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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志》
 
 
 
 
 
 
第十五篇 教育 科技
 
   
    木兰县教育起源于清末时期,办学形式是私塾。清宣统元年(1909年)私塾有50处,学童600余人。民国19年(1930年)私塾一律改为私立学校。清宣统二年(1910年)始建第一所官办小学。民国17年(1928年)有中等教育(师范)。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木兰时期,实施奴化教育,大改学制,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服务于其统治思想与体系。
    解放后,教育事业稳步发展。1946年至1949年,小学由解放前的39所发展到102所,比解放前增加1.6倍。1949年建立松江省木兰县第九中学,招收学生150名。土地改革制度完成后,扫盲教育有较大发展,1949年有2 804人参加农民夜校学习。1950年县城各企业职工和机关于部办文化补习学校。1952年、1960年两度办师范学校,经过调整均停办。1956年县直机关成立第一所幼儿园。1958年中学增设高中班,建立完全中学。同年,教育实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大办教育,小学达157处,在校生15 826人。1959年中学发展到3处,在校生1 098人。1960年调整学校布局,小学教育有所减少。
    1965年,推行"两种教育制度",试办145所耕读小学和1所耕读技术中学。"文化大革命"期间,小学教育提出"学朝农赶松滨",中学教育提出"初中不出屯,高中不出社"的错误口号,教育质量下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调整教育布局,办重点中、小学,恢复考试制度,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教育事业走上正轨。1985年已完成普及初等教育任务,各类专业教育相应地发展,成人教育的经验,曾在全国推广。截止1985年,全县幼儿班4 720个,儿童13 748人;有小学315所,学生33 538人,中学有20所(初高中),学生13 280人。小学生比建国前增长近3倍,中学生(初高中)比建国前增长7倍多。
    建国前,县内科学技术是一张白纸。1957年建立木兰县科学技术普及协会,1985年全县各乡镇普遍建立科技组织,形成县、乡、村科普网络。全县有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883人,其中高、中级科技人员87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科研成果显著,技术引进与推广应用,取得较明显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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