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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志》
 
 
第十五篇 教育 科技
 
 
第一章 各类教育
 
 
第四节 专业教育
 
   
    一、师范教育
    民国2年(1913年),开办临时性师范讲习所,修业年限为1年,至民国19年(1930年)共办4期。民国17年(1928年),通河、木兰两县合办师范讲习所各1处,男讲习所设在通河,女讲习所设在木兰。经费由两县平均负担。学习年限3年,每校60人。
    1935年(伪满康德2年)在木兰建立1所师范学校。招收1个班,学生30余人,修业年限为3年。开设科目:国语、日语、代数、化学、生理卫生、体育、音乐等。
    1952年建立木兰县初级师范学校,校址在木兰镇东门里路南,招收学生150人,学习时间为1年半,教职员工15人。课程设置:语文、数学、政治、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唱歌、美术等。这批学生中一部分学习成绩好的1年毕业,分配木兰各区小学工作,其他学生转入呼兰初级师范学校继续学习。该校于1953年停办。
    1958年在木兰一中设师范班,1961年并入木兰县师范学校。
    1960年建立木兰县师范学校,校址在木兰镇东北隅,1961年教学楼建成。当年招收10个班。其中中师1个班、初师5个班、简师2个班、幼师2个班,学生446人。学习年限:中师3年、初师3年、幼师2年、简师1年。1962年停办,中师班学生又在木兰一中继续学习1年半,毕业后分配工作。
    1968年,在利东中学办1个师范班,招收1967、1968届初中毕业生48名,学习年限2年。
    二、"五·七"大学
    1970年4月根据毛泽东"五·七"指示,是在建国公社永兴大队所在地,原县"五·七"干校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秋季校址迁至建国公社建国大队。第一任校长由县委副书记刘庆太兼任。同年松花江地区教育局在本校召开"五·七"大学现场会,推广办"五·七"大学的经验。
    办学宗旨:立足本县,社来社去,面向农村,面向生产,服务于基层。培养目标。为当地工农业生产服务,培养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建设人材。同时,根据需要采取长期班与短期班相结合的方法,提高农村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
    1970年,招收4个班:农机班35人、兽医班35人、水电班20人、农学班20人,学习时间为1年。同年,办一个师资培训班,学习3个月。1971~1980年,根据农村的实际需要办多种专业班。1974年办会计和赤脚医生班,1977年办1个短期养猪班。1979年办油锯班,解决了林业急需采伐技术工人问题。
    1980年,"五·七"大学改为木兰县农村建设学校,学习三大作物栽培技术。当年培养农村大队干部80人,1983年改为木兰县初等农民技术学校。1984年改为木兰县农民教育中心。先后举办了水稻旱育稀植、玉米大棚育苗栽培技术培训班,招收学员36人。
    "五·七"大学,在1970~1976年隶属文教科,以后归木兰县委农工部领导。自1984年改为农民教育中心后,隶属于木兰县业余教育委员会领导。全县历年招收学员情况(附表)
    三、技工学校
    1979年,根据省政府指示,木兰县委、县政府决定建一所技工学校。同年6月开始筹建,地址在木兰镇城北(原化工厂旧址)。经过几个月筹备,1O月第一期学生入学。当年招收3个专业,即电工、汽车修理和机器修理,学生120人,学习期限为2年。该校隶属劳动部门领导,毕业后由劳动部门统一安排工作。
    木兰县技工学校经过几年的建设,学校的规模定型,学校的设施日趋完善。共有5个教室,900平方米,实习工厂3个,540平方米,其它如图书室、教学工具(汽车、拖拉机、机床等)和生活设备基本能满足现有学生的需要。
    1980年木兰技工学校被评为松花江地区教学质量、学生纪律以及学生生活管理等方面第一名。1981年又被评为县先进单位。在教育改革中,从1983年初起,校领导班子实行聘任制,教师实行招聘制,建立"人定岗、岗定量、岗定责"的工作制,调动了教工的积极性,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同时改革助学金制度,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从1985年起将招收高中毕业生改为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毕业生实行择优分配,1983年有70名毕业生分配到大庆油田工作。历年招生及毕业情况表(附表)
    四、农业技术学校
    木兰县农技校是1958年建立的,校址设在县政府院内,隶属县委农村工作部领导。当年设水利、农机、畜牧、农业4个班。学习中学课程。招收对象是农村高小以上文化程度的社员,学习毕业后,回生产队劳动。
    1959年9月,校址迁到红星公社红光农场,是年招收一期学生,1960年停办。
    1983年9月,成立木兰县农业技术高级中学,面对全县招生。是年招收1个班,50名学生。1985年在木兰镇北建立新校址,增至3个班,学生225人,教职员3225人。根据学习专业的要求,增设了农园、苗圃、温室、塑料大棚等实验场所,用于农业技术科研实践活动。第一批54名毕业生中,考入大学5名、中专11名,其他回乡参加农业生产。
    五、职业高级中学
    1980年9月,根据省城乡职业中学工作会议精神,建立木兰县职业高级中学,招收4个班,学生200人。临时借用木兰镇生产小学部分房舍。其后,县政府拨款13万元,买一栋教学楼(1 220平方米),因场地狭小,没有实验基地,1985年在木兰镇北新建校舍,建筑面积1 500平方米,并备有实习用地。几年来先后开设了食用菌、养殖、服装、财会、建筑工程、电器修理、幼师、速师等多种专业,学生320人。1984年该校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木兰县中队共建精神文明单位,1985年被授予黑龙江省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集体。
    1981年第一批46名毕业生,大多数安排了工作。1982年至1985年择优分配。
    六、卫生学校    
    木兰县卫生学校于1959年开始创办,当年招收1个护士班,学员38人,学习期限1年。地址在县医院院内,学校领导由医院负责人兼任。1965、1966、1976年各培训赤脚医生210人,培训时间6个月。1967~1968年办两期"西学中"、"中西医结合"学习班,学员110人。"西学中"班学习期限1年,"中西医结合班"学习时间6个月。
    1980年9月,松花江专员行政公署确定在原木兰卫生学校的基础上,面向全地区招生。第一期开设检验班,收学员60人,学习期限1年。
    1981~1985年,先后开办药剂、基础理论、护士、计划生育、助产士、乡村医生等专业班。其中有面向全省招生的,也有为县内培养在职医生的。1980~1985年招收各专业学员l 116人,其中县内816人,学生多数分配到县内各院、站工作,部分分配到省内其他各县。
    七、聋哑学校
    1959年9月,在兆麟小学办聋哑班。当年招收11名儿童。课程设有识字课和算术课。专业课有木工、缝纫两科。学制9年,毕业后由劳动部门分配工作。
    1969年9月,第二期招生20名。
    1974年9月,第三期招生分大、小两个班,大班20名,小班11名,教师3人。
    1977年开始使用全国统编教材,设有语文、数学、政治、常识、体育、图画6科。
    1978年9月,第四期招收学生13名。
    1981年8月,从兆麟小学迁至民主小学,开始单独设校。同时增设编织专业。
    1983年10月,第五期招生12名。全校3个班级,在校生24名。
    1984年9月,学校由木兰镇办改为县办,由县教育局直接领导。
    1984年11月,校址由借用的民主小学校舍迁至木兰镇东北隅(原木兰镇公社连丰生产大队部所在地),新校舍占地6 4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0平方米。    
    几年来,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以口语为主,重视对学生会话和发音说话能力的培养,也重视职业训练课的教学,培养学生的职业技术。学校先后办了插菜板厂和柳编厂,作为学生实习和开展勤工俭学基地。学生的柳编产品,曾出口美国、香港、西德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年产值曾达2.5万元,纯收益8 000多元。1983年被评为木兰县勤工俭学先进集体。
    1968年毕业生8名,分配给县木制社5名,被服厂3名。
    1978年第二批毕业生20名,其中接班2名,随家长就业3名,家在农村回本地当工人5名,其余留本校编织厂当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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