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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志》
 
 
第十篇 党派群团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木兰县地方组织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县委组织机构
    1946年1月,木兰解放,中共松江省委派孟戈非、彭影、周嘉庆3名党员随军到木兰县组建民运工作委员会(县委前身,简称民运会,也称县联会),孟戈非任政委,彭影,周嘉庆为委员。下设秘书室、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
    1946年2月,东兴解放,中共哈北专区派郭蕴亭、王蕴芝、孙秉和到东兴县组建民运工作委员会,郭蕴亭任政委,王蕴芝、孙秉和任委员。下设秘书室、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1947年11月,木,东两县合并,东兴县民运工作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撤销。
    1948年2月,公开建党,撤销民运工作委员会,组建中共木兰县委员会。下设秘书室、组织部、宣传部。
    1948年至1949年,县委除原有机构外,增设武装科。
    1950年,武装科晋为武装部,除党的关系在地方外,一切业务工作由省军区直接领导。是年,秘书室改称秘书处。组建党训班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1953年,县委秘书处改称县委办公室。增设农村工作部(简称农工部)。
    1954年,增设财贸工业部。
    1955年,纪律检查委员会改称监察委员会(简称监委)。
    1957年2月,县委设立书记处。增设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统战部)、工业交通部(简称工交部)、文教部、政法部、木兰报社。将财贸工业部改称财经贸易工作部(简称财贸部)。    
    1958年,设立档案馆。    
    1959年,撤销文教部、政法部、工交部。
    1960年,设政研室、通讯组。
    1961年3月,县委党训班改为党校。
    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县委各工作部门有:办公室(下设政研室)、组织部、宣传部(下设学习室)、监委、农工部、工交部、财贸部、统战部、党校、档案馆。
    1966年"文化大革命刀开始后,领导人员被打倒,县委及其职能部门陷于瘫痪。    
    1969年3月15日,木兰县革命委员会建立党的核心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的领导重新确立。核心小组组长柳永溥、副组长张桂林。
    1972年4月,召开中共木兰县第三届代表大会,至此,中国共产党木兰县委员会恢复。职能部门设有:办公室(含政研室、档案馆)、组织部、宣传部、"五·七"干校。
    1973年1月,设立档案科,6月又改为档案馆。
    1973年6月,恢复木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1978年4月,恢复党校,撤销"五·七"干校。
    1979年,设老干部办公室,恢复统战部。
    1982年,老干部办公室改称老干部科。
    1983年,设政法委员会。
    1984年1月,老干部科改称老干部局,档案馆改称档案局,设立党史办公室。
    1985年,县委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农工部、统战部、政法委、政研室、老干部局、党校,党史办公室、档案局。
    二、党的基层组织
    1946年,木兰县民运工作委员会组建后,设有城垣、街市(现木兰镇)、柳石、大贵、利东5个区委。1947年11月东兴并入木兰后,增设新民、满天、东兴3个区委,撤销城垣区委,设立城东、城西区委。至此,全县共有9个区委,43个党支部。
    1948年2月公开建党后,农村9个区委,建立党支部86个。县直设立了机关、工业两个总支委员会,建立7个党支部。1953年,全县农村1,12个村,有109个村建立了党支部。县直机关新建了财贸总支委员会和各党支部,还新建了文卫党支部,共有26个党支部。
    1956年,撤区建乡。9个区委改为21个乡总支、两个镇党委。农村改设107个党支部。县直机关的机关、工业、商业3个党总支又增设4个党支部。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撤销乡总支和镇党委,设立了木兰镇、东兴、满天、新民、大贵、利东、吉兴、柳石、五站9个人民公社党委。农村以生产大队为单位,设立109个农村党支部。将机关、工业、商业3个总支改为党委(每个党委下设2个总支),新设了粮食党委。
    1965年,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在整建党的基础上,县直设立了2个工业总支和交通、农业、文化总支。由于新建了建国、新胜、龙江3个公社,农村人民公社党委也增至12个。党支部增加到265个。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的各级组织被"造反派"夺权,处于瘫痪。1971年,全县各级革命委员会中相继建立了党的核心小组,基层支部也先后恢复活动。1972年4月,县委恢复后,全县共设立了14个党委、19个党总支、367个党支部(其中农村党支部156个)。
    1981年,县委对县直机关党的组织做了较大的改革。按照机关的特点,在机关、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工业、二轻、交通、电业、邮电、建设,商业、粮食、供销、教育、文化、卫生、物资系统建立了党委。农村人民公社改为乡、镇后,仍为14个党委。全县城乡共有33个党委、28个总支、610个党支部(其中农村支部205个)。
    1985年下半年开始全面整党,党的组织机构进一步调整,至年底全县有镇党委5个、乡党委9个、县直系统党委21个、党总支17个,党支部567个(其中农村党支部190个)。党组织分行业统计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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