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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志》
第七篇 商业
第二章 粮食
第三节 粮食调运
全县6个粮库除木兰、柳河沿江外,其余4个库都是农村非沿线库。本着"沿线一边倒"的原则,大贵、利东粮库的粮食需全部集运至木兰或柳河靠水路调出,东兴、赵家两库的粮食部分靠森铁,大部分用汽车直发兴隆车站调出。基于上述情况,全县有70%的粮食要靠汽车集运。1980年以前,粮食局仅有4台汽车,只能解决库与库之问的倒运,大部集运任务要靠专业运输部门支援。1981年,经省粮食局决定,将原驻巴彦龙粮十三中队的11台解放车和全部人员调给木兰组成粮食车队。从此,全县粮食的集运和调出靠自己的车队基本得到解决。现在,这个车队经过几年的更新,到1985年共有日野牌汽车10台、141型车3台,总货运吨位为70吨。历年粮油盐调入统计表(附表)、历年粮油盐调出统计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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