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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志》
 
 
第十篇 党派群团
 
 
第二章 社会团体
 
 
第五节 其它社会团体
 
    
    一、抗日救国会
    抗日救国会(反日救国会),是在日伪统治时期秘密的爱国群众组织,也是抗日联军的外围组织。这个组织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吸收爱国的贫苦劳动者而组成的,其会员都是工人和贫苦农民的联合组织。于1941年先后在东兴、满天、木兰开始组建。其任务是协助抗日联军侦察敌情,传送情报,购买给养和物资,参加抗日活动。在木兰、东兴两县组建抗日救国会的是东北抗日联军第十二支队教导员张瑞麟和队长朴吉松(朝鲜族)等人。他们先后在三道河子发展一个外号叫韩老疙瘩的烧炭工人和他的叔父,又在满天星屯发展赵福恩、刘庆田等人为会员,而后又由这些抗日救国会会员在自己居住的村屯发展会员。一共在东兴、满天、木兰等地发展会员200多人。    
    抗日救国会的活动,使日本统治者极为不安,于1943年3月组织日伪警察大肆搜捕,将抗日救国会的会员全部逮捕入狱,抗日救国会的组织遭到破坏。
    二、工商业联合会    
    清朝宣统元年(1909年)2月,遵照《商会组织法》,经上级批准,成立木兰县商会。其活动经费,从各商号卖钱额中按比例捐赠。
    民国时期的商会,是由清朝延续下来的。经过民国5年(1916年)、民国19年(1930年)两次改组,又于1934年(伪满康德元年)3月1日重新组建。设正副会长各1人、委员16人、补缺委员2人,下设会计、文书、事务员各1人。1938年(伪满康德5年),木兰县商会改为木兰县商公会,设正副会长2人、理事1人,会计1人、打字员1人。共分3个系:庶务系、调查系、配给系。
    东兴县1936年(伪满康德3年)时,商会设有会长1人、副会长1人、董事4人、会员若干人,下设文书、会计各1人。
    1946年1月木兰县解放后,2月1日成立木兰县工商联合会,设会长和副会长各1人(会长曹喜事、副会长单松桥),工作人员3人。
    1948年,工商联合会设正副会长各1人,工作人员4人。下设13个分会(按行业划分)。分会会长是当然的联合会会员(1951年不再设分会)。1950年7月25日,召开工商代表会议,重新确立工商联合会的组织机构,除会长和副会长由工商业者推选外,其余工作人员由政府任免。其活动经费及工资,都由政府拨给,不再由工商业者摊派或贷款。工商联合会下设财会股、统计股,人员编制13人。
    1952年1月5月,召开全县首届工商业代表大会,正式成立县工商联合会。会议选举张兴为主任,黄开华、于庆林为副主任。并于同年8月15日,将原"松江省木兰县工商联合会"改为"松江省木兰县工商业联合会"。
    1953年1月26日,召开木兰县第二届工商业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木兰县工商业联合会章程(草案)"。章程中规定:木兰县工商业联合会是在木兰县人民政府监督指导下,以团结全县工商业者,贯彻共同纲领,建设新民主主义经济为目的的人民团体,并代行代表会议职权。章程中还规定了组织机构原则,即工商业联合会由委员15~17人组成,委员由代表选举产生,并由代表选出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秘书1人。
    1954年8月20日~22日,召开了二届一次代表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国家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还听取了国内外时事和上一年半来工作总结及半年工作任务的报告。
    1956年,在合作化高潮时期,木兰县私营商业实行了全行业公私合营,手工业组成了合作社或合作小组。从性质上看,改变了所有制,从形式上看,改组了企业,由个体变为集体。大部私方人员成为社会主义企业中的公职人员。
    1957年3月18日~20日,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出席代表58人,列席代表11人,共69人。会议传达了全国工商联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和省工商联合会一届会议决议,听取了国内外形势的报告及7年定息的政策。听取和审查了木兰县工商联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补选了木兰县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1958年11月7日~11日,召开木兰县工商业联合会第二届首次会员代表大会。参加会议的代表70人,其中国营代表(公方)11人,公私合营代表26人(其中家属代表4人),合作社及合作商店代表10人,摊贩代表6人,列席代表(公方)5人,特邀代表12人。会议作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报告。
    1960年7月1日,召开木兰县工商业联合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
    1962年10月11日~16日,召开木兰县工商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贯彻了中央、省、市精简工作座谈会精神,传达与讨论了中共中央、省、市统战部长的讲话,听取了县委书记李永顺作的"当前形式与任务的报告"和工商会主任丛振清作的县工商联第四届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1966年"文革"开始,县工商业联合会瘫痪,工作人员陆续调出,工商业联合会至此撤销。
    三、个体劳动者协会
    木兰县个体劳动者协会于1983年11月30日成立。主任鲁光辉,副主任刘淑芝、吴保元,下设委员6人,秘书1人。
    个体劳动者协会是在党和政府领导下,由城乡个体工商业者及其他个体劳动者组成的群众团体。    
    它的任务是:团结教育个体劳动者,为发展社会生产,方便人民生活,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并接受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
    个体劳动者协会自成立以来,对个体劳动者进行了思想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开展文明经商、优质服务活动;维护个体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反映个体劳动者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帮助个体劳动者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交流经验,开展技术培训,提供法律咨询和信息服务;向有关部门提出发展个体经济的政策和立法的建议,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工作。
    到1985年末,全县城乡有个体工商户1 239户(其中城镇为895户),从业人员2 020人(其中城镇为1 734人),拥有资金190万元(其中城镇为148.2万元),营业额为1 257万元(其中商品零售额为1 100万元)。    
    四、科学技术协会    
    1956年初,成立木兰县科学技术普及协会(简称科协)。当时科协、科委合署办公,县委副书记李永顺兼任科协主席和科委主任,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1958年10月,召开木兰县第一届科学技术代表大会。1962年根据党中央关于精简机构的精神,将科委、科协机构撤销。    
    1978年,木兰县科学技术协会恢复后,建立了农学会、卫生学会、交通学会,电业学会、邮电学会和建筑学会。    
    1981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科学技术代表大会,同第一次代表大会相隔23年时间。参加这次代表大会的代表113名。选举沈宝忠为主席,马洪超、王龙、于友坤为副主席,委员19人,新增加了水产、园艺、教育、电影、会计5个学会。
    1985年9月3日,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杨春茂为主席,王克礼、郑森堂、于友坤、赵茹志为副主席,委员23人。14个乡(镇)均建立了科学技术协会,全县有29个学会,共有科协会员1 604人(其中农村779人)。
    五、文学艺术联合会
    水兰县文学艺术联合会(简称文联),于1959年春成立。随之召开木兰县首届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会。机构没在文教科内,由文教科长李培源兼任主席。后在"文化大革命"中解体。1984年9月,由县委宣传部长王忠礼、副县长张景军、人大副主任陈青山、政协副主席黄耀云、宣传部副部长崔杰、文化局长李万贵组成木兰县文联。由王忠礼兼任主席,设秘书1人。县文联下设文学、美术、书法、摄影、音乐、戏剧、舞蹈、电影8个协会。
    自1984年9月文联恢复工作以后,先后出刊了《木兰达河》、《计划生育》、《春节演唱》、《春联》4个专号;出版了《五四》、《六一》、《优秀作品集》和《1985年优秀作品集》。举办了美术、书法、摄影联合展览,发表县级文艺作品121篇,省级作品7篇,地市级作品21篇。县级展出美术作品262幅,地区级37幅,省级6幅。书法作品县级57幅,地区级5幅,省级3幅。摄影作品,县展出56片,地区展出2片。到1985年会员发展到60人。
    六、道德会
    木兰县和东兴县于民国17年(1928年)建立道德分会,以"宣扬道德,启发民智"为宗旨。附讲演社和民众识字班,每日授课。东兴道德分会还创设义会女子小学校1处。道德会于1945年8月15日东北光复而告终。
    七、博济慈善会
    民国18年(1929年),木兰县和东兴县分别建立博济慈善总会木兰分会和东兴分会。木兰分会长为徐世荣,东兴分会长为杨永香。该会以救济贫困及一切慈善事业为宗旨。设有粥厂,施舍贫穷。木兰县附设救济院1处,东兴附设收容所1处,1936年(伪满康德3年)收容老、弱、残、疾和孤儿30余人。该组织成立后一直延续到1945年日本投降。
    八、教育会
    木兰县教育会,于民国19年(1930年)11月,按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指示组建起来的。又于1932年(伪满大同元年)12月重新组建,共有男女会员40余人。由于成立时间短,又无基金,因而一切会务活动均未进行。1935年(伪满康德2年)6月,奉省教育分会命令,依照新教育会规程进行了改组,改为满洲帝国教育会木兰支会。通过投票选举,永平优级学校校长房玉琳为正会长,另选两名副会长。参加会议的会员46人,会员年缴纳会费1元2角,共计55元,除上缴省教育会1/2外,余下作为会务活动费。
    东兴教育会建于1934年(伪满康德元年),1935年(伪满康德2年)奉省教育分会命令,将教育会改为东兴教育支会,设正会长1人,副会长1人,共有会员30余人。
    木兰、东兴两县的教育支会,于1945年"八·一五"东北光复后告终。
    附:伪满协和会
    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后,为加强对市国人民的统治和进行奴化教育,宣传"王道乐土","建国精神之发扬","民族协和之实现","国民生活之向上","国民动员之完成"等奴化人民的思想,协助伪政权镇压人民,木兰、东兴两县分别成立了协和会。    
    1938年(伪满康德5年),木兰县开始筹建协和会,1940年(伪满康德7年),正式成立了木兰县协和会本部。东兴县协和会于1941年(伪满康德8年)开始筹建,1943年(伪满康德10年)正式成立了东兴县协和会本部。木兰县协和会下设城区、五站、石河、利东、贾家、魁盛、德荣、长春、大贵、陈家、大板子等11个分会。东兴县协和会下设城区、新民、满天、姜家、大营、少陵等6个分会。各分会主要负责发展会员,收缴会费,出售会章等项工作。
    两县协和会本部设庶务、指导、青年3个班。庶务班,负责人事、财经、文书等,为本协和会服务;指导班,负责对分会领导、宣传和会议等项工作,青年班,负责加强对青年的奴化教育工作。还设立了国防妇人会。成立了永平校、永安校、国高校和商业系统等4个情报组,配合特务机关在教育、商业等部门搜集反满抗日情报。1943年初,召开情报组所有人员参加的大检举、大揭发会议,共检举揭发100余人,检举后逮捕20余人,处死1人。
    协和会职务有:会长、事务长、参事、班长、部员等职。会长由县长兼任。事务长(日本人)、参事为主要负责人。各基层分会都由村长兼任。
    木兰、东兴两县协和会至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而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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