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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志》
 
 
第六篇 交通邮电
 
 
第一章 交通
 
 
第三节 运输
 
 
    一、公路运输
    1910年后,木兰虽有通往巴彦、通河的公路,但全为土路,路面简陋,雨天多不畅通。当时的公路运输,长途靠车载马驮,短途靠人挑肩背,冬季习惯用牛,马爬犁作为运输工具。民国时期的公路运输,是以畜力为主的大铁车、花轱辘车。沦陷后期方有少量汽车。
    (一)客运
    民国时期,县内始有客运。主要工具为畜力斗车。据载:木兰有8辆,东兴有2辆,往返木兰、东兴、洼兴等地。夏季,木兰至东兴需要两、三天时间,坐乘者多为富人官商,穷苦百姓则徒步跋涉,旅行甚不方便。
    1937年,日伪在木兰设铁路局(公路局与铁路局在一起,铁路局管公路),在东兴设立了国际运输公司。木兰铁路局有两台中型客车(载客20多人),松花江封冻以后开始通车,运输路线为木兰至呼兰。单日由木兰发往呼兰,双日由呼兰发往木兰,行车5小时左右,票价7.80元(伪币)。另有木兰通往沈家客车,无定班。1945年,汽车客运即停,旅客仍靠私人所经营的斗车载运。
    1949年11月,成立木兰运输站,配有站长1人、站员7人。同时在东兴、柳河设立营业所。县运输站自身没有交通工具,主要是负责组织木兰10家、东兴4家私人经营的斗车、胶轮车、花轱辘车运载旅客。营运路线有兴隆镇、绥化、东兴3线。年客运量1 670人,周转量46 900人公里。
    1955年,县内始有私人载货汽车8台,并以货代客,不定班次。主要营运木兰、东兴之间旅客。年客运量1 763人,周转量为118 308公里。
    1956年,巴彦县成立运输总站,木兰成立业务股,有职工3人,兼组织民间客运。在原3台私人以货代客汽车基础上,增加1台公私合营以货代客汽车。以货代客汽车客运量24 590人,周转量852 700人公里。包括民间客运在内,年客运量37 658人,周转量1 129 503人公里。
    1958年,从巴彦运输总站分出,再次成立木兰运输站,县内始有国营客车。有4台客车营运(松花江牌大客车3台,福特牌小客车1台),年客运量41 714人,周转量4 24,2 185人公里。
    1959年,增开兴隆镇往返客运班车,无固定班次,以道路情况而定,冬运夏停。
    1964年,成立巴彦运输分公司木兰运输站,归巴彦管理。随着道路情况的不断改善,开始增开巴彦客运班车,雨雪无阻。
    1969年,木兰运输站从巴彦运输公司分出,成立木兰运输公司。
    1970年,增开哈尔滨1次往返客运班车,途经巴彦、西集、呼兰。
    1972年,正式成立柳河客运分站。并建成石河、大贵、利东、新民4个代办客运站。
    1975年,增开建国、胜利往返客运班车。
    1976年,双日增开新胜往返客运班车。
    1978年,单日增开龙江往返客运班车。    
    1979年,单日增开东风往返客运班车。    
    1980年,将开往哈尔滨1次往返客运班车,改为与哈对开的2次往返客运班车。将双日往返新胜客运班车,改为经由新胜、新民直达东兴往返客运班车。同时增开2次东兴往返客运班车,1次东兴驻站车。
    1983年,增开直达东兴驻站,次日返哈驻站,再由哈尔滨返回木兰客运班车。
    198 4年增开4次东兴往返客运班车,两次东兴驻站车。1985年又增开满天驻站1次班车。
    1985年,全县有载客汽车26台、1 300座位,有4个运输客运分站、5个客运代办站,各站共有客运人员15名。县客运站有客运人员48名,往各站发车15车次。驻点客车5台,跨县经过班车1O台(庆安至东兴、通河至木兰、通河至哈市)。年客运量为73.2万人,比1958年木兰建立客运站时增加6.5倍,周转量增加34 345人公里。
    (二)货运
    1912年,木兰县道路与巴彦道路接通。冬季始有民间马车从事陆路运输。货运由货主临时募人,雇佣或使用自家马车,将本地所产谷物、麦豆、麻籽等农副产品运往哈市,由哈市再运回各种日杂品,年总输出量1 492 000布度(苏联重量单位,合18 085吨),年总输入量达520 000布度(6 303吨)。运费由哈市运往县内3.4布度(100斤左右)货物,约四吊钱左右。路程在二、三日之间。
    1937年,日本人在木兰设铁路局,有2台载货汽车,往来于木兰与哈市之间,为私商运载货物。日本人又在东兴设立了国际运输公司,由日本人山本经营1台载货汽车,冬运夏停,每日往返于木兰东兴之间,为商贾运载货物。木兰的3个日本开拓团、东兴的1个日本开拓团各有1台载货汽车,往来于兴隆镇、哈尔滨、木兰、东兴之间,为自己运载货物。木兰县公署与东兴县公署各有2台载货汽车,自己专用。1945年"八·一五"光复时,这些汽车不知去向。
    1946年,为支援解放战争,县民主政府组织民间花轱辘车、胶轮车将蔬菜粮油近246吨军需物资运往前线。
    建国以后,货运仍靠民间运输户陆路运输,年运输量1 640吨。
    1956年,在社会主义改造中,木兰镇内41家运输户组成合作运输社。有马35匹、牛8头、胶轮马车4台、铁木轮马车12台、牛车8台。入社马匹车辆按股分红,工人多劳多得。合作运输社以长途运输为主,往返于哈市、巴彦、通河、东兴之间,同时负责镇内长途运输。1958年,合作运输社并到木兰运输站,1960年又从运输站分出,单独成立集体所有制运输社。1963年,运输社购买小福特载货汽车1台。1969年,购进解放牌汽车1台,1970年又购进解放牌汽车1台。1979年,运输社改为木兰县第二运输公司。至1981年,该公司有解放牌载货汽车11台,东风牌140载货汽车4台、挂车14台,共120吨位。
    1956年,在社会主义改造中,木兰运输站公私合营4台私人汽车(福特牌1台、杂牌3台)。1958年购进解放牌载货汽车3台,工人自装载货汽车1台。1963年,已有载货汽车9台、工人自装挂车7台。以后逐年发展,至1981年,有载货汽车15台、挂车15台,共126吨位。
    1956年,社会上有些单位开始购买载重汽车。百货公司第一家购买了1台吉斯--150型载货汽车和1台嘎斯--51型载货汽车。1965年以后,各企事业单位、农村社队陆续购买汽车、拖拉机参加社会运输。1970年,全县有各式载货客车30台,各类拖拉机20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开放搞活"方针指引下,运输事业迅速发展,至1985年,全县载货汽车已增至338台,各类型拖拉机增至1 514台,比1970年增长5.4倍。全县共完成货运量104千吨,周转量4 846干吨公里,比建站初期分别提高17倍和18.3倍。    
    二、铁路运输
    1966年,兴隆镇到乌鸦泡森林铁路通车后,对活跃木兰北部地区经济,方便交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客运
    兴隆镇至乌鸦泡之间,每日对开1次客车,路经县内满合、东兴,二合营、西北河、马坤屯、新民屯、六合屯7个车站。自森林铁路通车后,山区居民解决了出门徒步之苦。
    (二)货运
    木兰县北部各乡镇,特别是东兴镇的货运,过去一直经木兰转运,调出的粮食和调入的煤炭等大宗物资,多由载货汽车从木兰绕遭运出运入。道路遥远,运价昂贵。森铁通车后,木兰县北部调出调入的粮食、煤炭和其它大宗物资已大部由森林铁路承担。
    三、水路运输
    (一)客运
    建制之前,水路客运主要靠捎脚。民国后期,松花江上始有小型客货船运载,其船只都为私营。沦陷时期,松花江上开始出现大型客货轮,如私营的"立滨号"、"开源号",皆为较大型的后蹬轮木质客货轮。这些客货轮一直到1958年方才废弃。1959年,松花江上出现国产腰轮钢质载客船2只,一为"上海号",一为"北京号"。船上设有五等级卧铺,条件舒适,票价低廉。上行赴哈市1日半,下行从哈市归来只1天。由此客运量大增。为适应客流量不断增加趋势,重建了木兰港,修筑了250平方米的候船室。1980年,改由汽艇式客轮载运旅客。现通过木兰港停泊客轮4只(201、202、203,204),每天在木兰港都各有1只上行和下行客船。据1985年统计:年出口旅客37 400人,年进口旅客45 000人。
    (二)货运
    木兰的水路货运,自建索伦张口子埠头就有,但水上货运多由舢舨、帆船承担。由于过卡纳税,运费与陆路运输基本相等。所运货物多为粮食、木柈、煤炭、杂货等。据1937年统计:柳树河子水路货运出口粮食1 449 687普特(248.59吨),输入杂货819吨,煤炭1 638吨。木兰港水路货运出口粮食1 076 667普特(187.17吨)。
    日军入侵后,为掠夺当地物资资源,1935年兴建了木兰港栈桥工程,年输出7 000吨木材、1 300吨谷物,输入1 500吨煤炭。    
    1956年木兰解放后,木兰镇内只有几户零星帆船、舢舨承担货运。
    1956年,渔业合作社成立后,渔民不仅打鱼,也承担一些货运任务,当年货运量2 445吨,货运周转量104 007吨公里。
    1960年,航运公司成立后,开始承担县内和外地货运任务,当年货运量3 409吨,货运周转量292 626吨公里。
    随着内河航运事业的发展,货运量不断增加,至1985年统计,县航运公司完成货运量8.3万吨,货运周转量1 743万吨公里。
    除地航外,团航也承担了县内大部分货运任务。据1985年统计,进口货运量7.5万吨,出口货运量4.5万吨,周转量720万吨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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