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科技机构
解放前,木兰县没有科技组织机构。
1957年7月,木兰县开始成立科学技术普及协会(简称科普协会),科普协会由县农技推广总站副站长、畜牧总站副站长分别担任主席和副主席,设委员36名,常务委员7名,专职秘书1名。当时科普活动的范围狭窄,在县直机关和文教卫生工作方面活动较多。据1959年7月统计,全县建立9个基层技术协会,120个分会,450个科协小组,科技研究室86个,科普会员发展到9 050名,农民会员7 400名,有些科技组织和会员是突击发展的,活动较少。
1962年,根据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县科协机构撤销,在县委宣传部内配备1名干部,负责科技方面的工作。1967年在县革委会生产指挥部内设科技组,1970年成立科技科,1973年改为木兰县科学技术委员会。1980年恢复木兰县科学技术协会。1978年成立地震办公室,归属科委领导。1980年地震办公室合并于科委。
1976年,全县各公社成立由农业助理兼任的科技助理。县直各系统设科教股,工厂设技术室。
1981年召开了木兰县科学技术协会第二次代表大会;1982年召开了木兰县科技成果奖励大会,会上表彰了16项科技成果;1985年召开了木兰县科学技术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和指导思想。1985年全县各乡镇普遍建立科协组织,村成立科普领导小组,形成了县、乡、村科普网络,选配了兼职科协主席和秘书。吸收会员1 450名。县直各技术学会至1985年已发展到17个,会员825名。
1984年,县人民政府设科技干部局,负责科技干部队伍的管理、调配和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工作。
二、科技队伍
解放时,县内中专以上的科技人员很少,后来大、中专毕业的学生分配到卫生、农业、畜牧等各系统的知识分子逐年增加。十年动乱中,全县科技人员不同程度地受到审查与迫害,粉碎“四人帮"以后,知识分子政策逐步落实,对过去的"冤、假、错"案进行了平反,43名学非所用的科技人员做了调整。1979年对在职的科技人员进行了职称评定,对有重大贡献的知识分子予以表彰和奖励。1983年对中级科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了体检。1984年有439名知识分子实行了岗位津贴制,并组织了中级科技人员进行了夏令营活动,为87名中级科技人员安排了子女就业。138名农村科技人员向上浮动一级工资,对合乎"四化" (革命化、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要求的科技骨干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木兰县政府成立科技经济顾问委员会,有50名造诣较深、助理工程师以上的科技人员被聘为县委、县政府的经济、技术顾问。
据1985年统计,全县有知识分子(中专以上)1 997人,其中大、中专毕业的1 429人,有技术职称的883人,其中高级知识分子1人,中级知识分子(相当于工程师)86人,助理工程师258人,技术员538人。同年召开了木兰县第一次知识分子工作会议,表彰优秀知识分子210人,树立了徐国敏、王克礼、许春花等典型人物,奖励了木兰县高级中学校、木兰县林业局等知识分子工作先进单位,并制订了"落实知识分子政治待遇的暂行规定”(讨论稿),进一步调动了知识分子工作的积极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