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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0年至1952年期间,木兰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共召开12次。各界代表会议代表的产生,在农村多数是由公民选举产生,个别代表是推举产生,极个别的也有村里指定的,县长、副县长、各区区长为当然代表,县政府各部门的代表,是大会筹备委员会聘请产生的不定期代表。
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于1950年1月24日至27日在木兰镇召开,出席代表157人,村干部代表占出席会议人数的39%,农民代表占39%。这次会议主要讨论解决农民上山采伐原木问题,整顿扩大供销合作社,吸收农民农副产品入股,教育群众节约过春节,少买或不买迷信品,严禁赌博3个问题。
会议通过了上述3个问题的决议,会议代表对干部作风提出了批评意见,最后县长作了总结报告。
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于1950年9月13日至14日在木兰镇召开。会议主要研究秋收生产。会议决定,加强领导,搞好三防,广泛发动男女劳力参加秋收,作到及时收割,棵粒还家,响应东北人民政府号召,3年内普及良种。会议最后作了总结,并提出完成上述决议的方法与具体措施。
第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于1950年11月9日至11日在木兰镇召开。会议主要研究征收公粮问题,并作出调整土地等级和返还黑地,贯彻征收公粮政策的决定。
第四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于1951年2月16日至18日在木兰镇召开。这次代表会议是根据1951年"组织起来,改进技术,增加产量,提高质量"的生产方针召开的。会议主要研究备耕与包耕工作,同时讨论街村财政负担、战勤工作。
会议还就加强备耕的物资基础,确定包耕对象及包耕办法,街村经费开支,群众负担范围标准,做好战勤编号工作等作出了决定。
第五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于1951年7月26日至28日在木兰镇召开。出席各界人民代表168名,列席代表37名。其中工人代表5名,农民代表111名,其它党、政、群、商、教育各界代表47名,朝鲜族代表5名。
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总结了夏锄工作,表扬曹富小组夏锄先进事迹,并提出开展挂锄期的积肥、搞副业、优抚三项工作。这次会议开始对人民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做出答复。
第六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于1951年9月18日至19日在木兰镇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48名,其中男130名,女18名。在代表中,农民96名,工人3名,少数民族5名,工商界3名,学校3名,其它各机关单位38名。
会议首先由县长作了时事报告,对代表进行了爱国主义教育,揭露美帝国主义对朝鲜、日本、中国及亚洲和全世界的侵略野心。会议还就秋收和护林防火工作进行了讨3论,并做出了决议。
第七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于1951年11月23日至25日在木兰镇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83名,其中工人代表5名,农民代表111名,少数民族代表5名,其它各界代表62名。在代表中,男165名,女18名,列席代表158名。从这次会议开始受理提案,共计8件。
这次会议首先由县长作了从挂锄到秋收期间的政府工作报告,传达了全国第三次政协会议关于抗美援朝的七项决议,部署了广泛开展冬季生产、征粮、贯彻《婚姻法》等工作。会议对上述问题作出了相应决议。
第八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于1952年3月24日至25日在木兰镇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69名,其中男140名,女29名,工人代表5名,农民代表114名,少数民族代表5名,机关代表33名,各界代表12名,列席代表22名。
会议受理提案9件。
会议就开展好春耕生产、护林防火及植树造林工作进行了讨论。会议听取了政治时事报告,揭露美帝国主义"拖延和平"和散布细菌陷害人民的罪行;听取和讨论了"备耕与春耕工作意见和严格护林防火,杜绝盗伐滥伐森林,完成春季造林和育林工作"的报告。
会议中间还听取了卫生院大夫关于细菌防疫的发言。
大会通过了努力完成备耕,及时开展春耕,为完成1952年农业丰产任务而奋斗和搞好护林防火,杜绝盗伐滥伐,做好春季造林、育林工作的决议。
第九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于1952年6月3日至4日在木兰镇召开。出席会议各界代表166名,其中男123名,女43名;工人代表5名,农民代表110名,机关代表23名,人民团体代表6名,党委代表2名,少数民族代表5名,文化教育界代表3名,医务界代表1名,工商业代表2名,私营工商业者代表5名,烈军属代表2名,军队代表1名,合作社代表1名。列席代表62名。
会议总结了春耕工作,部署了夏锄生产,进行了春耕评比,奖励了108个互助组。会议还就夏锄进度、开展竞赛、消灭病虫害等方面工作做出了决议。
第十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于1952年7月28日至29日在木兰镇召开。这次会议除正式代表参加外,还吸收了32名先进生产者、模范互助组组长,38名妇女模范互助组组长和26名较好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总结了夏锄工作,并对挂锄期间的工作做了部署。
会议还就救济灾民、搞好防汛、抢救麦田、做好选种工作做了决议,向时还部署了拄锄期间推行"速成识字法"抓好工农业余识字工作。
第十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于1952年9月16日至17日在木兰镇召开。参加会议的代表167名,其中党委代表2名,机关代表29名,工人代表5名,农民代表115名,工商界代表5名,转业军人代表5名,学生代表1名,军烈属代表1名,国营商业代表2名,私营商业代表2名。列席代表68名。
会议总结了挂锄工作,同时部署了秋收及护林防火、供销、转制等项工作。
会议就开展秋收竞赛、村与村建立护林防火联防、转业军人安置、水稻收购、生猪收购等工作做了相应的决议。
第十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于1952年11月26日至28日在木兰镇召开。会议收到提案90件,在会议上解答、处理了87件。
会议还就开展群众性的冬季生产运动,做好购粮与供销工作,完成农业税(公粮)的征收工作,民主建政,扫盲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义仓的募集,收回农贷储蓄等项工作做出了决议。
二、历届人民代表大会
首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
于1952年2月26日至3月2日在木兰镇召开。参加会议共218人,其中:代表166人,列席52人。
会议听取了关于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县政府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和政府提出的今后意见的报告,通过了集中力量增加粮食收获量,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并相应生产工业原料和发展畜牧水产事业,巩固、提高和发展合作组织,全力以赴搞好春耕生产,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抓好工业生产,做好推销公债、财政金融、国营商业、粮食等项工作决议。
会议解答和处理了738件提案。其中:财贸235件,交通、电业、政法145件,生产与生活254件,询问69件,其它35件。
会议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及23名委员,选举了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首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
于1954年7月21日至26日在木兰镇召开。参加会议共184人,其中:代表152人,列席32人。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夏锄工作总结报告和挂锄期工作任务的报告,同时通过了决议。会议补选了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首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
于1954年9月20日至21日在木兰镇召开。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关于解放台湾的政治报告、挂锄期工作总结和秋收工作任务的报告;传达了黑龙江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会议通过了坚决解放台湾,消灭蒋介石卖国集团是中国人民神圣历史任务,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决定的实行棉布供应的政策,努力做好秋收工作,为每垧地增产节约100斤粮食(水田200斤)的光荣任务而奋斗,以及做好互助合作组的巩固与提高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做好其它各项工作的决议。
首届四次人民代表大会
于1955年2月25日至27日在木兰镇召开。出席会议共计343人,其中:代表193人,列席150人。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大会通过了关于坚决支援解放台湾的决议(草案),关于认真贯彻黑龙江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的决议(草案),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为认真贯彻县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精神的决议。
会议选出县长、副县长和委员11人,选举了县人民法院院长。
二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
于1956年11月22日至26日在县政府大礼堂举行。出席这次会议的代表共109人。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形势报告、1956年冬季生产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报告、1956年征购粮工作意见,审议批准了1956年征兵工作计划和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受理了563件提案。
三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
于1958年3月26日至28日在木兰镇召开。参加会议共计155人,其中:代表109人,列席46人。
会议听取了关于备耕生产的检查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木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还通过了以更大的跃进,实现四大方向,十大目标,掀起春耕生产大高潮的决议和关于木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受理提案68件。其中建议7件,要求40件,询问3件,批评8件,其它l件。
会议选出县长,副县长各1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7人,县人民法院院长1人;选举出席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人。
三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
于1958年12月29日至31日在木兰镇召开。参加会议共计132人。其中:代表109人,列席23人。
会议听取了政治报告、1958年一年来政府工作基本总结报告、1959年各项生产建设计划的报告和议案审查处理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巩固提高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人民委员会工作总结报告的决议、关于1959年木兰县生产建设工作计划的决议。
会议受理提案124件。其中:农业、林业、水利54件,财贸23件,干部作风47件。
四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
于1960年12月1日至4日在木兰镇召开。出席这次会议的代表130人。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木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确定了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发愤图强,埋头苦干,为实现小县赶大县、穷县变富县而奋斗的工作任务。
会议选举县长1人,副县长5人,委员21人,出席哈尔滨市人民代表会议代表7人。
四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
于1961年8月26日至28日在木兰镇召开。会议听取了政治报告、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木兰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这次会议确定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以农业为基础,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方针和农村人民公社各项具体政策,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再接再励,乘胜前进的工作任务。
四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
于1962年8月14日至16日在木兰镇召开。会议听取了政治报告、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同时确定了在党的正确领导下,继续高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全国人民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奋发图强,在全力搞好增产保收的同时,做好工业调整、减少城镇人口、安排好市场等各项工作,为尽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力而努力的工作任务。
会议受理提案169件,合并为55件。其中:农业8件,工业9件,财贸22件,文教、卫生11件,其它5件。
会议选举县长、副县长各1人,委员17人,人民法院院长1人。
五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
于1963年4月6日至9日在木兰镇召开,参加会议代表135人。
会议听取了政治报告、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木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财政预算的报告,确定了继续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团结全县人民,鼓足干劲,奋发图强,努力争取农业全面丰收,争取社会主义建设新胜利的工作任务。
会议受理提案74件。其中:有关农村粮盐供应问题15件,有关全县建设事业的9件,有关国家方针政策询问37件,其它13件。
五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
于1963年7月29日至31日在木兰镇召开。参加会议共计335人。其中:代表133人,列席2 02人。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确定了继续高举三面红旗,鼓足干劲,乘胜前进,为实现农业全面丰收,实现社会主义新胜利而奋斗的工作任务。
会上,受理提案67件,经过整理合并为49件。其中:农业10件,工业5件,财贸13件,文教、卫生10件,其它11件。
会议选举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人。
五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
于1964年9月23日至25日在木兰镇召开。参加会议共计183人。其中:代表136人,列席47人。
会议听取了形势任务报告、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上述报告的决议,确定了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集中力量搞好秋收,为全面完成国民经济计划的工作任务。
会议受理提案171件,合并为114件。其中:农业、林业、水利20件,财政8件,商业18件,粮食10件,工交28件,城建3件,文教、卫生13件,民政、人事4件,公安2件,其它8件。
会议补选1名副县长。
"左派"联合团体代表会议(六届一次代表会议)
于1967年7月13日至17日在木兰镇召开。会上,宣读了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关于成立木兰县革命委员会的批示,宣读了木兰县革命委员会"第一号通告",宣读了木兰县革命委员会关于把全县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的群众运动推向一个新阶段的决议,宣读了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发来的"贺电";宣读了给毛主席的致敬电。
会后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游行。
会议确定了由29人组成的革命委员会。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常务委员4人,委员22人。
七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
于1980年9月13日至16日在木兰镇召开。参加会议共414人。其中:代表265人,列席149人。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革命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了木兰县1979年财政决算和1980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产生了木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木兰县革命委员会改为木兰县人民政府。
会议提出了1982年工农业生产总值每人达到276元的任务。为完成上述任务,会议提出了加强法制、加强政府工作、改进工作作风的措施。
会议上,受理提案166件。其中:农业36件,水利10件,财贸2件,林业4件,商业7件,粮食5件,工业6件,少数民族8件,环保13件,交通11件,卫生14件,教育18件,文化5件,干部工作8件,安置就业6件,计划生育2件,治安1件,其它10件。
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主任1人,常务委员会副主任3人,常务委员会委员11人,选出县长1人,副县长5人,法院院长1人,检察院检察长1人。
七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
于1981年9月12日至15日在木兰镇召开。参加会议共计379人。其中:代表234人,列席145人。
会议审议和批准了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关于1980年财政决算和1981年预算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确定了突出经济建设工作,抓好农业生产,发展文化、教育、卫生、广播,体育事业,搞好公安、司法工作,改善城乡人民生活的工作任务。
会议补选、增选了县人大常务委员3人,选举了县人民法院院长1人。
会议受理提案113件。其中:农业、林业、水利32件,工交14件,城镇建设1件、财贸27件,文教、卫生20件,政法3件,干部作风3件,物资、物价13件。
七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
于1982年3月27日至29日在新建的政府大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共计381人。其中:代表232人,列席149人。
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县政府工作报告、县财政决算和预算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报告,并做出了相应的决议。
会议确定了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一齐抓,生产上有一定的发展速度,财政上有一定的好转,人民生活上有一定的改善,政治上社会治安、社会风气和干部作风有决定性好转的工作任务。
会议补选了县人民代表4名。
会议受理提案100件。其中:工业交通、基本建设19件,农业,林业、水利25件,财贸22件,文教、卫生22件,政法和其它12件。
七届四次人民代表大会
于1983年3月20日至22日在县政府大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共计351人。其中:代表218人,列席133人。
会议审议和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了关于七届三次会议作的在全县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决议贯彻执行情况和七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会议确定了1983年抓改革,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抓效益,超额完成各项经济计划,抓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思想和文化水平;抓扶贫济困,继续改善人民生活,抓政权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的工作任务。
会议选举了黑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人,补选了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人。
会议受理提案48件。其中:社会治安6件,文教宣传11件,卫生4件,支农物资供应6件,城镇建设3件,公路交通5件,其它13件。
会议提出议案10件:关于社会治安问题,财贸工作问题,自来水水质不好问题,商业问题,医疗卫生问题,多种经营问题,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加强工业技术研究问题,落实知识分子政策问题,婚姻及结婚年龄问题。
八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
于1984年3月30日至4月2日在县政府大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有421人。其中:代表238人,列席183人。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会议确定了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完成超额完成第六个五年计划,制定和完成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工作任务。
会议选举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1名,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6名,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11名,选举出县长1名,副县长6名,选举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各1名。
会议提出227条建议、批评、意见。其中:工交方面64件,农、林、水方面34件,财税金融53件,文教、卫生、计划生育43件,计划物资、劳动15件,其它方面18件。
会议提出议案4件:整顿乡镇卫生院,解决中小学危房,建立青少年宫,根治黄泥河子。
八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
于1985年3月26日至28日在政府大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共计383人。其中:代表212人,列席171人。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工作报告、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报告、县八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了相应的决议。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八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提出了1985年要继续抓好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两件大事。1985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要达到1.51亿元,比1984年增长14.8%,全县国民收入计划实现9 302万元,比1984年增长20.2%,人均收入达379元,比1984增长17.3%,农民人均收入达到430元。
会议补选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1人。
会议提出建议、批评、意见111件。其中:农业、林业、水利18件,工交城建3件,财贸18件,文教、卫生、计划生育36件,民政及其它5件。
会议提出议案2件:解决农民不合理负担,解决新胜乡和利东镇卫生院危房。木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更迭表(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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