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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塾教育
木兰建县之初及民国时期的主要办学形式是私塾。私塾一般是2月初开学,9月末散学。富裕人家自聘塾师,没有带别家学童的叫"专馆",数家共请一师的称"合馆"。塾师的报酬数量多少,依学童名额多少与学期长短而定。开始学《百家姓》、《三字经》、《千字文》、《庄农杂字》等启蒙读物,之后学儒家经典《四书》、《五经》。教授法重视背诵,不重视讲解。
宣统元年(1909年),木兰县私塾共50处,学童600余人。民国3年(1914年)有私塾27处。
民国16年(1927年)12月,木兰县教育局把私塾改为私立小学校。当年起,分3期进行。民国17年城区为第一期,民国18年推及城镇为第二期,民国19年推及乡屯为第三期。8年后,木兰县的私塾一律改为私立学校。但在农村,私塾这种办学形式,还断续存在-一个时期。
二、学校教育
清宣统二年(1910年)木兰始建小学。民国8年(1919年)县内有男女高等小学堂各1处,初等小学堂9处,女子初等小学堂4处,教员不足百名,学生不满两千。据民国14年(1925年)统计,全县有两等小学校两处,初级小学堂8处,比6年前有所减少。民国19年(1930年),东兴设县,将木兰镇(今新民乡)的第三初小、东兴的第四初小、五顶山的第五初小、木兰镇(今新民乡)的第三女子初小和东兴的第二女子初小等划归东兴县。民国20年(1931年),全县(包括东兴县)共有两处男子两等小学校,1处女子两等小学校,7处男子初级小学校,4处女子初级小学校,教员不足40人,学生1 000多人。
1932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木兰时,一般仍沿袭中国的学制。伪满洲国文教部于康德4年(1937年)2月公布了新学制,新学制以缩短学习年限、改变教材内容、更换学校名称为主要内容。改变后的学制,初等教育为“四、二"分段。初级小学改为"四、三"制,即国民学校学制为4年,国民学舍及国民义塾学制为3年。高级小学校改为国民优级学校,学制为2年。
日本帝国主义为实现奴化教育,麻痹中国少年一代,灌输奴才思想,培养日伪统治的"忠顺国民",学校学生每天要集体向东方遥拜,向日本"天皇"敬礼。小学的日本语,被列为科目之首,升学、升级考试,日本语的成绩是评分的主要依据。若日本语不及格,便不能升级或升学。除日语外,初级小学还设满语、算术、修身、自然、体育、图画、音乐、手工等科。高级小学除初小全部科目外,还增设经学、历史、地理、劳动、时事教育等科。
教育方法是奴隶式的。学生对老师要绝对服从。小学里施行着各式各样的体罚。教学方法是填鸭注入式的,要求学生死记硬背,很少独立思索研究,不允许追求真理,学生的心灵和身体受到奴役、摧残。
据1939年(伪满康德6年)统计,全县(含东兴)有小学24所,国民学舍10所,国民义塾15所。伪康德7年东兴有小学17处,38个班,教师46名,学生2 041名。国民义塾及私塾10处,塾师10人,学生193人。1945年(伪满康德12年),木兰(含东兴)有小学22处。
1939年(伪满康德6年),日本人在木兰境内设立4处日本学校:川路在满国民学校(木兰老纸房屯)、富士见在满国民学校(木兰松江屯)、大营在满国民学校(东兴大营屯)、省立木兰农业学校(木兰街)。
1946年木兰解放,县人民政府接管敌伪的公立小学校39所(木兰22所、东兴17所)。从1946年到1949年3年的时间,学校由解放前的39所发展到102所,比解放前增加1.6倍。在校学生由解放前2 557人增加到9 115人,比解放前增长2.5倍,入学率达67.8%。3年来,教师从解放前的88人增加到152人。
新中国成立后,对教育提出"教育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和"新型正规化"的方针。1952年小学增到256所。
1952年到1956年,小学教育稳步发展。在"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方针指导下,对农村小学进行了全面整顿与规划。重点整顿农村分校,建立完整的初小,取消了"四组复式"(4个年级在1个班上课)。
1957年毛主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958年又提出"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将劳动教育纳入了课堂教学。由于采取了两条腿办学的方针和增班设校扩大名额的办法,在校学生由1957年的12 634人,骤增至1961年的25 525人,教工由1957年的460人增至1960年的830人,
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调整了学校布局和网点,整顿了学校秩序。校外劳动、社会活动大为减少。1962年整顿了教育队伍,精简了不称职的教师,部分优秀教师归队。
1965年,全日制中、小学开展了三个方面的教学改革,即改进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劳动教育;改革教学方法、考试办法,五年一贯制的试点。同时,在贯彻中央提出的"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中,全县试办了145所耕读小学(其中公办的30所),共有学生4 242名(其中公办的学生831名)。至1966年耕读小学发展到164所,学生9 436名。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学生卷入"文革"运动中。广大教师被戴上"臭老九"的帽子。继之,贫宣队进驻学校,管理学校。由于动乱干扰,提出"学朝农,赶松滨"、"开门办学,把学校办到农业学大寨第一线上"的口号,于是大办"三田"(种子田、高产田、实验田),使教育质量逐年下降。
在普及教育的口号下,提出不切实际的“小学不出屯"办学口号。1976年全县小学达383所,比1955年增长2.3倍。全县405个自然屯,达到小学不出屯,在校学生达37 455人,入学率为94.6%,教工1 779人。由于盲目发展,不但质量达不到要求,而且不巩固,有名无实。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教育事业经过拨乱反正,调整学校布局,整顿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调动了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恢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教育工作又重新出现蓬勃向上的局面。木兰、东兴县立、私立学校一览表(附表)、东兴县国民义塾、私塾一览表(附表)
按教育部首先办好一批重点校的要求,确定木兰镇兆麟小学为县重点小学,调整该校的领导班子,充实了骨干教师,添置了部分教学设备与体育设备。
1981年,贯彻中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提出大力普及小学,把普及初等教育当成大政方针来抓,并制定了规划,确定责任制,建立普教工作档案,并坚持实行"日查、周结、月汇报"制度。1985~1986年度,完成普及初等教育任务,经黑龙江省教育委员会验收合格,发给普及教育证书。
学校简介
兆麟小学。是木兰县最早的学校之一,始建于民国时期,伪满时期为木兰县立永平街两级小学校,校址在木兰街东南隅(现建设街)。据1937年(伪满康德4年)统计,有高级生(六、七年级)48人、初级生344人、教师11人,其中有日本教师1人。木兰解放后(1946年),为纪念抗日民族英雄李兆麟将军,将此校改名为木兰县兆麟小学。原校舍倒塌,将伪满时的"文庙"、"开拓会馆"等房舍改为教室和办公室。
1948年有学生839人,教职员工20余人,同时在木兰镇西部设立分校。1964年扩建校舍,校舍占地27.6亩,建筑面积218平方米,当年初级各班全部迁至新校址。
兆麟小学,多年来积累了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设施比较齐备,特别是教师的素质比较好,解放后一直是重点学校。1979年根据中央办好一批中、小学的要求,确定为"重点小学",为副科级单位。同时调整了领导班子,充实了部分业务强的骨干教师。在经费方面按上级的要求,每年比一般学校多拨款2 000元,增添必要的教学设备。
1985年全校有25个教学班,学生1 118人,教职员154人,其中中师以上毕业的有47人,占87%。全县小学教育事业发展情况表(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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