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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普宣传
解放后,科普宣传主要是通过报纸、广播等形式进行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科技工作纳入党和政府重要工作日程。采取讲授、广播、电视、放映电影、发行科普刊物和办科技学校等多种形式,宣传科技的作用与科普知识。1984年农学会组织农科人员讲授农业科学知识14次,听讲达3.2万人次,组织广播讲座25次,听众达2万人次;放映科技电影45场,受教育1万人次;流动展出科普挂图15次,观众达5万人次;出版《科普报》4期,44份;印发《科普资料》7种,54份。1985年全县乡(镇)办农民技术学校4所,村、屯办农民技术学校166所,形成学科学的热潮。部分乡(镇)利用农贸市场,办科技市场,推销科技书刊,解答群众提出的科技方面的问题,在推广水稻丰产经验、防治病虫害、计划生育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效果。
县直17个学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征集论文40余篇,其中发表在全国刊物上的5篇,省内交流的40余篇,被黑龙江省松花江地区评为优秀科技论文的有8篇,推动了县内科学技术活动的开展。
二、科普活动
木兰县农业生产,在解放前一直沿袭落后的耕作方法,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产量都很低。新中国建立以后,党和政府领导农民逐步开展科学种田。据1959年统计,效果比较好的是农具改革,达17 000多件,比较受群众欢迎的有春耕用的三连石滚镇压器、土制万能杯耙、玉米刨埯器;中耕用的大齿挠钩、光式铲蹦机,秋收用的倒伏式推子。还推广一些新式农具,有马拉十行播种机、双轮双铧犁、摇臂收割机、单轮单铧犁等80多套。在种子问题上,绝大部分耕地实现了"白种不下地,劣种不下田";在田间管理上,农民学会了利用农药消灭病虫害,一改过去听天由命,把害虫当神虫的看法。1959年以后,农民按照毛泽东主席提出的农业"八字宪法"(土、肥、水、种、密、保、工、管)开展科技活动,但科研成果甚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科学大会以后,大力加强了科技队伍建设与技术培训,引进与推广了外地行之有效的科技成果。据1984年统计,举办各种作物和养鱼、养牛、养猪、养羊、养兔等专项训练班278次。采取了县训师资(两期200人次),乡训骨干,屯普遍训的办法,推广了水稻旱育稀植技术,参加听课人数达62 000人次。全县各乡镇建立了以基层科技工作者为骨干,以农村"土"专家、"田"秀才为主体的专业化队伍,把农村科普工作与农村经济活动相结合,促进了农村经济向商品化转化。同时,全县建立2 500户科技示范户和21个科技示范村,带动了农民,依靠科学致富。
县内的工业和其它行业,随着生产的发展,开始重视科研工作。1958年,各工厂相继建立技术革新小组,但因工业基础薄弱,没有突出的科研成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指引下,工业以及其他行业科普活动日趋活跃,推广引进的科技项目逐年增加。水利、邮电系统的科研成果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有三项达到省级水平,受到有关部门的奖励。细木工板厂、涂料厂,从哈尔滨、阿城等地聘请技术人员,引进了科学技术,解决了生产中的难题,取得了较明显的经济效益。
1978年以来,改进科技管理办法,按层次抓科技管理。县与基层单位明确分工,层层实行技术承包(主要是农业),仅1984年,全县就签订520份合同。1985年,开展科学技术咨询服务,县科委、科协通过《科普报》、《科普资料》、科普市场等渠道传递信息。县直各系统邀请外地专家来县内讲学,介绍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现状,传递科技信息,开阔了科技视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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