻期间,各种船只往来其间,上游经新甸、巴彦港、大顶子169公里到哈尔滨,下游66公里到通河,经清河、方正、依兰等地276公里抵达佳木斯。
    在流经木兰县境内的松花江航道上,1932年有3个码头:木兰港、柳树河子码头、石头河子码头。1945年,石头河子码头撤销。
    1935年(伪满康德2年),为提高木兰港口装卸效率,投资3 720元,兴建了100米栈桥工程。1946年木兰解放时,已破坏无遗。
    1959年,木兰码头,西从哈尔滨船舶修造厂木兰分厂开始,东到木兰县医院,修筑了2 550米长的石垒岸壁,还修筑了两处8阶梯水泥码头。为了保证港口、航道的畅通,浚深清理了从县生产资料公司到发电厂3公里泊位的河床航道。
    在木兰港区,至1985年,有客运2个泊位,货运、煤炭3个泊位,粮食1个泊位,化肥1个泊位。
    1977年以前,装卸货物、煤炭、粮食只靠人扛、肩挑,日装卸量500~600吨左右。1978年,设置了8条600米长煤炭运输线,日卸煤1 000~1 200吨,比人挑肩扛提高工效1倍。装卸粮食使用地滑车,装卸百货杂物使用胶轮手推车,装卸木材使用叉车,提高了木兰港口货运吞吐量。
    在柳树河子码头,无固定泊位,无固定装卸工人,每年只有少量木材在此装船。慢行客船在此停泊,客流量较小。
    木兰达河、白杨木河虽为县内两条有名大河,但因河床窄浅,水位无常,只能在夏、秋两季丰水期放木排、行小船,其它时日则一线细流,航道阻滞。
    二、渡口
    全县境内有4个渡口:木兰镇渡口、木兰达河渡口、切糕房渡口、摆渡渡口。
    木兰镇渡口:始建于1908年,为索伦张口子埠头,有舢舨船摆渡人马去江南宾县夹板站。民国时期,木兰镇经济复苏,江南一带与木兰镇联系越来越多,大型帆船、舢舨经常往来其间。沦陷时期,因江上有日本汽艇巡逻,渡口船只往来减少。解放后,渡口成为江南一带人民与木兰人民经济往来的主要渠道,现开始有小型机船15只,中型机船4只,往返于木兰渡口与宾县胜利渡口之间,运送车、马、货物。每天载运200人次左右,货运量可达10吨左右。
    摆渡渡口:位于五站公社松江大队,隔江与宾县摆渡相望。为木兰、通河通往哈尔滨和江南各县交通要道。1969年以前,一直以舢舨渔船摆渡人马。1969年以后,省公路局在摆渡渡口设置了大型机器渡船,有船5514人,每天摆渡1 000余人次,摆渡各种型号机动车辆、牛马车100余车次。1985年后,随着经济开放,又增加4只个体机动船摆渡车辆。
    木兰达河渡口:位子木兰达河下游。该渡口曾有两只渡船,大船摆渡车马,小船摆渡行人。大船上有两名船工,船工吃粮靠周围百姓分摊,小船由过河人自己摆渡。1936年9月,大桥建成,渡口随废。
    切糕房渡口:位于木兰达河河口,与宾县新甸隔江斜望。1966年废弃,改为临江渡口,有临时小船摆渡过往行人。1985年,县政府决定修复临江渡口,并新筑从哈萝公路至渡口段的公路,总体工程为"临江工程",于7月正式动工。
    三、船舶
    1911年,县内民人滕籍田设立振兴航业有限公司,并筹集商股购置了"龙江轮"、"三江轮",行驶于哈市与黑河之间。"龙江轮"载重200吨,木质明轮,双汽缸座机。"三江轮"载重250吨,铁质明轮,双汽缸斜机。
    除购置大型船舶外。本地人很早以前还自制、购置各种小型船只。主要有:帆船,一船一桅一大蓬,长10米左右,宽2米左右,载重10吨左右。渔船,一船一桅一小蓬,长6米左右,宽1米左右,船上设有避雨蓬,载重1吨左右。
    1931年,松花江内始有汽船。汽船称曳船、来多、浦洛匹拉船。曳船、来多为铁制驳船。浦洛匹拉船为时速35里的快速旅客船。此外还有帆船,帆船中分为求、槽船、对子。求(带有帆蓬的驳船)、槽船(有蓬、底扁平)、对子(称拉船、或称山连路。把整棵树砍成棱状,中间挖空,以载人载货,该船吃水极浅,多在河岔中行驶)。日军入侵后,日军的江防炮艇经常往来其间,致使江上渔民、船工纷纷弃船,另谋生路,只在农闲之时,方见江上有渔民、船工捕鱼。
    1946年木兰解放时,境内仅有舢舨、渔船8只。1956年,13家渔民组成渔业生产合作社。1962年,渔业社解散,其人员全部精简下放。
    1960年,成立木兰县航运公司,购置了1艘160马力机动汽船,2只160吨位驳船。1970年,县航运公司自己建造了1艘机动汽船,长22米、宽4米,双机300马力,1972年下水投产,拖带600吨位驳船1只。1975年,自己又建造1艘机动汽船,长24米、宽4.5米,双机300马力,1978年下水投产,拖带600吨驳位驳船2只。至1985年,航运公司已有机动汽船4只,1 140马力,驳船5只,2 100吨位。
    1983年,航运公司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经济效率有了显著提高,利润额由1982年的3万元提高到1985年的7.5万元,仅3年时间就增长了1.5倍。
    1978年航运公司被交通部授予"发展交通,当好先行"先进集体称号,1984年被评为黑龙江省航运系统安全先进集体。
    此外,民间尚有小型机动船8只、298马力,舢舨200只,渡口渡船30只。
    1972年,哈尔滨船舶修造厂在木兰设立分厂,当年投产后至1985年,共建造各种驳船百余只。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