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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49年1月成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木兰县筹备委员会,先后在城镇、乡村、机关、学校、工厂、商店建立团支部,发展新团员。11月召开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木兰县第一届代表大会,产生了青年团木兰县委员会。团县委设书记1人,委员8人,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到年末,全县共有团支部37个,团员245名。1953年3月青年团增设少先部。1957年7月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名为共产主义青年团。全县有9个团委,5个团总支,216个团支部,4 397名团员。1959年增设团县委秘书1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团的组织停止活动。
1976年8月20日召开共青团木兰县第十届代表大会,选出书记1人,副书记2人,委员30人。团的组织生活恢复了正常。
1981年团县委设正副书记3人,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学少部。有团委26个,总支78个,支部774个,团员6 692名。其中女团员3 334名,少数民族团员410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各级团组织,带领青年从改革需要出发,深化对青年的教育,全县先后成立了"理论教育"小讲师团57个,巡回辅导240次,召开不同类型的讲演会32场,举办各类知识竞赛27场,青年受教育面达12万人次。各团支部普遍开展以学法、知法、讲法为主要内容的普法教育活动,办法制训练班22期,还利用小广播,小板报、小信箱等宣传形式,对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使全县青少年普法率达到要求。深入开展"五讲、四美"活动,学雷锋,树新风,全县成立学雷锋小组1 500个,做好事34 500件,参加学雷锋做好事活动15万人次。共青团组织在改变贫困,建设富县的奋斗中,自觉地承担起扶贫帮困的责任。全县组成了227个帮困小组,149个青年助耕队,落实扶贫对象594户,使457户贫困户摆脱了贫困,走上富裕道路。1982年以来,全县各级团组织,广泛开展了"学团章、忆团史、讲团观、振团威"和"创先争优夺红旗"活动,有122个团支部、257名团干部、516名团员,受到省、地、县团组织的表彰。在"采种支甘"活动中,1984年12月,木兰县团委被团省委和团中央授予"采种支甘"锦旗一面。历次团代会情况表(附表)
二、少年组织
(一)童子团
民国19年(1930年)木兰县童子团在县城内男校组织一个团,学生40余人,没有什么活动和训练。"九·一八"事变后,童子团一度停办。
1935年(伪满康德2年),由县教育局组织童子团1团,设团长1人,指导者4人。加入童子团的有农业学校、永平街、永安街、战家屯、石河镇各小学男女学生190人。
1936年(伪满康德3年)8月,东兴县在城区国民优级学校及新民镇国民学校各设童子团1团,共有团员76名。每团中设有分团长、教练员各1人,小队长2人。
这个团是少儿接受军事训练的一种组织。1935年秋、1936年春,共训练2次,每次各1周。训练内容有纪律、礼节、操法、结绳、旗语、侦察、救护、炊事、露营等。
(二)儿童团
1946年5月,为配合全县土地改革运动的深入开展,在农村、县镇,普遍成立了儿童团。县级的没设领导团体,各自受当地农会领导。其任务是:在农会领导下,有组织的开展对敌斗争。主要是在村头路口站岗放哨、查路条,监视看管地主恶霸等。土地改革运动结束后,此组织也随之停止了活动。
(三)中国少年先锋队
1949年10月13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作出决议,建立中国少年儿童队。木兰县于1949年11月,首先在木兰镇兆麟小学建立少年儿童队大队部,下设6个中队,有147名队员。1953年改称中国少年先锋队,简称少先队。
1954年在全县各小学校全面建立了少先队组织,到1958年,全县共建立少先队大队部35个,中队279个,小队1 341个,有少先队员8 461名,占少年儿童总数的64%。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全县的中学普遍建立了"红卫兵"组织,小学建立"红小兵"组织,取代了少先队,停止了少先队的一切活动。1978年各校重新恢复少先队组织,正常的开展少先队活动。
1981年,全县9所中学,123所小学,均建有少先队组织。全县共有少先队员25 838名,占全县少年儿童总数的73%。
1985年,全县已有28 188名少年儿童戴上了红领巾,入队率达到了98%。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得到了加强,专兼职辅导员配备率达到了100%。建立校外辅导站1 454个,广泛开展了社会第二课堂活动。兆麟小学少先队在团中央等三家开展的"小足球"竞赛活动中,登上全国第一名的奖台,受到了团中央的嘉奖,从1982年到1985年,全县有835名优秀少先队辅导员,4 328名优秀少先队员受到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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